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田地都败光,叫下一代子孙怎么过日子怎么安排村民
因开发建设需要,区征地拆迁办于2012年10月12日同春晓镇昆亭村桂池社依法签订了仑征字(2012)第127号征地补偿协议。对于此次征地,桂池社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012年8月在桂池社办公室门口、杨家岭地块周边及村民较为集中地段张贴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红线图,对广大村民进行了告知。该地块建设用地(农转用)手续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分批次)分别为:浙土字A【2011】-0526、浙土字A【2011】-0456、浙土字A【2011】-0469、浙土字A【2012】-0143。根据北仑区人民政府仑政[2009]13号、仑政[2012]26号文件的规定,春晓镇的耕地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为55360元/亩,按照桂池社的人土比,其耕地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为64833元/亩。目前该地块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均已拨付到桂池社,待青苗补偿款和劳力安置费发放结束后,剩余补偿款将纳入到桂池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根据北仑区的征地安置政策,劳力安置费为25000元/人,并非村民所称的25000元/亩。为保障失土农民的生活,北仑区实行土保政策。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