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网上认识了开宝马的男生,我们聊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见面开房了,他说可以由性转爱,但过后他也不主动
你的智商有问题,你不过是他的玩物,他泄欲的工具,你以为他这样的有钱人会喜欢你这种轻易就跟人家上床的轻浮女吗,他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必在乎你这种挥之即来的女人,在他眼里也许你是一个不知自尊的女人,(实际上你就是),他给你点赞只是为下一次,发泄兽欲做铺垫,而且还不用花钱,比找鸡安全,
2. 宝马男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出名了
关于宝马男的一个案例啊
当宝马撞上富康,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日前,烟台一宝马男上演狂殴富康车主,阻挡女记者采访的戏码。这位叫嚣着“你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是吧”的男子引发众怒,遭到了网民的人肉搜索。而事隔近十天了,全国网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警方对宝马男的处理结果。昨日记者了解到,富康司机已经与宝马男私下和解,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都表示不再受理此事,宝马男的结果可谓不了了之。
人肉搜索
宝马车主有十次违章记录
此案经烟台电视台的《社会广角》播出,引起了群众激愤,演变成街谈巷议的话题。记者发现在烟台论坛上,网友“passer ”贴出了《宝马男:风头盖过刘德华(烟台宝马男事件全记录)》一文,直至昨日,该帖的回帖已经有12页,共111条。而天涯杂谈上的网友也是口诛笔伐,网友“我挨打我乐意”发帖称:“宝马在中国人心中,代表着富豪、代表着强势强权。而宝马男在现场的表现:殴打对方司机、斥责威胁记者,叫嚣‘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着实激起了民愤。恃强凌弱,在现实生活中常见,一旦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烟台收视率最高的《新闻直通车》,则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共鸣。”
在节目中,烟台电视台播出了宝马车的车牌,网友们立即人肉搜索出宝马车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的十次违章记录。网友“xuyefx”发帖称“车主叫蔡某某,1971年8月26日出生。祖籍:东北。目前主要养殖海产品,曾在烟台各大娱乐场所代收账目”。令人奇怪的是烟台交警网后来删除此人已被人肉出的十条违章记录。但网友们还是将违章记录用快照拍了下来,并贴到了论坛上。
但是,并没有证据确认打人的宝马男就是车主蔡某某。
处理结果
公安局:车主不追究,我们不处理
随着网上的讨论升级,网友们最关心的是公安部门和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大家都希望执法机关能够替软弱的富康司机主持公道,以平息网民的愤怒。但在17日的天涯杂谈上,网友“xuyefx”贴出了烟台公安局对宝马男事件的答复:“您好,在这个事件的过程中,公安民警一直是本着严格执法和积极负责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派出所民警在出警的同时以及事后,多次当面或电话询问过富康车车主,车主均表示不报案、不追究,导致派出所无法处理,只能作为普通交通事故移交交警部门。同时,由于宝马车主与富康车主已经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私了,所以公安交警部门也无法处理。”
而在烟台《社会广角》栏目记者的采访中,烟台芝罘区兴隆街公安局王警官表示:因为被打的司机不主张让我们处罚,所以我们不能立案。
交警:双方私了,交通大队没立案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了烟台交警一大队。一名办公室的女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宝马男事件在烟台引起市民激烈讨论,市公安局上周还派人到交警一大队来了解情况。主管宣传的民警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宝马车和富康车相撞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相撞造成了轻微财产损失。按照规定,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案件是可以私下和解的。
民警向记者透露,事发后他们接到了报案,但两名当事人在当天达成了赔偿协议。因此,交通大队没有立案。关于赔偿协议的具体内容和两名车主的具体身份,交警称不便透露,并强调交警只处理交通肇事的问题,宝马男打人的行径不是交警处理的范围。
律师说法
私了之后,公安也能处罚
烟台警方称被害人不追究,公安机关就没法立案的说法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质疑。记者为此采访了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周玉忠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这一条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一定不处罚。公安机关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主观恶性来衡量是否给与当事人治安处罚。比如,如果当事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又或者主观恶性非常大,都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
事件回放
宝马男狂殴司机两次打倒在地
4月14日夜间,烟台芝罘区兴隆街上,一辆宝马车与一辆富康车相撞,宝马车的车头部位被蹭凹陷,损伤并不严重。而富康车则被撞得露出了发动机,前盖上有血迹。有市民用手机拍下了宝马车司机殴打富康司机的场面。只见理着小平头的宝马车司机长得高大强悍,穿一身紫色与白色相间的毛衣。他先朝富康车司机猛挥一拳,身穿白色衬衣的富康司机虽然身材壮实,竟被他一拳打倒在地。等富康司机从地上艰难爬起之后,宝马男又拽着他的胳膊狠狠地将富康司机抡倒在地。而自始至终,富康车司机都没有还手。
“你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是吧!”
接着,赶到现场采访的烟台电视台的记者遭到了宝马男的极力阻挠。宝马车司机走到了记者的面前操着东北口音问:“你拍什么玩意?我问你,你拍什么?”宝马车主还一直要求看记者的工作证。记者亮出证件后,他仍然不依不饶,并用其手中的数码相机和记者对拍。当记者声明有采访权时,宝马男叫嚣:“怎么了,记者你怎么了?!你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是吧!”警方接到报警之后赶到现场,但宝马男并无丝毫收敛,继续为难记者,试图用胳膊捂住镜头。而女记者则镇定地警告他:“别碰我的机器。”最后,事故双方被带回警局进一步处理。
参考网站 http://yxk.cn.yahoo.com/articles/20090424/6y3.html
3. 有一个“宝马男”的男友,到底有什么感受
我觉得很多人可能对于这样的男生存在偏见,但是就我个人而言这类男生还是非常正常的,他们懂得体贴人,也很会顾及另一半的感受,只不过是被标签化了。
4. 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落幕,13亿人声援的“杀人者”终无罪!
昆山“宝马男反杀案”自8月27号发生以来,在各大平台迅速传播,牵动着亿万群众的心。
事件的经过大体是宝马男(刘海龙,江湖绰号“龙哥”)在红灯路口因违章行驶剐蹭到电动车男(于海明),于是产生口角,宝马男先是推搡、殴打电动车男,后来返回车中取出大砍刀,挥向手无寸铁的电动车男。在二人的争斗过程中,宝马男的看到不小心掉落在地,电动车男捡起刀反击,最终宝马男因强求无效死亡。
关于电动车小伙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社会各界人士吵翻了,各种意见和分析纷至沓来,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当然,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是“正当防卫”,像刘海龙这样的地方恶霸欺压良善,还携带管制刀具的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不值得同情。我也持有同样的态度。
关于这传说中的“龙哥”,我在其他文章中也进行过简单的分析。36岁就已经5次入狱,刑期高达9年半,可谓是“历史辉煌”。据传还经营典当行、贷款等生意,还开启了宝马,一身纹身,估计是有一定身价的人。依我看,其经济来源也并非完全干净。
关于此案的侦查,昆山市公安机关及其检查机关也确实是尽心尽力,同时,江苏省检察院、最高检都十分重视,可谓是我国法制的进步,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嫉恶如仇的美好品质。
当然了,我估计公安机关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假如判定电动车男为“防卫过当”或是“故意杀人”,那么以后在其他地方在遇到这样的黑社会人渣,是否只能等着挨打、挨砍呢?如果是那样的话,估计就要出现更多的人间惨剧了。好人不长命,坏人倒可以横行无忌了!
毕竟,从那位龙哥的过往的劣迹斑斑和事发时的恶劣表现来看,这样的人渣对社会真的没啥贡献,只会欺负他人。身在江湖,情义没有学到,只学到了坑蒙拐骗和欺压良善,可谓是悲哀!
最后,即便是法律判定电动车男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撤案。但是我的担忧在于,法律也有延伸不到的地方,黑社会的事太过复杂,也希望能够尽快离开当地,避免被宝马男的朋友报复。
恶人已死,但凡有自知之明和是非分辨能力的人,即便是龙哥的朋友,也应该尊重服从法律的判定结果,不要再冤冤相报了!希望电动车男及其家人能够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