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途汽车票怎么做账
1、长途汽车费发票不在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范围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长途汽车费发票在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范围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企业长途汽车费应视具体情况,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B. 长途车票报销的问题
长途汽车票可以在单位报销
车票没什么真伪查询的,一般可以直接看出来。首先一定要盖有税局监制的章,还要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即可。
C. 费用报销标准
费用报销标准规定
一、 办公费用的报销
办公用品、书报杂志订购及消耗性材料的购置实行预算控制管理。办公用品(含微机打印纸),按各部门人员人数每人每年120元限额核定,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并按实际需要发放。
二、 差旅费的报销管理规定
(一) 乘坐车、船、飞机标准:
1、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火车:软席车;轮船:二等舱;飞机:二等舱;其他工具:长途汽车按实报销。原则上省内省外距离出差地在600公里以内的不准乘坐飞机。
2、经理以上人员。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其他工具:长途汽车按实报销。
3、其他人员。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其他工具:长途汽车按实报销。
4、不符合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飞机条件的人员,不得乘坐,特殊需要,事前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5、不带车出差,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市区内可选乘公交车、地铁、小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40元,一般地市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带车出差,不补助交通费,不报销车票。
(二) 住宿费报销规定
发生的住宿费,凭发票报销。
1、 省内、省外一般地、市
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150元/人.天;经理以上人员:100元/人.天;其他人员:80元 /人.天
2、 直辖市、省会城市
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200元/人.天;经理以上人员:150元/人.天;其他人员:100元 /人.天
3、 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具体包括深圳、厦门、珠海、汕头、香港和澳门)
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260元/人.天;经理以上人员:200元/人.天;其他人员: 120元 /人.天
4、 参加上级公司及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的各种会议的人员,凭上级批准参加会议的证明,住宿费据实报销。
5、 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经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报销,否则,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
6、 出差人员的住宿发票、车船票等必须合法合规。
7、 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在省内其他地市及省外一般地区出差15元,经济特区20元,特别行政区40元。乘坐火车、汽车,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8、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再支报会议期间的补助费。
9、 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三项费用不允许包干使用。按上述制定的标准,不超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超过的部分不予以报销。
三、 济南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凭车票报销,每月报销一次,超支自理,节约不补。
1、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200元/人.月
2、广场各职能部室发生的出租车或公交车费用,按部门每月包干报销,各部门每月包干额度按下表标准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单独呈报总经理批准):
部门
额度(元/月)
综合部
150
营销部
150
财务部
150
合计
450
四、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招待用餐费、烟、茶、水果、饮料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手续:
业务招待费支出,先由经办人填置《业务招待费申请单》,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取得正式发票后由经办人、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
(三)各部室要本着勤俭、节约、必须的原则,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原则上要求各部室在商贸公司范围内酒店消费,消费额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五、上述各项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按广场的原程序执行。
D. 长途汽车费用报销是要汽车发票还是汽车票
一般交通费用,可以凭车站购买汽车票、火车票视同发票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