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用小车报废年限 是多少年啊
太原市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有所调整,私家车(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不再按使用年限强制报废,而是依据车辆的技术指标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机动车性能检验和安全隐患排查成为交通管理工作重点。2007年度车辆年检从2月1日起开始,所有在太原市注册登记且检验有效期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车辆都需要进行年度检验。各类车型的检测频率如下: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1次,超过5年每半年1次;小、微型非营运客车根据使用年限,6年内每两年1次,超过6年每年1次,超过15年的每半年1次。只有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合格的车辆才会被强制报废,危险品运输车辆有特定的轮胎安全要求。交警支队强调便民服务,禁止强制车主在指定地点购买相关产品,并公布检验流程和收费标准。驾驶人审验、驾驶证换发及记分清分工作也已开始,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需参加年度审验,记分达到12分的需进行相应的考试和清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