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牌照丢失补办都带哪些手续
牌照丢失补办都带的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孝团碧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车牌,俗称牌照,也指车辆号牌,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巧举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5、办理临时号牌的时候,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办或液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准备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验证申请人身份,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Ⅱ 补办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一、所需资料:1、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未申领证书的一起补办)。2、车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份。3、交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张(私车)。4、交验有效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仿备游一张(公车)。5、公车由车属单位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单位员工办理的出具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二、办理程序: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滚罩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三、办结时间:办理临时号牌,补、换领号牌三十个工备销作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Ⅲ 补车牌需要什么证件
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牌遗失的登报声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办牌猛汪辩照流程:
1、需携带“四种证明”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牌遗失的登报声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缺一不可。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还要将机动车开到车管所,由交警对机动车的进行拓号。
2、填写两张表格车主要将剩下的车牌撬下来,然后填写两张表格:一张是机动车车牌遗失补办表格,一张是机动车拓号申请表格。两张表格填写完成后,连同车牌一起交到补办车牌窗口。
3、先领取临时车牌,一个月后领取新车牌领取一张临时机动车车牌和补办手续,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满之陵山前,凭临时车牌到车管所,就可以领取补办好的一副新车牌了。车管所民警提醒,一定要保存好临时号牌,以防交警执勤时查验。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枝缺)《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