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固废是什么意思
一般固体废弃物也叫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是除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以外的固体废弃物。具体来说,如下常见形式都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木材、园林绿化树枝树叶、工业污泥、玻璃、废旧钢铁、塑料、工业垃圾等等。
一般固体废弃物如何处理?不同的固废处理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里先简单说下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资质问题。根据《固体法》,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是不需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废弃物除外),产废单位和处废单位在处理一般固废时只需要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和国家相关控制标准即可,比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危险废物处置是必须要有经营许可证。无证处置或者交由无证企业处置都是违法的。现在环保检查越来越严格,虽然一般固废处理不需要相关资质,但是环保合规措施必不可少。
固废处理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废处理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总体来看,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常见方法有: r>1、分选处理。固废预处理方式一种。就是把固废分门别类储存、运输,最终处理。比如常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回收,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作进一步处理。一般根据尺寸、磁性、比重差等特性通过手动、机械等方式分选一般固废。
2、压实处理。就是把分选出来的一般固废进行压实,目的是方便运输和做进一步处理。这是一般固体废弃物预处理环节。
3、焚烧处理。焚烧法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好处是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由于固体废弃物中可燃物的比例逐渐增加,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固体的废弃物,利用其热能已成为必须的发展趋势,以此种处理方法,固体废弃物占地少,处理量大,在保护环境、焚烧厂多设在1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并设有能量回收系统。
一般固体废弃物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资质?
4、热解处理。热解是将有机物在无氧或缺氧条件下高温(1000-1200)加热,使之分解为气、液、固三类产物,与焚烧法相比,热解法是更有前途的处理方法,它最显着的优点是基建投资少,而且热解后产生的气体可以作燃料。
5、固化处理。一般固化技术是通向废弃物中添加固化基材,使有害固体废物固定或包容在惰性固化基材中的一种无害化处理过程,经过处理的固化产物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良好的机械性以及抗浸出性、抗干湿、抗冻融特性,固化处理根据固化基材的不同可分为沉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及胶质固化等。
6、破碎处理。为了使进入焚烧炉、填埋场、堆肥系统等废弃物的外形减小,必须预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有的低温破碎和混式破碎等。
⑵ 新固废法中售卖脱硫灰的规定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其他环保单行法不同,它不仅为排污单位设置了环境管理义务和责任,还贯穿了生产型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对相关企业提出了全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为此制定本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中,涉及六大类企业,包括产生危废的企业、经营危废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
在新固废法中,产生危废的企业涉及到的责任最多,第六章专章对“危险废物”进行规定,从第74条到第91条,共18条。这是除了第二章“监督管理”(共19条)和第八章“法律责任”(共23条)之外,条款最多的章节。这表明,产生危废的企业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固废监管的重中之重。
依照固废法精神,后期国内的固体废物回收加工利用将集中化、标准化、无害化。配套的建设标准、运输备案、使用台账等要求也较为明确。同时,国家正在大力支持垃圾分类和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为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相应资金,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精细化提供支持,促进垃圾分类的深度发展。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对应的利用技术不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以及综合利用产品缺少明确的技术政策和规范标准要求,难以发挥标准规范对产业发展的规范引导作用,产品安全性受到质疑,制约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修订后的固废法明确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时,应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防止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过程和产品的二次污染,确保“资源化”过程和产品的“无害化”。
⑶ 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在危废处置实践中,环保部门在认定企业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时,首先根据《名录》认定该物质是否属于名录中所列的物质,若名录中没有列入该物质,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办法认定该物质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同时还要认定该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1、在涵盖范围上不同:危废是固废的一种。在科学分类中,固废包含危废,危废处置要遵循《固废法》。
2、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上不同:相对来说,固废危害性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废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
3、在处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废都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填埋等。但是,危废在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4、在处理成本上不同:固废处理成本低,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低。危废处理成本高,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高。
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的固废默认就是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是不包含危废的。如果涉及到危废,会专门指出“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