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动车转籍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⑵ 机动车转籍什么意思
机动车转籍是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办理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档案;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⑶ 汽车转籍是什么
汽车转籍是汽车过户,车辆过户是指本市单位及个人之间机动车转让。
车辆转籍手续:
1、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时,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2、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汽车转籍业务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车辆转籍详细流程
1、出具文件: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人住户收取1%,公共住户收取4%,
2、车辆外检:将车辆开到车检办公室,进行外检,扩大车号,取下车牌号,对车辆进行拍照,领取车辆照片,粘贴在《检查记录表》上,进入换乘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3、车牌选择:取号机完成后,取相关材料排队并缴纳转让费。
4、转让、搬出: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登记表/转让申请表》、检验记录表、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件、驾驶证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件、车牌号原件、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转让发票等。
⑷ 汽车转籍是什么意思
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
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档案;
(五)《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六)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七)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八)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
(九)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十)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4)汽车转籍业务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转出手续后三十日内,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拍摄机动车标准照片,将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
在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申请转入登记,并交验机动车。超过时限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分所小型车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大型车查验窗口设于普陀区兰溪路1888号第四十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内;
二分所小型车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大型车查验窗口设于松江区松东路337号第十九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内;
三分所查验窗口设于分所内。
(二)审核完毕后,凭《车辆额度证明审查确认单》到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确认本市机动车上牌额度。
(三)确认额度后,回到受理窗口,在办证大厅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到登记审核窗口提交《车辆额度证明审查确认单》。
(四)等待选号。大屏幕显示《排队叫号凭证》号码后,持《排队叫号凭证》到自助选号区选号(六选一)。
自编号牌领取方式有二种:
1、自行领取(到车管所领取;
2、邮政快递。请在自编号牌选号过程中确认号牌领取方式及是否需要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为十五日的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选号完毕并确认后,凭《号牌领取通知书》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
(五)自助选号(六选一)的,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六)自编号牌号码的,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