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车有一赔三吗,什么情况下一赔三
首先,退一赔三的前提是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而所谓欺诈指的是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表示的行为。
二手车经营者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退一赔三”的法律规范。在法律上,我们称之为“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
在民法中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方式,除了刚才提到的修改里程这种积极的作为,还包括了隐瞒实际车况的不作为。二手车经营者应当如实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涉及车辆安全性能以及车辆价值的信息。如果二手车经营者对买方欺瞒上述信息,使得买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二手车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隐瞒修理记录是否构成欺诈,也看个案的情况。一般而言,经营者在销售二手车的过程中故意隐瞒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或者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瑕疵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基于二手车本身的特性,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自然老化、磨损以及不影响车辆本身安全性或者不会导致车辆价值重大贬损的轻微事故及维修一般不属于重大质量瑕疵,经营者未予披露的,一般不宜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只要汽车销售商家对客户进行了销售欺诈,客户就可以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而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通过二手车平台购车遭遇欺诈平台方要担责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二手车交易平台层出不穷,也逐渐成为消费者选择二手车买卖的优选方式。但是,个别二手车网上交易平台仅凭借华丽的宣传吸引消费者,实际缺乏足够的检测能力或未能真正落实各项检测,最终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