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宋的军事手工业有哪些进步
北宋建立之初,即由三司使中的盐铁使典领“胄案”,掌“给造军器之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藉”,至开宝九年(976年),已建立了从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到地方各州的兵器制造系统。
这个系统在开封设有南、北作坊和弓弩造箭院,在各州设有制造兵器的作院。南、北作坊掌造兵器,由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内侍卫监官,下设木作、杖鼓作等51作。
弓弩院掌造弓弩、甲胄、剑、镫,由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兼领。这些作院的规模很大,工匠甚多,如开封的弓弩院有兵匠1042人,弓弩造箭院有工匠1071人。这些工匠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厢军和原来工艺水平相当高的土卒,被称为军匠、兵匠或作院军,终身为兵器制造服务,如果兵匠的数量不足,便招收民匠加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