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让右侧车辆先行是什么意思
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左边的直行车让你先行;右边的直行车则你让他先行;左转的车辆让你先行;你左转时则让右边来车先行;正在超车时,前方有障碍(未完成超车过程)则让右边(被超)车辆先行。这是以右为先的原则,每个驾驶人都必须要遵守!事故小议:你是行经右边无横道丁字路口的直行车辆,小车是右转车辆,在这一过程中,你与小车没有构成“让右则车辆先行”的说法,但是右转的小车与你的大车则构成了“让右则车辆先行”的说法。而小车正是违反了这条规定而造成了这次交通事故!按照法规而言,应该是小车的全部责任。因为“转弯车让直行车”,十字路口的右转弯车辆更应该在不防碍直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右转。但是,事故的判定要根据现场的勘察和取证方能作出最终认定,不是一句定断,但小车负主要责任不为过。谢谢!
㈡ 终于搞明白了交规的“让右原则”是怎么回事
以下就因为对于右侧的来车来讲,他自己的左侧的A柱会造车右侧来车的较大盲区,这时候相对来说是你更容易发现他而不是他更容易发现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这里讲的是更有效的减少交通事故。所以要让右(抛开了谁危险谁优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汽车让右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无灯路口,也要分主次干道。
同等道路情况下,左让右。不同等的道路:次让主。
当然,最主要的,对方超速。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最后,建议你对自己的主张 一并提供照片证据。比如:路口让行标志,路口限速标志,禁止停车标志等。 如果认定书已经出具,抓紧时间携带证据去该交警队上级事故处理部门要求复核。不过,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你由于受到撞击撞到路边的4台车,要承担责任,但另3台不是你撞的,需要讨论清楚。
交通法规中的左让右原则优先是对的,其次是他的次干路是要主干路先行的
1、因为自己的车头对着的是人家司机的位置,对方的车过来对着自己的副驾驶位置!从安全角度理解的话,自己处于比对方安全地带;如果发生事情,自己的车一定是撞上了对方车了司机位置,所以人家有优先权,保证对方司机安全快速通过!
2、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室左侧,对车辆左侧的车距控制更可靠、更安全,所以,如果让右侧来车先行,更能安全控制车辆不与我车相撞,更能降低碰撞的风险,保证双方的安全。
3、《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驶车辆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