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车保险合同成立的三大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汽车保险合同是一般的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二)保险人同意承保;(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贰’ 汽车保险合同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合同。有其特殊性:1.是射幸合同,射幸即碰运气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2.是附合合同(格式合同)指保险公司拟好标准合同条款,以供投保人考虑接受还是拒绝的合同。3.是不定值合同,就是保险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不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合同中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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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汽车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汽车保险是保障汽车出现意外时的一种理赔关系,主要是为保证汽车行驶安全的一个险种,汽车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包括:
(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这是关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基本情况的条款,其名称和住所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详加记载,以便保险合同订立后,能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保险标的。明确了保险标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合同必须载明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物、责任、信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
(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责任明确的是,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保险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
(五)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六)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费是指投保人支付的作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
(八)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即保险赔付的具体规定,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依据法定或约定的方式、标准或数额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方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即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订立合同的年、月、日,通常是指合同的生效时间,以此确定投保人是否有保险利益、保险费的交付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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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由什么组成
机动车保险合同的组成和特点
保险合同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通常是由保险人提供.而由投保人填写签字、盖章,它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机动车辆投保单的格式如图12-1所示.
投保单应填写的内容包括:
(1)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位或个人的称谓,如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
(2)厂牌型号—填写车辆的生产厂家或牌名及型号,如北京BJ2020N,解放CA142等;
(3)吨位或座位—货车填写吨位,客车填写座位,以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或座位为准;
(4)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重置价值及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7)费率—由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协助填写;
(6)保险期限—一般为12个月,不足一年的也可投保短期保险.
2.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订立的一种正式保险合同。保险单正面印有保险事项,包括被保险人的称谓、地址、保险标的名称,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费,保险期限等。机动车辆保险单的格式如图12-2所示.保险单背面印有保险条款,它较为详细地规定了保险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单是保险人根据投保单而单方面签发的凭证,也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凭以处理赔偿的主要依据。
保险合同签订后,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某些保险项目有变更(如保险财产数量的增减,保险财产使用性质的变更等等),被保险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的变更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以变更原订保险合同的内容.
在机动车保险中,时常会发生保险车辆的转让、转卖、蹭送等车辆所有权转移事项。遇到这种情况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主动地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更名的批改手续,并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以资证明。否则,由于新的产权所有人与保险公司不存在保险关系,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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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汽车保险合同的原始条件有哪些
汽车保险合同成立的三大条件有:
1、合同具有两人以上,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双方协商一致;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陆’ 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吗
法律分析:机动车保险合同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指机动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被保险的车辆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柒’ 汽车保险合同是包含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合同
一)保险利益的定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二)保险利益的条件
1、合法的利益。
2、客观存在的利益。
3、经济上可确定的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种类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所有权。
(2)委托保管权。
(3)抵押权。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我国采用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来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与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四)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
1、保险利益原则在一般财产保险中的规定
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最严格的。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额度。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都存在。一般财产保险的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
2、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规定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要求在投保时可不存在保险利益,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一定要存在。同时,由于运输货物处于流动状态,为了便于国际贸易的快速顺利地进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可以自由地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
3、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此外,人寿保险保单可出售、转让和抵押。
(五)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赔偿或给付的最高额度。
二、最大诚信原则
(一)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保险信息不对称;
2、保险合同的射悻性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告知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订立之后的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均应如实申报、陈述。
(1)投保人的告知内容
第一,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必须主动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和其他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
第二,合同订立后,如果保险标的风险增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三,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
第四,如果有重复保险,要通告保险人;
第五,在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时,投保人必须通知。
(2)保险人的说明内容
第一,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主动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
第二,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3)告知的形式
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
保险人的说明形式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两种形式。
我国采取询问回答告知和明确说明。
(4)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第一,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如果这种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是故意的即隐瞒,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在保险人解约之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可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捌’ 车的保险合同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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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合同。有其特殊性:1.是射幸合同,射幸即碰运气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2.是附合合同(格式合同)指保险公司拟好标准合同条款,以供投保人考虑接受还是拒绝的合同。3.是不定值合同,就是保险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不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合同中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
‘玖’ 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
就是交保险时的合同啊!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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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车险保单是什么样子的
汽车保险单主要用于记录投保商业险的保单号以及投保险险种等作用,用于出险时使用。
车子保险单一般涉及到车辆牌照、发动机号、车架号、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车辆的品牌,型号,具体的装货量,还有就是保险的金额和赔偿金额。
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指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汽车保险。它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拓展资料: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当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中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而中国比较有名的汽车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