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被拿去卖废铁了怎么进行销户
废弃车辆未办理注销的情况下,私自出售处理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会面临高额罚款。旧车卖废铁将无法注销,由于车辆已被处置,就无法进行正常的报废流程。国家对于车辆报废的监管非常严格,目的是为了防止报废车辆的零配件被翻新再次出售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办理车辆注销必须先报废车辆,拿到相关回收凭证后,才可以办理。
车辆卖废铁了属于私自转卖车辆,是违法行为,想要销户比较困难,很多车主转卖的废铁厂都无法开具有效回收证明,导致销户手续不齐全。出现这种情况,建议车主亲自到车管所询问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方法。车主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车管部门将停办其新购置车辆上牌注册登记。交警部门也提醒车主,不要私自转卖和拆解报废车辆,否则将失去新车上牌的权利。法律有明文规定,汽车在达到报废年限后,不得上路行驶,必须强制报废,但是没有强制规定必须送去报废回收的工厂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有地方存放,可以自行处理,但是绝对不能上路,被交警查到,要被从重处罚。
1.车辆卖废铁了需要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到车辆管理所。
2.然后申请注销登记,根据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3.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