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车鉴定评估需要检查那些证件
二手车鉴定评估需检查的证件:
一、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1、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2、二手车销售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3、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等有效法律文件。
二、登记证书
根据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各项登记业务时均应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当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当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随车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是有效资产证明,是机动车的“户口本”。是检验车辆改装的重要依据。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必须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证是二手车过户、转籍必不可少的证件。检验合格期查验是过户的重要因素。
四、号牌
是由公安车辆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的号牌,它和机动车行驶证一同核发。它是机动车取得合法行驶权的标志。
颁发单位
二手车评估师职业技能证书颁发单位:国家一级行业组织。
二手车评估师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许可办学的正规学校。
一、申请参加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考核鉴定的人员,按照二手车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统一组织考核鉴定工作。对通过考核鉴定工作的人员,统一核发职业技能证书。
二、国家人社部将完善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并将对经国家一级行业组织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进行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三、国家一级行业组织技能鉴定中心对二手车评估师考核、颁证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且要从方便参加培训和考核认证人员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推动相应的培训工作。
四、国家一级行业组织将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二国家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教材进行修订,同时加强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题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