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辆报废要什么证件
车辆报废要什么证件我国经济发展起来,买车的人也是却来越多,车辆也是需要更好的管理。所以现在车子不管是要上户、变更还是报废都要到相关部门办理。那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车辆报废都需要什么证件:
一、车辆报废需要哪些证件:
除了行车证、身份证还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报废(注销)需要以下资料:
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 车架 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车辆报废的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综上所述,汽车办理报废不但要带身份证,行车证还要带很多其他的相关证件,基本上是我给大家归纳的,但是有时候相关机构也会根据当事人自身的情况要求带一些其他的证件,所以建议大家还是以当地要求为准哦。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到进行咨询。
车辆报废要什么证件 @2019‘贰’ 如何申请车辆报废程序
一、如何申请车辆报废程序
1、申请车辆报废程序锋亩的步骤是: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报废的校银正森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等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5)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车辆报废条件是什么
1、轻、微型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清慎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五十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等。
‘叁’ 汽车怎样报废流程
法律分析: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一、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二、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三、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四、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五、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