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辆占人行道如何举报
法律分析:如果是占用公共人行道和道路乱停乱放的车辆,可以拨打110或者122向交警进行举报,交警的埋烂工作人员会根据预留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乱停乱放的车辆车主把汽车开走,并且对该行为进行相关的处罚。如果乱停乱放的车辆,影响到交通的安全,容易造成堵塞或者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还会安全拖车,把汽车拖走到不妨碍交通通行的地方,或者交警部门指定的地方停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拦升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弯衡漏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