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车提档,车管所受理后必须在几个工作日内寄档案
到车管所提出车子的档案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汽车提档档案包是哪里发出扩展阅读:
所需的证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转让证明等);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3、刑侦验车通知书;
4、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
5、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膜3套;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所需要的手续:
申请提档过户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日的临时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各地车管所的规定不同,具体问题可以提前咨询机动车归属地车辆管理所。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档案后千万不能拆封。
⑵ 异地二手车怎么提档
异地二手车提档需要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提档手续,一般流程为:预约,验车,交资料(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办理邮寄资料。交完资料之后等待大概7个工作日左右,档案包就会寄到新车主手上,同时新车主拿着回执跟铁牌到车管所领取临时牌,同时可以将车开往迁入地,进行落档。
(1)外迁时应提前在落户地车管所咨询,问清楚车管所的名称。
(2)外地落户需要车辆的交强险,所以外地上牌之前不要退车辆保险,等到车上完牌照之后再回来退商业险和交强险。
所需资料:
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提档过户
⑶ 提汽车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提汽车档案要看你是办理什么业务了,
一、小车变车牌提档案
需提供车辆购置税证,登记证书,行驶证。
车主凭介绍信及其他相关证明(如调令、交易发票)填写《机动车过户审批申请表》,办理转籍手续。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
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二、车辆过户提档
车辆过户提档是针对二手车,也只有二手车交易中才会有,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会忽略很多事情,这也造就了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之后,车辆使用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办理齐全的手续。
开二手车交易发票、拓印车架、发动机号(肉眼看不到的要到修理厂拓印1份)、拆牌照相、到档案室对档、验车、车管所大厅受理、包车管所档案即”大档”。
在车辆过户提档中,还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1、外迁时应提前在落户地车管所咨询,问清楚车管所的名称。
2、外地落户需要车辆的交强险,所以外地上牌之前不要退车辆保险,等到车上完牌照之后再回来退商业险和交强险。
3、办理过户前要处理完车辆的违章记录开交易税发票→机动车辆拓钢印→机动车辆查档→检测站验车→收回原牌照→内部审查办理过户→附加费证过户→保险过户。
扩展材料:
机动车档案查询
一、 办事条件:
(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律师事务所机构查询档案,要提供办案的相关证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书面委托。
(二) 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需要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属于单位的还应该出具查询申请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该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 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查询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人员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窗口办理。(在车管所办证大厅自动叫号机选择相应业务种类领取叫号纸等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工作人员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库房查阅。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五、办结时限: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
六、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地点: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