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辆年检去哪里办
车检去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办理。年检内容: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㈡ 车辆年审要在哪里年审
车辆年检在当地的车管所办理,需要先预约才可以办理。
办理送检申请后,先进行上线检测。将车辆驶入自动检测区域,依次检测尾气、车速、灯光、侧滑、底盘是否符合标准,所有项目合格才能通过。
外观检测,核对车辆号牌、类型、车身颜色、发动机号、VIN代码、车架号的正确无误;检验车身外观:对保险杠、发动机舱、后视镜、下视镜、车窗玻璃、漆面、发动机运转状况及客车内部和车轮等细节进行检查。
车主可以从检验员处索取检测报告和检验申请表,若检测项目全部通过,就可以去支付检测费,领取行驶证和合格证标签;如果有不合格的项目,车主要自行修理后则参加复检,直到合格才能去办理签证手续。
2021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第6年和第8年时,车辆上检测线进行检测。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1次。
新规将6年内的7座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㈢ 汽车年审去哪里
车辆年检需要到车管所进行。
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车辆年审简介:
车辆年审(Vehicles inspection),又称机动车检验。根据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同,其检验项目与范围也有区别。
根据RB/T218-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的定义,机动车检验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三类。
㈣ 车辆年检在哪里办理
车辆年检在车管所办理。 年检需要的证件:身份证,行驶证,保单。
㈤ 汽车年检在哪里可以办理
车辆年检需要到车管所进行。
车辆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1.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一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工作人员检验;
2.在外观检验时,工作人员会拿出两张表格,分别是机动车检验记录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的检测场是需要车主自己去业务大厅领取这两份表格的)。工作人员会检查并记录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数据,同时还会查看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当工作人员检查外观合格后,会在表格的外观这一项签字;
3.外观检测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这样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还有车身的颜色、外观是否与行驶证上的照片一致。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在自己的车上贴一些个性车标,这在验车时是不会通过的,车主需要先把车标清理干净,才会通过外观检验。不过也有特例,“实习”标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审批的合法车贴是被允许的。如果你是新买的车也不要马上贴上自己喜欢的帖纸,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后再贴。
4.还有就是,按照规定前排车窗三角窗夹角处不能贴膜,这里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为驾驶员观察两侧后视镜提供便利,所以此处一旦贴膜,将不能通过验车。
㈥ 机动车年检去哪里办理
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定期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㈦ 车辆年检在哪里车主在哪里办
车辆年检地点规定为:应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