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幼儿园责任事故老师赔付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
不可以超过百分之二十。如果是在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的责任。幼儿园赔偿后,如果老师有明显的过错行为,可以和责任老师追究。但追究赔偿责任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责任主要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教师追偿。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B. 交强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惠州旧村庄工业园赔付比例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C. 惠州市华夏光大华叶家博工业园是否属于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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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交强险赔付后第二年增加比例是多少
出保险一次后,第二年保费增加10%。出保险一次之后,很多的保费上涨的幅度并没有较为明显的增加,增加的比率很小,很多出险在第四次出险之后,或者是赔付率达到100%,保费的上涨幅度会上升的很明显,上升的比率在10%到20%。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 惠州市惠东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50%左右 买了农村合作医疗的 貌似有特定情况 不可报销 (如果不能报销,找人写证明,这方面较宽松,人家不会为难你的)
F. 惠州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形成仲恺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特制订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的优惠对象是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并且纳税关系在仲恺高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LED、平板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装备等产业。
第三条成立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和园区、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惠州仲恺高新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统筹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综合性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政策涉及的仲恺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所有缴交市级规费,由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帮助争取按最低标准收取;高新区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能免则免,不能免收的减半收取或按最低标准收取;高新区各类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五条本政策涉及的仲恺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由高新区统一调剂安排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优先协助新办企业办理用水、用电报装手续,水费、电费执行高新区最低价格标准,并优先保证企业用水、用电,如有报漏,及时抢修。新办企业的消防工程、环保审批等,允许企业自行选择已注册登记并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评估,工程竣工后由相关部门验收。
第六条高新区每年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扶持内容为第七至第十条的具体规定。
第七条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公共研发平台,分别给予l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引进国内外研发实验室落户仲恺高新区,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
第八条奖励对本政策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投资者、创新型领军人才(团队)、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高新区每年评选出10名个人和5个创新团队作为奖励对象,每人奖励5万元、每个团队奖励20万元。
第九条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或项目到仲恺高新区投资的单位或个人(高新区有招商职能的部门工作人员除外),按实际到位资金0.5--1亿美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l-3亿美元的,一次性奖励l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亿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十条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组织和协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经费、政策等支持。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的企业,高新区分别按l:1、1:0.5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
第三章LED产业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属于GaN、AI新型衬底材料、芯片级系统集成、交流LED(AC-LED)芯片等新建投资项目,投资规模l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5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每年按20-4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一条优先支持功率型LED封装设备和材料、新型高效白光LED等封装投资项目,投资规模l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30%、第三至五年按l5%的比例由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三条重点发展室内照明光源、大功率LED路灯、汽车灯具、大尺寸LED液晶背光源、大规模模块和显示屏、彩屏幕墙、太阳能LED应用产品等中高档产品,对该领域的投资项目且创税l000万元以上的,自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年按20%、第二至三年按l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四条对一次性购置LED外延片生产用全新MOCVD设备(规格:蓝绿光MOCVD31片机及以上,红黄光MOCVD38
片机及以上)3台以上(含3台)的新增或扩建投资项目由高新区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蓝绿光MOCVD补贴资金800万元/台,红黄光MOCVD补贴资金500万元/台。对实现MOCVD设备国产化的,补贴标准提高50%。
第十五条高新区市政公共照明建设和改造工程,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LED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高新区LED企业的产品。对高新区辖区内原有公共场所包括路灯、景观灯、学校和政府办公用灯等逐步换成LED灯具的,给予10-20%的由区财政资金补贴。
第四章平板显示产业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大力扶持平板显示背光模组(背光源、冷阴极灯、导光板)、IC驱动电路、偏光片、IT0玻璃、玻璃基板、彩色滤光片、光刻胶及辅助化学品等研发生产项目,投资规模l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30%、第三年按l5%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七条重点引进国内外行业内前l0名的LCD驱动IC企业、LCD背光模组企业、LCD彩色滤光片企业和LCE、OLED面板企业。自企业投产后,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2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重点培育和扶持8.5代以上(包含8.5代)面板生产线,支持其增资扩产,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发展42英寸以上PDP显示屏、驱动电路及模块,实现PDP电视和OLED等新一代显示器件及模块的批量生产,促进液晶应用整机发展。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自该企业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年按20%、第二年按l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九条重点支持TCL液晶产业园建设,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平板显示、数字电视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创税l000万元以上的园内重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予以重点扶持。
第五章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网络设备制造商,促进新一代移动通信上游产业发展。符合上述范畴的新建投资项目,投资规模1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第一至二年按20%、第三年按l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对属于移动运营、内容服务、系统集成、终端制造等领域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l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1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技术产品和应用纳入高新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依法实施财政性资金优先购买政策。
第二十三条重点发展手机产业,完善手机产业链。对集成电路设计、主板元器件、芯片、射频功率、手机方案设计等新建投资项目,投资规模1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1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引进或培育主板级设计专业公司、嵌入式软件商、内容提供商等企业,企业投产后,年产值3亿元以上的,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2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六章数字装备产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属于各种液压件、密封件、气动元件、传感器、控制泵阀、精密大型专用轴承、模具等基础零部件领域的新建投资项目。投资规模l亿美元以上的,自该项目创税之日起,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l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从2010年起,支持开发电子制造装备、数字视听制造装备、新能源制造装备、新材料制造装备、节能环保制造装备等领域中高档次产品。对该领域且投资规模在1亿美元以上的,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10%-2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鼓励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和配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等领域投资项目,对属于该领域且投资规模在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自创税之日起,3年内,所创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按10%-30%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七章优惠资金审核、来源和分担
第二十八条本政策涉及的由高新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拨付和财政扶持资金的,由第三条成立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资金扶持申报的流程和申报材料格式,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审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二次核准后,给予相应资金拨付。
第二十九条本政策第六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第十四条MOCVD补贴资金,由高新区财政统筹解决,并争取市财政每年在高新区税收收益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补贴。
第三十条除第二十九条外,其他奖励或补贴优惠,按照项目或企业落户的园区、镇(街道),在项目或企业投产后产生的税收收益中属地方留成部分由高新区与落户的园区、镇(街道)财政按比例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并且纳税关系在仲恺高新区的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现代信息服务等产业的企业或项目参照本政策给予相应的优惠。
第三十二条本政策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原来颁发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有抵触的,以本政策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本政策将作出相应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政策由惠州仲恺高新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G. 意外保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意外保险赔付比例一般在80%左右。意外保险的报销比例,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相比是不同的,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与保险公司约定合同条款当中的免赔额、以及有无社保、报销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