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奔驰刮擦私了一般多少钱
这还要看严重不严重的,不严重的话正常几百块钱就可以修复的,坏了就不好说了,请采纳
❷ 如果偷税漏税1千万应该怎么处罚,怎么判和判什么人。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❸ 剐蹭以后不知道,后来报警去警察局私了不成功要怎么办
这点小事,只要你不是等着车用,比如你是网约车或者出租车司机根本没啥担心的,私了一般也就是两三百的事,除非你蹭的是奔驰什么的。对方想敲你竹杠,就走程序吧,走保险也没几个钱。明年保险费要贵些。
❹ 偷税漏税超过一千万的处罚结果
偷税定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或者不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偷税行为的处罚:
(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❺ 奔驰事件当事双方和解怎么看
或许还有一份协议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在谈话录音中表示出来的坚决,显然和签订的这份协议不相称,换车、退款这基本诉求,交通费、生日趴和参观旅行算是奔驰的补偿,但明眼人大概都觉得还不够。
爬到车顶、全网疯传、官媒点评、股价暴跌哪个事情是这点儿补偿能解决的?说的直白一点,连配合删帖控制负面舆情的条款都没有,恐怕奔驰也不会同意吧,除非奔驰不需要当事人配合,自己来做这个人事情,那成本岂不是更高;鉴定要不要停也没有说,怎么看也不想一份全面的和解协议呀,这协议太简单了让我难以确定,是否还存在另一份更具体的协议。
另一份协议上面可能写着:生日趴什么规模、经费多少,参观多少天、星级酒店,多长时间之内删录音、删帖、钱没到账怎么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但是,谁知道有没有呢
事情了却一桩是一桩,个人的事情是结束了,但这个行业的事情并没有解决,趁着这个劲儿好好整治一下吧,但是我们只能看结果了。
❻ 1、奔驰车事件涉及什么法律问题2、奔驰车事件应由什么法律来管 3、奔驰车主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者想要保护自己,基本上很难,这是一个信息无孔不入的时代,我们的通联方式、我们在社交工具上的账号、我们网络上的购买痕迹、我们在日常消费当中形成的记录等等,都无时无刻不在泄露着我们的隐私,只要有人想找到我们,很简单。
注意事项:
4月中旬“奔驰汽车维权事件”在网络社会持续发酵,支持女车主的舆论占据上风。因为感觉事件蹊跷,而且图片中维权女车主的形象有别于女硕士生;本人曾经在悟空问答中有过中立的分析,结果遭到大批喷子的攻击。不得已最后删除了回答,犬子当时就预测剧情可能反转,结果被不幸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