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报废车哪里回收
金属公司就可以收购报废车辆。
汽车报废办理手续: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报废车辆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❷ 汽车报废去哪里申请报废
汽车报废应该去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废。
汽车报废是一个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的过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但一般来说,车主需要先将车辆送至指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由该企业对车辆进行拆解,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拿到这个证明后,需要携带车辆相关证件(如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在办理注销手续时,车主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完成这些步骤后,车辆将被正式注销,车主也就完成了汽车的报废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车主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报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不能私自拆解或出售。其次,车主在申请报废前需要处理完车辆的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否则,可能会影响报废申请的办理。此外,车主还需要注意保留好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以便在办理报废手续时使用。
举个例子,假设某位车主的汽车已经使用了15年,且车况较差,符合国家的报废标准。该车主可以先将车辆送至指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由该企业进行拆解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然后,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车主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费用。完成这些步骤后,该车主的汽车就被正式注销了,他也就完成了汽车的报废申请。
总之,汽车报废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车主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报废过程的顺利进行。
❸ 报废车交给谁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车应该交由谁处理
1、回收部门对交购的报废车辆的单位要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作为更新车辆的购车凭证;
2、报废车的收购价不得低于国家物价局统一钢铁收购,并在此基础上再加20至30,对零部件较齐全的要加强收购;。
3、由国家物质局系统指定的单位收购;
4、符合报废条件的汽车不准转卖,违者由工商部门查处;
5、交销的报废车、其发动机等主要总成要基本齐全。对尚有使用价值的零件,可以拆下利用,但要登记并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❹ 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