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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在哪个阶段反哺农业

发布时间:2022-05-07 11:30:39

Ⅰ 工业反哺农业的工业反哺农业在中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是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十分鲜明地提出和确立了我国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政策取向。
一、背景:我国农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
1998年底,国家做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大判断,认为经过2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主要农产品供给已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发展今后不仅受到资源的约束,还越来越受到需求的约束。如何在新的发展阶段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切实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进而将农业和农村经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此背景下,新世纪之初我国的“三农”政策始终是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展开的,力求把过去单纯追求产量的工作重心转到在保持总量平衡、优化农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质量和效益的发展轨道上来,以求全面发展农村经济。随着现实生活的演进,相继提出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格局和转移动因发生重大变化,加快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发生重大变化,收入增长来源日趋多元化;农村发展对城镇和国民经济的依赖程度发生重大变化,城乡发展的互补性和互动性增强等若干关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出现重大变化的认识。概而言之,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以往已有本质区别,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目标将由解决温饱为主转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如何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农产品供求的主要矛盾将由总量矛盾转向总量基础上的结构和质量矛盾,核心是如何满足人民对高品质、多样化的食品的需求;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将由过去主要受资源约束变为受资源、市场和环境约束,市场需求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二、“工业反哺农业”的理论考察
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已经指出,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工业与农业的关系是不同的:在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是农业支持工业,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应该反过来由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20世纪50年代,着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即现代的工业部门和传统落后的农业部门并存。通过经济结构转换,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不断向现代部门转移,最终在工业化后期实现工业与农业两大部门劳动力供需均衡。20世纪60年代,拉尼斯和费景汉在刘易斯模型的基础上发展了二元经济发展模型,强调工业与农业的平衡发展,认为农业不仅为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而且还要提供农产品剩余。随后发展经济学的乔根森模型也突出强调农业剩余对工业发展的作用,把农业剩余看作是工业部门扩张的充分必要条件。
然而,发展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并非一帆风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南美国家的人均GDP跨过1 000美元关口,为推动经济快速起飞,普遍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民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大量农民被有组织地转移到城市,农村的耕地留给继续务农的少数农户,以期通过此举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这样做确实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南美也一举成为世界上农业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是,大量无保障、无固定岗位、无技术的农民成为新市民后,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养老问题、住宅问题、医疗问题、失业问题等,加剧了社会矛盾,由此导致社会阶层严重分化,治安混乱,乃至国家陷入动荡,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这就是着名的“拉美陷阱”或“拉美现象”。此时,已有的发展经济学理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由此出现了托达罗模型。托达罗模型与前面的分析有所不同的是,它不是将农业作为工业化的一个工具来看待,而是将农业的发展作为一个目标,认为农业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业组成部分,同样承载着重大的使命,与工业具有同等的意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所依赖的经济转型并非单纯通过劳动力的城乡间转移即可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好农业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真正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并最终消除二元经济结构。20世纪80年代初,发展经济学家的研究重点再次转向农业发展,从宏观角度探讨了粮食政策、粮食保障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提出国家应及时根据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程度调整农业发展政策,促进工农和城乡协调发展。这些理论的探讨和演进对我们无疑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公共财政支农的若干政策取向
第一,大力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
从1998年中国首次提出建设公共财政制度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收入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已经通过实行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在全国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以及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支持。2006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启动了一系列旨在加大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的重要举措,包括自西部开始逐步将中国的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区,同时提高农民每人每年的补助标准等。从这些以均等化为主要取向的财政改革不难发现,无论是收入还是支出,各级财政的管理理念和工作重心正在逐步向农村的弱势群体和农业的薄弱环节转移。以农民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象,这充分反映了我国的财政分配正在配合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战略,转向更多注重公平和根本改造城乡分治格局的政策取向。
第二,积极引导生产布局的区域调整。
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主要将依靠粮食主产区数亿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来保障,财政支农资金将会以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为重点,解决好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农业生产的瓶颈因素,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着力打造“中国粮食生产的核心区”。从全国范围内看,这些粮食主产省(区)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5%,近3年平均每年商品粮占全国总量的80%以上。国家确定的484个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重点县(农场),耕地面积占到了主产区的一半以上。集中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农业主产区的潜力,必然会成为财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政策手段。2006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用于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部分,在2005年占60%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就充分体现了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区域调整,重点扶持主产区的政策取向。
第三,注重实施支农资金的整合。
目前江苏、安徽、吉林、山东等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将过去由财政、农口部门分管的资金进行“打包”整合,力图避免资金和项目过于分散,提高有限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县一级是各种渠道投入的支农资金的汇聚点,资金整合多以县级为主展开实施。整合政府农业投入渠道主要集中在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农业生产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方面。从已有的改革看,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可以同时进行整合。具体而言,将“农林水气支出”增量资金、农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存量支农资金、财政部门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粮食风险基金以及地方用于农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主要的财政支农资金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加大部门内部统筹安排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归并支出项目。各地支农资金整合的成效显着,可以预见,进一步扩大资金整合的规模和范围将可以成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第四,探索投资参股等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
财政部从2004年开始在河北、河南等10个省份进行国家开发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2005年扩大到13个省份,2006年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6年为8亿元)全部用于投资参股经营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具备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条件的省份。表面上看,投资参股经营是将具有公共属性的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到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农业企业,似乎有悖于公共财政理念。但事实上,投资参股却是现阶段公共财政通过资本运营扶持弱势产业、扶持弱势人口一种理念上的突破。一方面,财政部门通过委托资本运营机构对投资参股形成的国有资本进行运作,既体现政府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又不是政府直接办企业;另一方面,投资参股经营的扶持对象是具有市场潜力、有一定规模且能够带动农户的龙头企业,通过扶优、扶大而不是传统的“扶贫”,起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只参股、不控股”以及有效的适时退出机制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发展的“不追逐利润”政策内涵。综合而言,投资参股是财政通过介入企业产权的方式创新财政支农政策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处于试验阶段,但这类有创意的、“有进有退”财政支农理念,应当被看作值得关注的重要探索。

Ⅱ 农业农村部: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9月24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韩俊说,现在我们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了,到了该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三农”的时候了。现在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可以说乡村发展就是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战略支点,必须下决心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的问题。

城市建设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很大

韩俊介绍,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主要还是用在城市,城市建设可以说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是很大的。我们作了一个统计,从2013年到2018年全国的土地出让收入累计高达28万亿,扣除成本性支出以后,土地出让收益是5.4万亿元,占到了土地出让收入的19.2%。土地出让支出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合计是1.85万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让收入的6.6%,用在城市建设的比例比农村要高得多。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规模和土地出让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大幅度提高,向城市倾斜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格局,确实是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经由1978年的1.72亿人,增加到了8.48亿人,城镇化水平由17.9%提高到了60.6%,可以说经历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城镇化进程。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这是造成农业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近几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一年要达到6、7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三农”增加了600亿、700亿元的投入。

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的资金的同时,不能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

《意见》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文件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提出了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明确了以省(区、市)为单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2种可选择的计提方式。二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统计口径。三是明确了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四是明确了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整合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五是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特别是要求不得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为了防止支出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韩俊表示,《意见》提出要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好,一定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

各地可以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坚持精打细算,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整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及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十几项。这些方面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补的突出短板,都是一些比较紧要的任务,必须集中资金优先予以支持。乡村振兴的一般性工作任务,要争取通过其他渠道统筹解决资金问题,不列入这项改革增加的资金使用范围。

韩俊强调,要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这边增加了土地出让收入的资金,那边就把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减少了,这样做是与这项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的,必须持续加大各级财政通过原有渠道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力度,防止产生挤出效应。

防止 “数字计提”、弄虚作假

对于如何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数字计提”、弄虚作假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意见》从三个方面作出了安排。

一是要规范计提方式。对于按照土地出让收益50%以上计提的这种方式,要求如果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这样做即使“做小”了土地出让收益,还有“土地出让收入的8%”这个比例来把关,这就为资金计提规模划出了底线。不管两种方式怎么提,底线就是不能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同时,中央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考核各省(区、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是否达到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将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是加强资金核算管理。《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办法,加强对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监督管理。具体有“三个严”,两个严禁,一个严格。一是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严格核定土地成本性支出,不得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三是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一是要严肃查处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土地出让收入以及虚增土地出让成本、违规使用农业农村投入资金等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落实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审计。三是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专题报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情况。四是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情况要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重要内容。

Ⅲ 如何理解“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提出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意义

工业反哺农业,是对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一种概括。这里的工业泛指非农业部门和城市,而农业则涵盖“三农”。工业反哺农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经历过由农业哺育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一般来讲,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为了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需要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时,要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除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家还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到工业对农业反哺期时,如果及时加强农业、反哺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协调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反之,如果继续挖农业、忽视农业,就会出现农业萎缩、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从我国工业化的发展过程看,新中国成立后,为迅速摆脱经济落后的局面,我国采取了重工业超前发展战略。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1952年,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50多美元,农业劳动力份额达83.5%,农业净产值的比重为70%。在这样的基础上搞工业化,农业必然成为筹集工业化资金的主渠道。据测算,1979年以前的29年,农业部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约4500亿元。这种向工业倾斜的政策从全局和整体看是必要的、有效的,问题是延续时间过长,使本来就落后的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得不到应有改善。不仅如此,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体制,还使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实际上被排除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之外。由于实行农村农业人口与城镇非农业人口两种户籍制度,造成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结构的失衡。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关系逐步改善,但农业和农村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社会地位等方面仍不平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未从根本上改变,因而造成工农业发展失调和城乡发展失衡的局面没有扭转,城乡差距依然悬殊。 我国是否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阶段?回答是肯定的。从工业化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为40%。这四项指标表明,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这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是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例如,日本在战前处于以农养工阶段,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转向工业反哺农业阶段。韩国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还从农业部门抽取工业化资本,自60年代末开始转向保护农业。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不仅与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而且是由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的。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承受风险最大的弱质产业。我国人口60%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从历史经验来看,农民安居乐业对于国家的稳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国家长治久安也才有可靠的保障。我们必须从巩固工农联盟、加强国家政权基础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工业反哺农业、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Ⅳ 简答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3年)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

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主要是发展高级社。

由于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进入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有些由互助组直接转为高级社。

(4)工业在哪个阶段反哺农业扩展阅读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三步走:

一、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首先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或十几户在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二、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农具、牲畜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生产发展和农民觉悟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按劳分配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并强调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遵循上述步骤,同时他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走直路,直接搞合作社。



Ⅳ 谁有《工业反哺农业的资料》就表藏了,要写毕业论文了,请各位大GG,JJ给推荐下,谢谢了

目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具备条件,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去年我国GDP达到13.6万亿;财政收入达到了2.6万亿;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了41%;我国农村劳动力前年是4.89亿,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足2亿,其余的大部分从事二、三产业或处于剩余状态。此外,目前我国二、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突破了85%。这都表明中国已经确确实实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根据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以后,依靠工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正因为如此,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现在关键是要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反哺”的实施。

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财政税收政策,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其一,就是要“以税惠农”。在取消农业税以后,不要急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其二,增加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研究如何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其三,对农用物资的生产和流通,采取必要的扶持和补贴政策,使其零售价格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的行为。其四,要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真正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还有一点是要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在扶贫救助方面,目前我国农村还有26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1200多万是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对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

其次,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实施“反哺”的重要战略举措。迄今为止,中国的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仍需继续推进,但必须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第三,要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一个公平的环境。城市对外来人口应当采取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政策。能够以民主、法制、人权的原则维护市民与农民在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在市场准入,起码是劳务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应最大限度地向进城农民开放,争取做到市民与农民共享共用。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这样做,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第四,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解决农村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必须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为目标,推行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定位要进行调整,建立一个更完善、更有活力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重视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外,还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研究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其他途径和办法。一是探索将一部分信用社改造成为专门的小额信贷银行,解决农民急需的小额信贷问题。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放开对利率的限制。二是对民间借贷的政策要有所调整。农民对资金的需求2/3是由民间借贷满足的。对民间借贷要允许存在,严格管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如何理解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布时间:2006-6-26 22:15:43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网上收集和网友发布;若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版权归作者所有请勿用于商业!
在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新形势下破解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
“两个趋向”如何看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对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科学概括。
那么,现在我国是否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呢?据测算,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约为15∶85。这说明,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工业已经发展壮大的情况下,应该由以农业支持工业转入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样一个新阶段。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仅是由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而且也与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关。对于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扶持和保护农业,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国人口60%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安居乐业对于政权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工业才有广阔的市场,城乡关系才能协调,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可靠的保障。
正是在深刻分析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基础上,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工促农如何促
现在,工业已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万亿元,财政收入2.6万亿元。从国家财力来看,我们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实力。
我们这里讲以工促农,不是让工业企业直接支持农业,而主要是指通过适当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总的来说就是六个字:少取、多予、放活。
首先是要少取。种地纳粮,天经地义,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后,党和政府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是实施以工促农的重大举措。 其次是要多予。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持和强化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将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围,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第三是要进一步放活。少取、多予说到底毕竟还是外部条件,解决“三农”问题还是要靠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在全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全面启动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起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控制耕地征占规模,着眼于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以城带乡如何带
实施以城带乡的战略方针,关键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统筹中心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发展、城市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推进城乡的一体化发展和共同繁荣。
一是要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进城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真正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增加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素质。
二是要创造一个农民进得来、留得住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农民工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已经高达46.5%,占建筑行业就业人员的80%。农民工这么大的一个群体,尽管他们中许多人已经在城市工作了多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收入低,无法实现在城镇买房定居的愿望,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很难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因此,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公共卫生、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以城带乡,目的是要在城乡互动中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即使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到2010年农村人口仍在7亿左右,到2020年还会有5亿左右。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使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平等的经济社会发展新体制。要进一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加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同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带来的好处,真正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如何理解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布时间:2006-6-26 22:15:43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网上收集和网友发布;若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版权归作者所有请勿用于商业!
在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新形势下破解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
“两个趋向”如何看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对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科学概括。
那么,现在我国是否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呢?据测算,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约为15∶85。这说明,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工业已经发展壮大的情况下,应该由以农业支持工业转入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样一个新阶段。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仅是由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而且也与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关。对于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扶持和保护农业,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国人口60%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安居乐业对于政权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工业才有广阔的市场,城乡关系才能协调,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可靠的保障。
正是在深刻分析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基础上,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工促农如何促
现在,工业已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万亿元,财政收入2.6万亿元。从国家财力来看,我们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实力。
我们这里讲以工促农,不是让工业企业直接支持农业,而主要是指通过适当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总的来说就是六个字:少取、多予、放活。
首先是要少取。种地纳粮,天经地义,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后,党和政府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是实施以工促农的重大举措。 其次是要多予。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持和强化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将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围,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第三是要进一步放活。少取、多予说到底毕竟还是外部条件,解决“三农”问题还是要靠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在全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全面启动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起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控制耕地征占规模,着眼于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以城带乡如何带
实施以城带乡的战略方针,关键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统筹中心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发展、城市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推进城乡的一体化发展和共同繁荣。
一是要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进城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真正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增加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素质。
二是要创造一个农民进得来、留得住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农民工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已经高达46.5%,占建筑行业就业人员的80%。农民工这么大的一个群体,尽管他们中许多人已经在城市工作了多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收入低,无法实现在城镇买房定居的愿望,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很难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因此,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公共卫生、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以城带乡,目的是要在城乡互动中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即使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到2010年农村人口仍在7亿左右,到2020年还会有5亿左右。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使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平等的经济社会发展新体制。要进一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加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同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带来的好处,真正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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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新形势下破解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
“两个趋向”如何看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对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科学概括。
那么,现在我国是否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呢?据测算,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约为15∶85。这说明,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根据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工业已经发展壮大的情况下,应该由以农业支持工业转入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样一个新阶段。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仅是由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而且也与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关。对于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扶持和保护农业,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国人口60%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安居乐业对于政权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工业才有广阔的市场,城乡关系才能协调,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可靠的保障。
正是在深刻分析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基础上,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工促农如何促
现在,工业已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万亿元,财政收入2.6万亿元。从国家财力来看,我们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实力。
我们这里讲以工促农,不是让工业企业直接支持农业,而主要是指通过适当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总的来说就是六个字:少取、多予、放活。
首先是要少取。种地纳粮,天经地义,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后,党和政府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这是实施以工促农的重大举措。 其次是要多予。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持和强化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将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围,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第三是要进一步放活。少取、多予说到底毕竟还是外部条件,解决“三农”问题还是要靠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在全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全面启动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起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着眼于控制耕地征占规模,着眼于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以城带乡如何带
实施以城带乡的战略方针,关键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统筹中心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发展、城市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推进城乡的一体化发展和共同繁荣。
一是要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进城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真正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增加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素质。
二是要创造一个农民进得来、留得住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农民工占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已经高达46.5%,占建筑行业就业人员的80%。农民工这么大的一个群体,尽管他们中许多人已经在城市工作了多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收入低,无法实现在城镇买房定居的愿望,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很难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因此,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公共卫生、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以城带乡,目的是要在城乡互动中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即使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到2010年农村人口仍在7亿左右,到2020年还会有5亿左右。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使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平等的经济社会发展新体制。要进一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加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同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带来的好处,真正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目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具备条件,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去年我国GDP达到13.6万亿;财政收入达到了2.6万亿;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了41%;我国农村劳动力前年是4.89亿,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足2亿,其余的大部分从事二、三产业或处于剩余状态。此外,目前我国二、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突破了85%。这都表明中国已经确确实实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根据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以后,依靠工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正因为如此,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现在关键是要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反哺”的实施。

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财政税收政策,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其一,就是要“以税惠农”。在取消农业税以后,不要急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其二,增加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研究如何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

Ⅵ 新中国农业税制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哪些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政策呈现明显的阶段性。农业政策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农业哺育工业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
农业工业并行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
工业反哺农业阶段。2000年至今。

Ⅶ 究竟什么是“工业反哺农业”具体是指什么

农业对工业的发展有基础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早期更是牺牲农业、农村利益搞工业。现在我国工业发展起来了,农业却面临极大问题,所以要提出“工业反哺农业”。

Ⅷ 工业反哺农业是什么意思

工业反哺农业是指工业通过各种形式给予农村、农业发展以支持和保护,促进其从落后的、传统的形态向先进的、现代化农业转变。这是一个仿生学概念,其提出是基于农业曾经哺育过我国工业的发展,并为之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而当我国进入后工业时期,面对农业落后的状况,工业有义务对其进行反哺。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还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使农民的人居环境向现代化转变,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推进农村的城镇化进程。
反哺是一个仿生概念。这里借用反哺概念,显然是为了表明在长期接受农业哺育后,工业已“长成”,应该回报农业。工业反哺农业,是对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一种概括,是对“农业哺育工业”的升华转化。这里的工业和农业都是历史性的概括性概念,工业泛指非农业部门和城市,农业则涵盖“三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既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Ⅸ 工业反哺农业具体表现是什么

工业反哺农业具体表现:
1.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将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2.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新增资金主要安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3.国家科技投入将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
4.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财政收入中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5.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
6.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从今年的一号文件可以发现国家政策的总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表明中央正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简介:
工业反哺农业是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而农产品生产则受到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增产的困难很大。我国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进口来弥补不足,但作为一个大国,不可能过分依赖国际市场。为此,就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国内农业生产能力。
工业反哺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要求:为了克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超小型的不利因素,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就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不断加强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公益性服务,全面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工业反哺农业是提高社会公平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既是减缓乃至扭转这种城乡差距扩大趋势的要求,是按贡献取酬和提高社会公平的要求,也是稳定社会的要求。

Ⅹ 论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政策的要点。

必要性
工业反哺农业,是对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一种概括。这里的工业泛指非农业部门和城市,而农业则涵盖“三农”。工业反哺农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经历过由农业哺育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一般来讲,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为了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需要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时,要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除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家还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到工业对农业反哺期时,如果及时加强农业、反哺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协调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反之,如果继续挖农业、忽视农业,就会出现农业萎缩、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可能性
从工业化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为40%。这四项指标表明,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这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是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例如,日本在战前处于以农养工阶段,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转向工业反哺农业阶段。韩国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还从农业部门抽取工业化资本,自60年代末开始转向保护农业。

政策的要点
以工促农: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
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从财政实力来看,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财政收入2.6万亿元,农业税收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左右。我国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力。
“以税惠农”,让农民长期休养生息。明年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这将彻底改变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取消农业税后,不宜急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农民收入水平低,长期以来负担较重,应给他们一个长期休养生息的机会。“以税惠农”应该成为今后国家财政支持农民的一项重要政策。
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农业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后,应加快改革支农资金管理,整合现有的各种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优先集中用于解决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应建立政府补助、农民自主决策的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机制。把握好有关政策界限,严格控制标准、严格规范,防止为办公益事业再度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新加重农民负担。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兴修水利、修建道路、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等。
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实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在各国都是公共财政最优先的项目之一。以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整体财力状况而论,应该有能力实行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应把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农村就业培训体系,作为促进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中央已经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应健全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以城带乡:城市向农民敞开大门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同等工业化程度的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的时期是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若城镇化率按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计算,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7%,城镇总人口8.28亿,比2002年增加3.26亿(包括城镇人口自然增长0.37亿)。这意味着从现在到2020年,将有2.89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数量之大,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过的。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之外,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和尖锐,也将使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增大。而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以城带乡,须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应统筹考虑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将其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增加投入。
以城带乡,须使农民在城市有长期稳定的生存手段,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农民工占二、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高达46.5%,其中,占第二产业就业人员的57.6%,占建筑行业就业人员的80%。他们中许多人尽管已在城市居住和工作多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收入低,无法实现在城镇买房定居的愿望,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很难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整城市建设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城乡互动: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的关注。即使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2010年农村人口仍会有7亿左右,2020年还会有5亿左右。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使城市和农村紧密联系起来,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
继续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粮食供给尤其是口粮不能过度依靠国际市场,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上。应切实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市场发育,完善政府调控政策,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这仍是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主线。应全面优化农产品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实施一体化经营;积极应对农产品进口对国内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2003年,我国农村4.9亿劳动力中转移到乡镇企业的有1.35亿。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即使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不充分的问题仍将长期存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展开。应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活跃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应着力破除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培育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县域经济的内在活力。
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今后农村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全面启动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配套改革。二是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完全脱离农业,土地向一部分农户集中,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但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集中具有长期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近年来,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应着眼于控制耕地征占规模和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三是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四是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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