1. 云龙镇任家横拆迁为了造路吗
是的。
云龙镇任家横村的地址是宁波鄞州区,您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线路658路等。来鄞州区任家横村途径的车站有陆家堰等。
云龙镇任家横的村外河,犹如一条长河横穿村庄,近10座桥将两岸村落联结在一起。
2.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设立或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或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第四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履行《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有关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五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审批时,拆迁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二)规划红线图;
(三)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或安置用房、安置用地落实证明文件。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根据项目资金预算全额落实,并按项目拆迁进度分期足额专户储存。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可以按实折价计入。第七条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具体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拆迁范围;
(二)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
(三)不予补偿安置的情形;
(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
(五)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的安排;
(六)过渡方式和期限;
(七)搬迁期限;
(八)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第八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的具有相应拆迁能力的其他组织包括:
(一)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拆迁单位;
(二)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具有拆迁能力的独立法人。第九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就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可安置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第十条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四)被拆迁房屋的测绘资料;
(五)被拆迁房屋的评估资料;
(六)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八)裁决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第十一条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
(二)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裁决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第十二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对经批准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提出异议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拆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被拆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裁决机关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对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裁决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副本之日起7日内向裁决机关提出答辩,并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裁决进行。裁决机关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作出裁决。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需要查证的事实的;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3. 2021年鄞州区云龙镇各村规划
法律分析::鄞州云龙镇将启动未来小城市集体开发项目。三年内,全镇将征迁3639户。云龙——环东钱湖连片开发已提上日程。云龙将围绕钱湖新城9.6平方公里开发需要,优先保障福泉大道、兴凯路项目征迁安置工作;保护拆完户的利益,将镇南工业一期地块用于安置这两条路的拆迁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4. 云龙3639户拆迁涉及哪几个村
法律分析:今年云龙镇将征迁930户,涉及建面39.6万平方米;明年征迁1601户,涉及建面50万平方米;2023年征迁1108户,涉及建面积34万平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5. 徐州云龙区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计划实施新征收项目144个、约1417.67万㎡;前期推进项目27个、约4385万㎡。(一) 市区房屋征收计划2021年市区计划实施新征收项目83个 、约965.19万㎡;市区前期推进27个项目、约439.85万㎡。1. 鼓楼区:实施新征收项目18个 、约123.2万㎡;前期推进项目9个、约170.74万㎡。2. 云龙区:实施新征收项目20个 、约240.66万㎡;前期推进项目6个、约94万㎡。3. 泉山区:实施新征收项目12个、约104万㎡;前期推进项目2个、约17.11万㎡。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新征收项目11个、约238.82万㎡;前期推进项目3个、约65.8万㎡。5.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实施新征收项目3个、约76.11万㎡;前期推进项目5个、约90万㎡。6. 铜山区:实施新征收项 目11个 、约86.78万㎡。7. 贾汪区:实施新征收项 目4个 、约23.42万㎡;前期推进项目2个、约4.8万㎡。8.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新征收项目4个、约74.8万㎡。(二 ) 县 (市)房屋征收计划2021年县(市)计划实施新征收项目61个、约452.48万㎡。1. 丰县:实施新征收项目13个、约112.92万㎡。2. 沛县:实施新征收项目19个、约149.07万㎡。3. 睢宁县:实施新征收项目10个 、约78.50万㎡。4. 邳州市:实施新征收项目2个、约6 6万㎡。5. 新沂市:实施新征收项目17个、约50.39万㎡。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6. 宁波维科工业园会拆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31
7. 彭高工业园一二三期分别什么时候拆
时间未确定。
此次拆迁总共分为三期,目前拆迁的范围是先拆一期,二三期目前时间未定。征收范围:东起319国道,西至福田村,南启高速挂线,北至边塘村范围内的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8. 2021年长德新区拆迁名单
名单详情见下方:
、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徐州市:2021年徐州市首批拆迁村名单公布,2021年徐州市区计划实施新征收项目83个、约965.19万_;市区前期推进27个项目、约439.85万_,具体拆迁征收名单:
(1)、2021徐州鼓楼区首批拆迁村名单:苏宁东地块(马洪路)、金马通道工程周边、徐运新河东路周边、徐丰路快速化改造周边、天齐路宕口周边、平山路宕口周边、中山北路宕口周边、沈场立交周边、琵琶路周边、乐城路周边、轨道5号线一期周边、九里山项目(杨山村)、大新庄(集体部分)、民航修造厂周边、西三环C地块、瓦房村及周边、三角线周边、皮件厂东地块;
(2)、2021徐州云龙区首批拆迁村名单:北刘(程庄村)、轨道交通6号线(惠民家园站-新城区客运站区间)、香山路改造周边、云龙小学配套道路周边、塘坊加油站南侧地块、迎宾高架地块(沟北头)、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周边、茶庵(南刘村)、潘塘中学宿舍、赵武村、郭店村、六堡村、张屯工业园周边地块、中医院新院东地块(沟棠路)、新生里棚户区、中天集团宿舍、崔庄、西店子上店子村、东兴物资市场等;
(3)、2021徐州泉山区首批拆迁村名单:锦绣中学北侧地块(中意路)、复兴路南延二期、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奎河干河整治项目两侧(苏堤路至建国路段)、自力社区工人村、翟山村、十里村、教育学院东侧地块、中心商圈北地块项目二期、原新一佳北地块、海郑里地块等;
(4)、202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批拆迁村名单:206过道南延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金港路东延周边、和平路东延周边、和平路东延博汇东路至206国道南延周边、西气东输迁建点周边、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周边,大王庄村、前王村、前姚村、刘湾村等;
(5)、2021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柳新镇黑璋村、南岗片区、苏山街道丁万河北、三环西路以西片区拆迁;
(6)、2021徐州铜山区首批拆迁村名单: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外环路西南环周边、黄河路西延周边、大学路快速化改造周边、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周边(黄山路站)、凤凰山片区改造三期(吴楼)、葛楼村、罗岗村、张集孙湾工业园周边、武警教导队西地块等;
(7)、2021徐州贾汪区首批拆迁村名单:东部绕越高速片区、校东村片区、高新路(唐庄村、青山泉)片区、工人村片区(非住宅)等;
(8)、202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毕庄城中村、牛山路中通地块、滕寨村、胜阳工业园周边等;
9.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的第三章 补偿安置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本条例所称的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条例所称的非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外的房屋。
本条例所称的附属设施是指住宅用房附属的经认定合法的畜舍、门斗及建于宅基地以外的厕所等设施。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可补偿安置面积,按照被拆迁人提供的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人因正当原因确实无法提供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未记载房屋建筑面积的,按照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可补偿安置面积。
第二十四条 拆迁房屋需要价格评估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拆迁补偿评估项目向社会公告,并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公开监督下从报名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随机产生一家评估机构。拆迁人应当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协议,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评估价格应当公示。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被拆迁房屋价格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和安置过渡用房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并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
10. 云龙镇前后陈村宁横路什么时候拆迁
这要等待政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