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东鼓励“汽车下乡”,最多或有100款车型纳入补贴目录
4月15日,广东发改委正式发布《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省财政给予补贴。
一、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17:30(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企业条件
为保障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活动面向行业头部企业且深耕广东市场的企业征集推广车型,企业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乘用车销量在行业前20名,具体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函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名单为准。
2.截至2020年4月1日,企业原则上在广东省各地市都应有正常运营的直营店或4S店(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市可适当放宽)。
三、车型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征集时间内,可推荐5个自产乘用车车型,每个车型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乘用车类别按照国家标准GB/T3730.1-2001中的2.1.1.1-2.1.1.10确定。
2.按照我国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有关规定,车身外部标识中“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车型名称”均相同的为同一车型。
3.燃油车型最低指导价不低于5万元,新能源车型最低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不低于7万元,车型指导价计算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按照《公告》要求,参加2020年广东汽车下乡专项活动的整车生产企业,需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乘用车销量在行业前20名,同时在广东省各地市都应有正常运营直营店或4S店,每家企业可推荐5个自产乘用车车型。这样意味着,本次广东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最多可有20家企业的100款车型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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