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车借给无证驾驶的人开,车主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
车借给无证驾驶的人开,明知对方无驾驶证仍借车给其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车主明知是无证驾驶还将车借给其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除了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车主实行行政罚款,而且同时可以吊销车主的驾驶证。无证驾驶在我国是不允许的,这被列入了交通违章行为。因此,要是被交警抓住驾驶人员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就会根据道交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驾驶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另外要是无证驾驶发生了车祸,此时驾驶人员将会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
一、无证驾驶的构成要件: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二、开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
1、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
2、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如果是驾驶证被暂扣的期间开车,除了罚款1500元,扣留车辆,并处拘留15天以下之外,还要扣6分。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驾照的后果: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2000元,收缴证件,拘留15天以下,并且扣留车辆。如果引发伤亡事故,还将相应责任。
❷ 把车借给无证人驾驶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
把车交给无证人驾驶会受到的处罚是一定数额罚款,并可能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抑或是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应由有关部门处以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并根据违法情况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照分为16个等级,分别为:A1、A2、A3、B1、B2、C1、C2、C3、C4、C5、D、E、F、M、N、P。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租塌猛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弊桥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衫余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