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质监局的说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不用检验了是不是真的
汽车起重机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就不用取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了,本单位自主管理。
❷ 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了,还需要办理操作证吗如果需要办理操作证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因此不需要办理操作证,本单位自主管理。办理操作证应该到市安监局。
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起重机械类的管辖部门即质监部局或指定的培训中心一类的学校报名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持考核合格证明到政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4、对不合格者,书面通知单位或本人。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
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汽车吊属于什么单位管扩展阅读: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
特种作业操作证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5、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6、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7、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