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业园起步区什么意思
关于印发《武清区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
设施建设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武清区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管理办法》已经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武清区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
建设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区示范工业园发展,保障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根据《武清区示范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工业园是指根据区政府产业布局规划设立,并经市政府批准予以重点支持的示范工业园区。具体包括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天津地毯产业园、天津京滨工业园、天津武清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第三条 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实行统一筹资、统一管理。
第二章 资金筹措
第四条 区政府授权区财政局所属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作为示范工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示范工业园基础设施筹措建设资金。
同时各示范工业园成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建设主体,并进行起步区以外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的投融资。
第五条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融资贷款规模由区财政局根据每个示范工业园总体规划和建设资金需求及自身偿债能力确定。
第六条 区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建委等部门要加快办理融资贷款所需各种审批要件,为加快融资进度创造条件。示范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及所在乡镇政府要积极协助,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申请、项目预算等融资贷款必备资料。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七条 贷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和有偿使用。各示范工业园应制定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于每年10月底之前报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根据各示范工业园报送计划安排资金,并由国资公司与各示范工业园签订年度借款协议。
各示范园区对国资公司拨付的资金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按月向区政府报送财务报表。
第八条 贷款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所有示范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应纳入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范围,未经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以及采购招标后二次转包的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第九条 资金拨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征地及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
(一)示范工业园根据区有关部门确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提出资金申请,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二)区政府领导批准后转财政局,并将资金拨付至各园区。
二、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监理等)资金的拨付。
(一)各示范工业园根据投资计划,将准备开工建设项目向区政府提出进入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的申请;
(二)申请经批准后,将建设工程资料报区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招投标;
(三)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工程进场施工后,按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向区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
(五)审核合规后将资金拨付至各园区。
第四章 贷款资金的偿还
第十条 融资贷款要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落实还贷责任。
第十一条 落实还贷资金,确保偿还贷款。各示范工业园下列资金专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一、市、区两级财政拨付的示范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二、示范工业园土地出让按每亩5万元上缴的政府收益;
三、示范工业园自第六年起实现税收地方留成的50%部分。
第十二条 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开设专门账户,上述三项资金可由区财政局直接划入该账户,专项用于还贷。
第十三条 上述资金不足以还贷的,可由区财政局暂时代偿,发生代偿时,区财政局与示范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乡镇签订协议,明确代偿资金由示范工业园区以后年度税收留成或乡镇财政资金扣还区财政局。
第十四条 加强土地出让管理,防止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示范工业园土地出让需报经区政府同意,各乡镇和示范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制定土地出让优惠政策。未经区政府同意乡镇或园区管理机构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导致还贷资金不足的,由区财政局按正常土地出让金数额扣园区或所在乡镇除正常工资经费以外的所有财政性资金。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十五条 示范工业园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征地拆迁、土地整理、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各示范工业园要按照区政府批准的规划和标准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拆迁及地上物清理补偿,由区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报区政府批准后,由示范工业园提出补偿方案及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核。
第十七条 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各示范工业园提出建设意见和初步设计方案,经区政府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按确定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各示范工业园擅自增加的建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区财政局一律不予安排资金,由示范工业园自行承担建设费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示范工业园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资金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每年至少重点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区政府。
第二十条 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示范工业园是否按财务、会计法规要求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是否存在工程中标后二次转包现象;各项工程是否达到进度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造成资金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起实行。
主题词:城市建设 融资 管理 办法 通知
共印(220份)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检察院,区法院,
各人民团体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印
工业建设征用土地,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查询。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该由土地估价机构评估后,按评估地价的百分之四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征用土地的程序:
一、申请选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进行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二、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的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定初步协议。
(2)梧州工业园购地多少亩起步扩展阅读: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建设必需的土地,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禁止任何单位直接向农村社队购地、租地或变相购地、租地。农村社队不得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任何企业、事业的经营。
第三条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一切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尤其不得占用菜地、园地、精美鱼塘等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❸ 买土地需要注意什么
问题一:地皮买卖 要注意什么 地皮过户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应从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位置、转让年限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 *** 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 *** 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其次,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业用地,实际开发为商品房,那么该商品房不得出售,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有受让人和转让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变,因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价差别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如工业用地每亩几十万元,综合用地可以通过竞标拍卖至每亩几百万元,而且绝大多数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设规划或集镇规划确定了用途则肆。一般不许改变。如有的单位或个人耍小聪明,明明实际用地为商业,但在转让时说是住宅用地,这样就可以少交几倍的出让金。这样土地资产就流入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国家拿拍和 *** 资产流失。
第三,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一般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一般因素只是决定土地价格的基础,而区域因素对土地的价格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主要是指土地所处地区的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消盯羡和公共设施条件、环境质量等等,不同位置的土地价格可以相差几倍到几十倍。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不同的位置确定不同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才能充分显示土地的价值。
第四,应了解原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属记载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注意带限制性、制约性的内容。因为即使最后的土地受让人是否愿意或有无约定,原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所载原土地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土地经过多次转让后仍完完全全地转移其最后的受让人。《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因此,最后的土地受让人应了解原土地出让合同中及其附件记载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应了解土地的建设规划和设计的要点。包括土地的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因为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各地块的用地功能、建筑密度、容积率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有所不同而且是确定的,不能随便改动。不同标准的建设规划和设计要点决定了土地的利用率、开发建设成本及利润的大小。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受让人应当综合考虑和评估上述因素,才能衡量土地价格高低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风险和投资回报。
第六,应了解土地的转让年限。《条例》规......>>
问题二:买土地注意事项 如果只是土地你需要注意:1、该宗土地的性质(划拨、出让、集体)划拨土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土地面积×地级价×30%加上工本费、出让的只交工本费、集体土地只限本村村民买卖。2、国家已审批的宅基地在建盖的时间上有期限,超过期限国家可以没收该宗土地,并且不退还购地款。3、该宗土地的使用性质(商业、工业、住宅或其他)工业用地你要考虑清楚了,4、土地的使用年限,划拨暂时无使用年限、出让商业30--40年、住宅70年。
问题三:买地都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只是土地你需要注意:1、该宗土地的性质(划拨、出让、集体)划拨土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土地面积×地级价×30%加上工本费、出让的只交工本费、集体土地只限本村村民买卖。2、国家已审批的宅基地在建盖的时间上有期限,超过期限国家可以没收该宗土地,并且不退还购地款。3、该宗土地的使用性质(商业、工业、住宅或其他)工业用地你要考虑清楚了,4、土地的使用年限,划拨暂时无使用年限、出让商业30--40年、住宅70年。
问题四:购买农村土地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知道您所说的这块地皮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是不能自由买卖的,即使有关部门收了您的钱,让您建了房,您也不会拿到房产证;要是耕地,还属非法占用。在这种情况下说是建好了房再给证,那就是鬼话!现在城市周边农村建的商品楼房,好多就办不下证来,就是这个原因。
如果是国有土地,那就好说了,您只需交足了钱,然后到国土管理部门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再怎么开发就是您个人的事了,只要不违法。
说得不一定完全正确,请您到国家正规的部门多咨询,买地可不是小事,谨慎些好!
问题五:农村土地买卖要注意些什么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问题六:买土地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买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做适当的事前调查,包括所要购买的土地是否已经办理了使用权变更登记;到现场考察一下,土地是否已经交由其他人占有开发等等;
二是,尽量根据上述优先性规则,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或者让卖家交付土地,谨防卖家恶意违约;
三是,尽量明确约定较大数额的违约金,一方面能够增加卖家恶意违约的难度,另一方面,一旦无法获得土地,仍然能够基于转让合同要求卖家赔偿损失。在此,有海点值得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商品房买卖出台过一个《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8条对于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加重了其赔偿责任,增加了“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相比之下,此次“解释”对于卖家“一土二卖”的赔偿责任仅仅只规定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七:个人土地买卖都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不知道您所说的这块地皮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是不能自由买卖的,即使有关部门收了您的钱,让您建了房,您也不会拿到房产证;要是耕地,还属非法占用。在这种情况下说是建好了房再给证,那就是鬼话!现在城市周边农村建的商品楼房,好多就办不下证来,就是这个原因。
如果是国有土地,那就好说了,您只需交足了钱,然后到国土管理部门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再怎么开发就是您个人的事了,只要不违法。
说得不一定完全正确,请您到国家正规的部门多咨询,买地可不是小事,谨慎些好!
问题八:买地皮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法律问题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应该属于集体土地的流转,而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合同范畴应该是“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与该地块的性质有关(耕地、自留地、荒地等的租赁年限存在差异)。
该合同需要和该集体土地的拥有者签署,并报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出现国家征用该集体土地时的经济补偿约定。
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九:买地建房子应该注意哪些? 买地建房子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成本核算:房价=地价+建房成本+利润。如果买地的成本过高,还有成本控制的水平不够,可以想见的是在市场价的情况下,利润水平会很有限,甚至没有利润或亏损。个人拿地,肯定没有大的开发商单独拿地那么便宜,地价肯定比大规模开发要贵;成本控制,基本上一两个房子,在相同品质的情况下,不会控制得比上百个房子的规模管理更低成本。大的开发商的毛利也不过20%-30%,而成本基本上会比大的开发商贵15%到20%以上,所以控制得好的情况下,可以期待10-15%的利。如果控制不好的话,或者过程管理有问题的话,还有销售不畅的情况下,本来不高的毛利基本上就少的可怜或者基本上不复存在了。
建房的要领:
买地建房的流程
1).买地:一般请专业的经纪参与,主要是参与谈判和评判地块的优缺点、价值和潜在的机会和风险。
2).设计:一般需要请有建筑师执照的设计师进行沟通、设计和申请建筑许可等。
3).出图:一般出图也分为出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还有水电、冷暖等分类图纸等,出图纸的细化工作量不同,设计费用也完全不一样。
4).招投标:一般就是请有承建资质的有执照的建筑公司或施工队伍来参与报价和出详细施工和材料方案,由业主、建筑师、资深卖房经纪来共同参与评判,最后确定一家施工承建商。
5).监理:一般就是由有监理资格或经验的人来进行全程的建筑施工管理监理和节点控制。
6).后期的养护;设计养护的标准和对后期可能的沉降作出评判和对策。
这个过程当然需要专业的经纪和建筑师的建议和参与,有了专业人士的参与,至少不会出现大的错误或者说不能挽回的错误。
3.买地关键要领:
1)尽量不要买过于偏远的地块
除非钱足够多,除非有10年以上的长期持有计划(但这10年也不一定增值),尽量不要买过于偏远的地块,不能太北/太东或太西。买地策略是搭顺风车,能搭一程就上,不能搭就不上。千万不要自己去“捂地”,想把生地捂成熟地,一般来说,可能等不到这一天(这里的发展速度是国内的1/10),孩子或许能等到这一天。
2).买地一定要买“稀缺性”,千万不要以地的大小来决定其价钱或者是否购买,一定要考虑这个房子建成后能否卖掉,需求是否旺盛(如果成交不活跃的地区,所谓的成交价可能是开发商对倒的结果,是假的;是为了吸引买家故意做的局)真的价钱是多少,未来发展的趋势怎么样,一般看来,至少有50%的区域是不合适买地建房的。在这样的地区买地建房,必然亏损出局,或者说基本无利可图。在热点里的一小块地比远郊的200亩地更值钱!
3).要熟悉市政对那块地的规划
买地之前一定要熟悉市政对该区域的规划,是否可以重新分割,是否可以改变用途,是否有使用方面的限制,是否有大树会影响到重建,等等。大部分市政部门对于是否可以分割、改变用途一般是不轻易改变的,基本上可行性很低。
4).地价上涨过快区域 短线风险大
在地价上涨过快的区域买地会有相当大的短线风险,比如目前的热门地区。因为在高位接盘,不是需要等待数年或者说十数年,就是得割肉亏损出场。
问题十:购买地皮要办哪些手续,要注意什么细节? 不同使用性质的土地手续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去当地国土局咨询
现在的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都是通过挂牌拍卖的,挂牌是国土局或者国有资产管理局,参拍的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参拍的话带齐各项资料(自然人带身份证,法人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举牌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拍卖公司报名购买标书和缴纳保证金
❹ 工业用地可以做什么
问题一:工业用地可用于什么 可以用于企业建筑工厂厂房、丁间、库房(废水、废气的排放要通过环保认证),生产加工基地,科研、试验场所(不得有自然污染)等。
也可用于大型仓储、冷藏、物流转运等。
问题二:工业用地有哪些用途? 工业用地,可以以企业厂房为核心,做一些配套工程:如�工宿舍、企业研发楼(写字楼),职工活动场地,或者孵化园等。企业研发楼常常以独栋的形式或者写字楼的形式对外发售以实现你所愿的利润。请看看成都的火炬动力港和青羊工业园区,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三:为什么工业用地可以商业用途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方法住宅用地就是土地用途为住宅建设,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商业、工业、住宅用地的区别主要是用途不同、取得方式、使用年限和土地价格不同。工业用地通过划拔方式取得。商业用地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住宅用地由城市规划审批。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方法: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问题四:工业用地都不允许做什么用 不能做居民居住区修屋建房用。
问题五:农副产品工业用地可以做什么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问题六:如何购买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一直是一个投资的工具,对于那些谁想要一个“买入并持有”的投资机会。这种策略买入并持有工业用地,可以是非常有利可图的。此外,工业用地已被用来促进增长和发展的战略领域。收购工业用地通常在高速增长的时期峰的权益和阴晴圆缺在速度较慢的经济周期中, 房地产经纪人将有机会获得所有您所选择的地理区域的工业用地。买方将要问详细的问题,并确保该值已多年来没有减少。增加价值是可取的。 说明1固定一个真正的地产代理专业工业用地。代理可以给你,几乎每一个工业用地出售或转让在您所选择的地理区域的信息。尝试找到一个认可的土地顾问,以评估每一个阶段的土地收购,并借给他的专业知识领域的工业用地。2执行的财产,所有合同和增编尽职调查。确保土地没有任何产权负担可能会立即减少的属性值,如洪水泛滥的倾向,非常岩石地层,或通过你的土地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 3租赁土地调查。土地测量师,将有助于确定的土地的最高和最佳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土地不能使用“。4获取土地的评估。评估都会将你引导到你要多少的土地。如果考核排在20万元及卖方要求25万美元,那么你有商量的余地的价格下调。5工业用地的银行或贷款人提供资金的融资的。大多数贷款人将要求20%的首付工业用地。6出席闭幕记住的是,不像住宅物业,工业用地最低三个月关闭。 提示:
问题七:工业用地如何变为商业用地? (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 *** 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
2、然后拿着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
问题八:工业用地可以建房吗 工业用地建的房能买吗,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他向法院说保证房屋建筑手续齐全,也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这样可以买吗
问题九: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房子能进行买卖吗 近日有网友表示他最近看上了一个项目,无论是区位、价格还是户型都比较合他的心意。但是有一个细节有些让他放不下心:土地性质。售楼小姐告诉他这个楼盘所使用的土地是商业性质,而非住宅性质的。他想知道,商业用地的土地性质究意会不会带来什么影响。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商住楼,这个问题估计是很多人都很关注的问题,在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关于商业用地性质的住宅和普通关于商业用地性质的住宅和普通商品房住宅的商品房住宅的一些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首先,使用年限存在差异。 事实上,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为五类,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很明显,根据这份条例,购买在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房子,首先受影响的是使用权年限,也就是说,这类住宅的使用权期限都要短于居住用地上的住宅。而且根据今年两会刚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是说,住宅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使用期限已经基本不受之前“七十年”的束缚,而非住宅用地上的房产期满之后如何延续,则还有一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空间。贷款、生活成本、户口问题需要注意 除了比居住用地少了二三十年的使用期,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住宅项目还会面临下面几个不同的地方。 首先是贷款,对于居住用地的房产,目前,银行一般都会允许贷款人办理首付最少三成、最多贷款七成、最长三十年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但如果是购买非居住用地的房子,银行虽然也有可能按普通住房贷款来办理,但多数情况往往会按照商业楼,即首付最少四成,最长十年还清的情况来办理,而且也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在利率方面的优惠。 其次是生活成本的不同。由于土地性质是商业或者工业,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商业或者工业的标准来执行,一般要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价格高出30%左右。但对于综合性质的土地来说,由于可能是“住宅”和“商业”综合立项,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还是可能获得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消费者最好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或者通过补充条款的方式规定进去,这样如果发生纠纷才能有案可查。 再次是户口问题。在商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商业或者办公性质,原则上是不可以落户口的;至于综合用地,则因为它可能包含了住宅立项,所以正常情况下并不影响购房落户的实行。 最后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还要再说一点,这个“年限”是根据土地转让的时间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一般所说开发商拿地的时间算起,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是从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算起,更不是从入住开始算。具体的使用权期限会在购房合同中写明,对此购房者也要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
问题十:工业用地如何进行房地产开发 楼上办法不知道可不可以拆分产权,销售也是问题。
如果是裙楼,需要网点占地面积的“其他商业营地”。
如果是普通板楼,1楼网点或车库只需要办理“城镇居住用地”
先做可研,环评,光评骸立项,规划,等等(最好让开发商去跑,很麻烦)。
出让,置换,合作等模式
出让最贵,缴纳土地出让金跟地价没什么关系,看你的地是几类地,国家按类别收取出让金。
置换(看当地政策),可以形成书面材料,用另外的地跟你换(换不换是另一回事了,但要有书面材料),或建设后的房屋换。
合作(无费用,但门路要硬),形成书面材料,委托开发商进行开发(什么职工楼,集资房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