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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业用地审批多少

发布时间:2022-02-20 21:11:29

工业用地买完地,到施工需要多长时间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用地过程中必须办理的手续,没有办理该手续就是违法用地,将会收到依法处理,用地者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如何办理呢?在办理过程中要经过哪些程序呢?现在就上述问题具体阐述如下,供建设用地相关人员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某某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决定书》,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规划局、建设局领导及政府分管领导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局,规划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局交费后,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⑵ 关于工业用地预审,懂行的、国土资源局的朋友进来帮帮忙!

我来为你解答: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占用耕地的项目必须符和保护和补偿要求。具体需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了解当地具体规定。
以下为规定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第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第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项材料。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八条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第九条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和第九条规定的初审转报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和接收。不符合的,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转报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和接收。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一条 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四)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三条 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⑶ 工业用地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及A4纸)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3.营业执照及企事业代码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各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4.法人代表身份证书(原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6.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委托办理)

7.委托书(原件两份)(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限委托办理)

8.立项批文(原件)或经核对的政府常务会议记要(A4纸复印件)

9.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文(原件)

10.资信证明(原件)

11.项目平面布置图(原件)

12.环保、林业、消防部门意见(原件)

13.用地红线图(本局信息中心出的原件两份、规划局出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4.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原件)(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不用填写只在第4页“本宗地指界人签名”处签上经办人名字即可)

15.需提供的其他部门书面意见

办理流程:

1、申请者先到本局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后到信息中心出建设用地红线图;

2、备齐材料后再到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递交申请。

(3)商丘工业用地审批多少扩展阅读:

审核要求:

(一) 投资强度

工业用地最低投资强度为: 1000万元/万平方米。

(二)资信证明

1.资信证明应不少于上述投资强度标准。

2、如同一家银行出具两张以上(含两张)资信证明,必须为不同帐号。

3、如多家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必须是同一日期。

(三)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用地的规定

1、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这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因行业不同可有所差别,建筑密度不能低于30%。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变相建成套高尚主宅、专家楼、商场、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建设“花园式工厂”。

参考资料:
工业用地审批流程-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⑷ 求工业用地报建流程

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台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

2、 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

3、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

4、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

6、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

(4)商丘工业用地审批多少扩展阅读:

工业用地报建审核要求:

一、投资强度

工业用地最低投资强度为: 1000万元/万平方米。

二、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的土地使用规定

1、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四项指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可能因行业而异,建筑密度不得低于30%。

2、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用地和生活服务设施不得超过土地总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建设高端主楼,专家楼,商场,宾馆,宾馆和培训中心。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鼓励建设多层次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建设“花园式工厂”。

⑸ 关于工业用地如何申请

工业用地,是政府为了满足工业生产,统一规划出让给企业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50年。因为工业企业可以为当地政府带来长期税收收益,所以一般政府会以低于征收成本的价格提供给企业(一般售价是同地段商住地的十分之一)。同时政府也会提出一些要求,比如行业限制、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等。

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实现持续收益,都很重视企业引进。一般园区和地方政府都会专门委派领导负责招商引资,采用一站式服务。所以你直接找你提到的高新区管委会就可以了,如果还没有设立高新区管委会,那就是当地招商局负责。他们会结合企业特点和政府要求,安排土地位置和入驻流程。

土地投资对于企业来讲至关重要,所以建议你在找政府之前可以先联系一下当地专业的招商机构,比如招商网、厂房网等。他们对当地的土地分布和招商条件比较熟悉,观点也相对中立,可以给你提供很多参考。

你需要注意一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都带有一定的政绩追求在里面,所以对项目进行合理的包装是比较必须的。这样可以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条件。

这是件大事情,希望你能顺利找到合适的土地。如果你需要到四川投资的话,我机构愿意为你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参考方案和支持。

⑹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东部,地处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3°47′,东经114°57′~116°39′,东南与安徽省淮北市、阜阳市及宿州市相连,北与山东省菏泽市接壤,西、西南与本省的开封市和周口市毗邻。辖梁园、睢阳二区,虞城、夏邑、民权、宁陵、柘城、睢县六县,永城一市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市总人口820余万,是全省第四人口大市。商丘市委、市政府驻睢阳区。

彭显文 党组书记、局长

聂世建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王明钦 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玉玲 党组成员、调研员(女)

马召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祥才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冯业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东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彭显文简介:河南淅川县人,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1988年1月~1989年5月,任河南省地质技工学校团委书记;1989年5月~1998年4月,任河南省地矿厅直属机关团委书记;1998年4月~2000年5月,任河南省地矿厅政治部副主任;2000年5月~2008年1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2月~2004年5月,任尉氏县委副书记;2004年5月~2007年12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主任;2008年1月~2009年9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调研员。2009年9月,任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辖睢阳区、梁园区、开发区3个分局,对虞城县、夏邑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睢县、永城市国土资源、地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地方党委政府协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00多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科、地籍科、测绘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12个科(室),市土地监察支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商丘市土地总面积为16055330.5亩,全市农用地面积12725750.25亩,建设用地面积2982906亩,未利用地面积346674.75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9.3%、18.6%、2.1%。其中,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0625861.40亩,园地面积210908.70亩,林地面积1171148.10亩,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面积3.75亩,交通用地(农村道路)面积340062.3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面积363198.90亩,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面积14567.10亩。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762948.10亩,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面积160434.3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9523.60亩。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除外)面积339001.35亩,草地(其他草地)面积3288.75亩,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除外)面积4384.65亩。

【耕地保护】一是加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1年度耕地保护工作领导组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组。二是积极申报土地整理项目。据统计,全年共申报省级新增土地整治项目6个,争取建设资金1.35亿元,建设规模7940.87公顷;并申报了涉及商丘辖区内的柘城、宁陵、睢县、民权四县,建设总规模250万亩,总投资30亿元的豫东平原基本农田整治重大项目。三是加大了补充耕地储备力度。通过量化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将补充耕地项目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大了对补充耕地储备工作督导力度。全年共完成6个批(次)的补充耕地项目,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699.9935公顷,保障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需求。四是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10年,商丘市经国家、省、市政府审批征收或农转用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共76个批(次),共占用耕地1432.834公顷,补充耕地1432.834公顷,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1年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有量的动态平衡。五是加强日常管理。全年共下发、转发8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加强占补平衡监管等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制定了土地整治项目具体控制指标,并会同技术协作单位,制定了配套设施图集,树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统一形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商丘市被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62号文件)列入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市,成为全国8个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之一,是河南省唯一的市级试点。全年,全市8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得到省厅批复,下达挂钩周转指标238.2187公顷。先后完成了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得到省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全市182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在全省率先批准实施,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为商丘未来10年经济社会发展留足了用地空间。

【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土地收益实现历史性突破。2010年,全市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58万亩,实现土地收益58.29亿元,为2009年全年土地收益的近四倍,其中市本级28.21亿元,其他六县一市30.08亿元。每个县(市)均突破3亿元大关,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市长达11年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共有3.4万亩,截至2010年底,共妥善解决3万亩,另外约4000亩已纳入政府储备。三是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严格控制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面积超过国家、省有关控制指标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同时,组织实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制定下发《商丘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商丘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四是加大盘活土地力度。全年市辖区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6299.7亩,其中依法收回并处置的低效利用土地、破产企业土地1085.207亩;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后开发建设的502.709亩;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14711.8亩。五是积极推广建设使用标准化厂房。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441.9977万平方米,累计入驻企业824家。六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2010年,全市土地储备中心库存土地1458.71亩,可公开进行出让土地722.248亩,可实现土地收益4.3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严把用地发证关。一是按照国家四部委工作会议精神,对市本级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档案进行自查自纠,逐宗登记造册,形成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同时,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依照以上方式进行认真自查自纠;二是圆满完成全市已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和续期工作;三是相继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市9个县(市、区)“批而未用”土地的核实检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调查成果修正、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成果国家级内业核查后的复查、农村调查成果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和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截至2010年,全市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完成调查面积155.55平方公里。其中梁园、睢阳、夏邑、永城、宁陵5个县城所在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已通过省级阶段性预检。完成了部分县建制镇地籍调查成果阶段性验收工作。根据省厅授权,按照工作计划,市调查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完成了5个县(市、区)建制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验收工作。据统计,全年全市本级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352宗,其中分割登记223宗,出让登记129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30余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90宗。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各类建设用地报件88个批次(宗),面积29738.84亩,其中:农用地22979.45亩(耕地20102.43亩)。对项目用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改过去的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查。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并派出专人持件运转。相继完成了省关注的双千工程“香雪海”、“娃哈哈”、“华盛坤包装”、“辰龙纺织”、“国药集团”、“中牛集团”、“深安电子”、“京陇铝业”;市政府关注的“阏伯路华商社区”、“军分区民兵训练基地”等项目和纳入“市政府2010年十大实事”的“市残联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连霍高速扩建单体工程先行用地”等一大批招商引资、工业、民生项目的用地申报工作和博物馆、宋都花园、阏伯家园、里仁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的前期材料组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一是市政府起草了《商丘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完善了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批后监管台账制度、跟踪管理卡制度、批后审查把关制度、开发利用申报制度、警示制度等,强化了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和商品房住宅用地的批后监管;二是对竞得用地资格,不按时履行规定的,从严追究企业在“招拍挂”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三是主动联合监察局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采用口头、书面等方式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对经催缴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取消竞得资格。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实验区建设启动】9月2日,商丘市委书记王保存、副市长贾瑞琴亲赴郑州,就商丘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改革同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进行了专题会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等领导对商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同意商丘作为全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实验区。

【厅、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9月份,商丘市政府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在郑州签订战备合作投资框架协议,意向投资20亿元用于商丘土地收购储备、旧城改造、地质找矿及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前期融资。

【机构编制实现新突破】在市、县政府精简机构体制改革中,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同时更名为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支队)、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3个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增设了1个测绘科,增加了15个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和35名事业编制,并于6月18日举了揭牌仪式。各县、市局也相应升格,增设了机构和编制,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干部职工工资待遇问题。

【开展野外拓展训练】7月份,市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赴新乡市万仙山进行野外拓展训练,各县(市、区)局也陆续组织了拓展训练活动,累计参加1200余人。此活动充分激发了参训干部职工的潜能,增强了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和凝聚力。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百村工程”被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全市119个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实施84个,拆旧房2187户,建新房3524户,复耕土地2550亩。特别是夏邑县太平乡将全乡35个行政村统一规划为17个中心村和中心社区,做了整乡推进的有益探索。

【“两整治一改革”活动】制定出台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局长彭显文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人员4名,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均固定1人作为“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联络员。并按照个人查、部门查、党组织查的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全系统填写《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表》2598份、《部门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表》466份,复查卷宗19835份,建立复查结果台账322个,制作风险卡14255个,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成果》13项46册(包括县(市、区)局)。同时,邀请农民、工人、企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到局做客,请他们帮助排查风险点,倾听他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队伍建设】基层班子建设上,先后对虞城局、宁陵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市局下属3个分局5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任职交流,市局机关5名科长进行了交流轮岗,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局共选拔了11名副科级干部。建立了涵盖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动态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11个县(市、区)局89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逐一进行了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每个干部的真实思想情况。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上,全年共投入基层所硬件建设资金近千万元。民权局给基层所购置了20台执法巡查车辆,虞城局、民权局解决了基层所人员工资由自收自支全部转为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问题。睢县局执法大队人员经费也由差额预算管理变更为全额预算管理。全年市局和各县(市、区)局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考试、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培训干部职工5000余人次,85%以上的基层所达到省厅规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16个优秀基层所、24个先进基层所、10个标准所受到省厅表彰奖励。

【打击粘土砖瓦窑厂】2010年度,全市共拆除死灰复燃粘土砖瓦窑厂39座,复垦窑厂占地987亩,其中恢复耕种土地552亩,整理成林果用地123亩,水面养殖用地312亩。窑厂用地复垦比率达90%以上。

【矿产资源】商丘市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煤炭、建材、铁矿、高岭土、地热、矿泉水等十多种矿产资源,是我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煤炭是商丘市优势矿产,主要分布在永城、夏邑、柘城。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一二叠系,探明储量为33.546亿吨(其中含天然焦炭5.93亿吨),面积2056平方公里,煤层埋深200~1200米,可采厚度为6~8米,远景储量约100亿吨。近南北向的永城隐伏背斜是控制永夏煤田展布的主体构造。煤质为特低硫、特低磷、低灰分、高发热量优质无烟煤。煤田紧靠华东工业区,交通便利,井田集中,储量丰富,煤质优良,宜建大型矿井。另外,商丘市其他探明储量的矿种有石英斑岩(1048万吨)、大理石(25.87万吨)、磁铁矿(902万吨)、矿泉水等6种。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度,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对各矿山企业的管理力度,全市各矿山企业持证开采率达到100%,矿山企业储量报告拥有率达到100%,全市矿山企业全部设立了采矿权标识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良好,矿业经济呈良性发展态势。全年为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工程、郑徐客运专线工程等20余个重点工程提供了压矿咨询和审查工作,保证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编制完成商丘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20余次300余人次,发布气象预警预报12次,制作警示标志牌63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3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50余条,成功预报地灾22起,组织搬迁避让人员282人,避免伤亡人员366人,避免经济损失83.6万元。完成塌陷区综合治理面积2150亩,其中恢复耕地1505亩,鱼塘645亩。搬迁村庄6个,搬迁人口1600人,投入资金2260万元。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在全省率先通过部、省验收;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部完成,9个核查矿区报告编制已通过省厅初审。

【矿政管理】2010年度,全市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129亿元,同比增长12.9%。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9055万元(已累计缴存保证金1.6287亿元),均位居全省前列。2010年8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商丘市的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至此,商丘市已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执法监察】2010年,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69起,及时制止54起,涉及土地面积111.49公顷,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完成。对卫片监测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商丘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部进行了依法处理,立案率、查处率、处理率均达到100%。共收缴罚没款2123.97万元,没收建筑物9.416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面积6.627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75.85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9起;移送司法机关24人,落实18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46人,落实9人。并于2010年12月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

【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稳定有序。涉土赴京进省上访量大幅下降,共发生赴京访3起、进省访6起,与2009年相比分别下降87.5%和57.1%,受理上级批办、交办、转办信访案件6起,全部按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对每起交办案件均实行市、县局领导亲自包案。市局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8批473人次,批办、交办、转办信访案件22起,受理复查案件4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90.6%。3月份,被商丘市委办公室评为2010年度民意快线工作先进单位;9月份,被商丘市委维稳信访领导组表彰为“全市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集体”。

⑺ 工业用地在用地审批上有哪些规定

1、细化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政策和协议出让政策的适用范围,提出:

凡属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后由政府供应的工业用地,政府收回、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确定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人;

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承租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划拨工业用地转让等,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2、大力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加快制定工业用地预申请政策措施和操作程序。用地预申请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地方政府可以充分了解土地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保证推出的土地及时得到开发利用。

对列入市、县土地出让计划的工业用地,及时将具备出让条件地块的位置、面积、产业要求、使用年限等信息向社会发布,接受用地申请。

单位和个人对拟出让的地块有使用意向,所承诺支付的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条件符合规定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挂牌或拍卖出让活动。

3、对旧城区改造中涉及的工业用地应该分类处理,凡是由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必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对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

拟安置的工业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规划功能分区要求,尽可能在确定的工业集中区安排工业用地。

(7)商丘工业用地审批多少扩展阅读:

旧城工业布局的问题:

1、工厂用地面积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有些工厂,由于历史原因无集中用地,一厂分散几处,使生产过程不连续,生产管理不便。

2、缺乏必要的交通运输条件。有的厂位于小巷深处,道路不通畅,运输不便,往往造成交通堵塞和事故。

3、居住区与工厂混杂。在中国现有城市中除新建大厂形成工业区外,市区大量的旧有工厂混杂在居住区中。噪声、烟尘、废气、废水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4、工厂的仓库、堆场不足。有的工厂侵占道路面积,造成“马路仓库”,影响交通和市容整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两部委:农用地转工业用地必须招拍挂

⑻ 工厂如何申请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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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apollozhang
工业用地及厂房建设审批办理流程1、土地规划调整报批(企业-国土局-省国土厅);2、获取批文;3、农转用报批(地方政府-省政府);4、获取批文;5、招拍挂(缴保证金,国土局);6、成交确认书(国土局);7、出具提供建设用地的通知(当地政府文件);8、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9、出具蓝线图(地方政府或园区);10、出具红线图(国土局出具盖章);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12、环评报告表或登记表或报告书(环保局);13、立项核准或备案(发改局);14、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5、签订出让合同(国土局);16、缴交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等;17、办理土地证(国土局)。18、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局);1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公安局);20、人防申报(人防办);2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或建设局);22、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局);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24、竣工消防验收(公安局);2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局);26、房屋产权证(建设局);2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局城建档案馆)。

⑼ 工业用地办理规划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⑽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二、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商丘工业用地审批多少扩展阅读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规划许可证

⑽ 有国有土地工业用地上建厂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想要自建工厂,在土地上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当我们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或者是自己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的时候,想要用这块土地建立厂房,需要关注以下几个信息:

1. 关于这块土地的使用类型

2. 这块土地相关证件

3. 环境影响评估问题

4. 审批手续、流程以及准备材料

一,建厂房所需的条件以及流程

1.建厂房前的需了解的相信信息:

(1)在建厂房前,需要了解一个词——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此段引用网络)

总而言之,在不合法的情况下,或者私自(此处指未通过相关审批的)修建的建筑,未来将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2)在我国,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我们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够修建厂房的。

2.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时:修建厂房的一系列流程

(1)立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以及相关的企业证明类的文件;所需时间:5个工作梯以内

--小Tips:国家提倡鼓励的高新技术方向以及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大的地方相对会容易哦!

(2)选址意见书:提交部门-规划部门;所需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规划设计总平,选址规划图等。

(3)环境影响评价:提交部门-环境保护局;所需时间:约2个月;选择机构:当地环保局推荐的环境评价服务机构;选择类型:报告书或者报告表(规模不同,所需的类型不同,一定要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

--小Tips:市面上有相关平台,所提供的土地租售是可以提供办理相关凭证服务的哦!

(4)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

(5)规费缴纳,有部门城市,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是有提供优惠政策的。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办理部门:银行,类型:原件

(8)合同招标备案,办理部门:城乡建设局

3.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时:

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为农村户口,且没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除外)

(2)先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才能拟定选址意见书

(3)逐级至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同意并批准

申报同意后,就可以根据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的相关流程进行。在市面上,有许多提供此类服务的公司以及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

二,建厂房的申请报告需要包含的内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3. 主要建设内容

4. 项目投资估算以及效益情况,如:税收,以及社会责任等

三,建厂房的相关流程以及手续问题

1. 需要申请用水,用电,天然气等许可

2. 验收时需要消防大队,质检站的参与验收。

3. 食品生产公司还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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