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汽车过户需要以下证件和手续:
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3、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2001年以前是小红本2001年以后小绿本)。(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4、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之后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办理之后,就等于过户成功。
车子过户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二手交易的大致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 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 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其实车辆过户之后还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这样一来,减少了可能带来的损失,也方便以后继续缴纳费用。
❷ 车辆过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原始购车发票,或者是上次过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5、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是外地户口,还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6、限购地区还要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居民户口簿》。
❸ 车辆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买方)身份证明。
现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还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统一社会信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3、交验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包括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过户详细流程
1、开具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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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汽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汽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车辆过户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
1、提供《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提供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提供行驶证原件。
5、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7、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提供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❺ 办理汽车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汽车过户需要带的材料如下: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保险单、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等。机动车到场。买卖双方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❻ 车辆过户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车辆过户需要: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买卖合同。卖方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过户车辆的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原车主必须到场。买方需要:身份证以及所有复印件。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❼ 车辆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汽车过户都需要携带的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买卖合同。卖方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过户车辆的车辆行驶本、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过户票)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原车主必须到场。买方需要:自己的身份证、(外地户口上本地牌照需要暂住证)以及所有复印件。双方需要: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细节很重要)。如果买、卖双方有属于公户的话,则以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代身份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❽ 汽车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汽车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汽车过户需要办理转让登记,办理转让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二手车交易发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二、不予办理转让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7、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