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临时牌照在哪里办
临时牌照在车管所窗口办理。
法律分析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汽车临时牌照办理流程:1、网上车管所申请:首先登录当地车管所网站,进入申请页面并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请预约。2、车管所窗口办理:窗口办理则需去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并拿号排队,准备好相关资料。3、交给4S店的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4S店来办理,办理临时号牌4S店一般只收取10一20元不等的费用。临时车牌申请条件: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2、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