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有人说这是炒作 我无法接受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当事人王倩(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这几日,“我家、我的手机、我的亲朋都被‘围攻’了,我承受了很大压力”。
她说,自从她坐在奔驰车上哭诉维权的视频被人没有打马赛克发在网上的那一刻,这个事情就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到了这个份上,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答复。4月13日,奔驰那边本想当天就把钱退给我,但我没接受。我觉得,我在为大家维权。”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视频截图
“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4月13日,在西安一家酒店内,王倩与几个好友简单过了自己的生日。原本,那辆66万元的奔驰车将是她的生日礼物,如今却令她卷入这场风波。
事情要回溯到半个多月前。
3月22日,王倩与家人前往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提车未果,对方称,要做新车检测(PDI)。
5天后,即3月27日,他们再次前往。此次虽将车开出,但行驶不久后仪表盘即出现“下一次加油时,加注1L发动机油”的提示,店员称,发动机漏油了。之后数日,王倩多次提出退车但未果。最终,4S店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只能换发动机”。
对此王倩与丈夫均无法接受。
4月9日,王倩再次来到4S店与店方理论。她情绪激动,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的引擎盖上哭诉,“我不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王倩告诉红星新闻,她在与店方理论时被人拍了视频,并在网上发布,她对此并不知情。“但从有人把视频没有打马赛克发在网上的那一刻起,这个事情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此后,有消息传出,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已与王倩和解。但很快即遭到王倩否认。之后数日,该起事件持续发酵。
4月14日早7时10分,@西安发布 发布消息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并对涉事车辆依法封存。
↑@西安发布 官方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有人说这是炒作,我无法接受”
王倩告诉红星新闻,目前,她仍在等待政府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事情发酵至今,王倩深感意外。“我的生活已经受到了影响。我家、我的手机号、我的亲朋都被‘围攻’了。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身在舆论漩涡中的王倩分明已感受到了舆论的力量与偏差,她告诉红星新闻,她感谢网友们的支持,“但有些人的说法我无法接受,比如,我明明是正当维权,但硬被说成是某策划公司的炒作,还有人说我是演员。现在,我有几百个身份。”
王倩说,既然事情已发酵至此,就已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答复。”
‘贰’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 66万买奔驰还没开出门发动机便漏油
最近一则“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在网上是闹得沸沸扬扬,那这其中的原因是为何呢?原来是一该女子花了66万买的奔驰车结果还没开出4s店便被发现车“漏油”,然后在4s店中哭诉,结果收到的回复竟然是“换发动机”,并且还称是在“三包”之中,属于自己所损坏,因此是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那么具体的维权过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得到解决了吗?下面我们便来一起了解一下前因后果!
看到上面的视频了吗?坐在车上的女子便是花66万购买奔驰的“女车主”,还流下了伤心的泪水!遭到4s店的无理对待。刚买的奔驰还没开出店门就被发现漏油,结果4s店竟说要求其换“发动机”,而不是更她换车,并且还称是属于“三包”范围之内,买过车的人应该都知道,车一旦换了发动机之后其价值便会折半,女子当然是不同意了,所以便有了上面奔驰女车主维权的这一视频。
那么此事件的详细经过是怎样的呢?目前“维权”是否有结果了呢?我们下面在来一起看看!
据视频中的女主介绍,她是在3月22日的时候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通过首付和贷款总共约66万元,买下了这辆红色的奔驰车,签完单提完车之后5分钟,车还没有开出4s店的大门,竟然发现奔驰的发动机漏油了,于是便立马给4s店工作人员打电话,而对方表示不是漏油而是发动机没油了,于是让她将车开会店里给车加油!
在这期间女车主是多次和4s店联系要求其退款或者是换车,但直到4月8日的时候4s店方面表示该车目前只能更换发动机,并且是属于“三包”的范畴之内。这样的结果女车子当然是不乐意了,在4月9日便来到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中哭诉维权,便有了上面视频中的一幕。女车子称“我66万买的奔驰,连1公里都没看到,你就要我换发动机,还跟我提什么三包,你们这样做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此事被传到网上之后是大火,引发网友纷纷议论,职责其4s店的无理之举。
而事件发生之后,在4月12日上午,4s店方面表示已经和“女车子”打成了和解协议,但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不方便透露哦具体细节。而女车子则表示“到现在,我没有接到任何的官方承若,4s店给出的说法便是需要等厂方答复!”啪啪啪打脸。
而目前,西安市监管部门对此事也是高度重视,并已联合工商、质检、物价3个部门成立调查小组,对于此将会展开全面调查,表示务必会给“女车主”一个答复!而调查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像媒体公布,希望也不要寒了广大车主的心了。
‘叁’ 奔驰事件最后怎么处理
——陕西省西安市一女人花66万在西安市“利之星”购买了一辆奔驰,拿车当日就渗油。15天的细心商谈,回复却从退款、车辆置换,变为“单换汽车发动机”。
2019年4月12日的“奔驰渗油”事情可谓是遍及了各种互联网,网民对这个奔驰汽车4S店、奔驰官方网甚至全部汽车制造业都完成了一顿斥责,引起全国各地公愤。买车人在给自己消费者维权历程中,还从车辆难题牵涉出金融服务费的难题,奔驰事情最终怎么处理的呢?
奔驰方得出的解决方法:
1)拆换相同奔驰新汽车,选购方法仍然是贷款还款方式;
2)对此车主以前付款的15000汪义“金融服务费”全额的退款;
3)赠予此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项目;
4)为此车主补领生辰,花费由奔驰方全额的付款;
5)付款交通出行赔偿花费总共10000元。
奔驰层面还积极明确提出,邀约此车主参观考察奔驰在国外的加工厂和生产流水线,掌握有关步骤。
戴姆勒中国区负责人Troska在上海车展上表明,就我国消费者投诉的梅赛迪斯金融市场部难题表明致歉,并停止了涉嫌汽车4S店的代理权,开展停产整顿,将来能否再次市场销售必须综合考虑。本地相关部门也表明,将增加行政执法幅度,严厉打击领域乱相,并对车辆开展评定工作中。
从奔驰层面得出的解决方法,表明此车主这一场大吵大闹汽车4S店消费者维权算得上成功了。先前女买车人明确提出的8项需求如下所示:
1、调研此车车辆历史时间,规定了解此车到店至市场销售期内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不是真正,检查工作人员有没有资质证书,3月22日到3月27日期内又做过什么检查,车辆的检查是否有检查到难题,检查工作人员有没有资质证书;
3、没有任何的收益的第三方对车辆开展检验,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依规赔付,如果是三宝难题,大家也乐意接纳。大家合理合法消费者维权;
4、调研汽车4S店在售卖流程中是不是侵害了我的自主权,是不是有强制性消费,扣除的金融服务费是不是有效?规定调研是不是存有违反规定;每一年有多少顾客处于被动消费;
5、标准汽车制造业车辆PDI检查,与从业者素养;
6、奔驰官方网要给一个宣布的致歉和说明;
7、对本人思想层面的危害给与赔付;
8、对汽车制造业市场销售层面乱相开展治理,维护保养顾客合法权利。
‘肆’ 西安通报奔驰女车主维权案结果:利之星被罚款100万元
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女士维权案引起 社会 关注。此前,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消费者王女士与奔驰方达成和解。
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 汽车 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关于W女士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 历史 。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通报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 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 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 汽车 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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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西安奔驰女车主真的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调查了吗
王倩(化名)坐上奔驰引擎盖哭诉维权至今近4个月。日前,她身陷“被立案调查”传言。5月24日,王倩通过红星新闻首度回应此事。她说,自己目前尚未接到警方通知。
红星新闻随后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传王倩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事被立案,并不属实。该权威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该案目前仍在受理阶段,尚未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陆’ 奔驰女车主维权结果如何了
4月13日,奔驰女车主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西部电子商城工商所向联合调查组递交资料,配合调查,这是车主与调查组的首次见面,相关诉求如下:
1.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到3月27日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车辆的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3.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我们也愿意接受。我们合法维权;
4.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违法;每年有多少消费者被动消费;
5.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与从业人员素质;
6.奔驰官方要给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
7.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
8.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柒’ 奔驰女的问题现在怎么样了
和解了,换新车,给vIp,给钱补过生日
‘捌’ 详细过程: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泣
一位奔驰女车主花了66万元买了一辆奔驰车,结果汽车还没有开出4S店,就发现发动机漏油。
事情的开始还是要从一段网络视频说起,视频中,4S店内一位女子坐在一辆崭新的红色奔驰轿
车引擎盖上进行哭诉,据了解,该女子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内花66万元购买了一辆新奔驰,
但是在刚刚提车就发现发动机漏油,随后与4S店经过长达15天的交涉,但最终也没能给出满
意的解决方法,于是这位女车主被逼无奈只能再次来到4S店以这种方式进行维权。
理所当然,这件事放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因为视频引发关注后,市场的
监管部门己经对西安利之星4S店展开了立案调査,当然“利之星” 4S店也因此暴露出更多问
题,牵扯到更多利弊关系,而事情的最终进展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此外,让人震惊的是,奔驰两次官方声明都没有盖公章,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其他原因,对此也
有网友吐橹到:“发动机漏油就算了,现在连公章都能漏”从这两次迟到的声明来看,奔驰官
方不仅没有诚意,好像连一次正经道歉都算不上。
此外,江苏扬州的陈先生也在4S点购买了一辆奔驰C260轿车,但是在上牌时发现原本购买的国
六排放变成了国五,对此,店里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是自己的失误,弁解释说新车信息己经注册
上网,退车很困难,所以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
至此,面对几天以来全网的D诛笔伐,女车主维权一事终于有了响应。然而,从利之星4S店的
单方面协商不成功到奔驰派遣工作小组再到被严格勒令退车退款这一长达几天的流程来看,新
车还未开出一公里,就存在发动机漏油、仪表盘不正常以及唯有车辆灭火器等问题,奔驰没有
立即退车换车而是一味地利用国家政策“打太极”,这一行为的确令消费者乃至奔驰的用户感
到寒心。
对于奔驰女车主而言,她的回应真的让人感觉无奈和可怜:她己拒绝奔驰方提出的先退款再检
测建议,表示愿意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维权,弁请求大家关注事情本身,不要深挖她的个
人生活,目前一家人深受其扰。
‘玖’ 西安奔驰车事件怎么回事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眼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女车主及其家属均表示“很满意”,并准备“喝酒吃肉”庆祝。我以为,此事并不值得“拍手称快”,相反,应该“拍案称慢”才是。
首先,奔驰方面“傲慢”。一是店大欺客。“顾客是上帝”固然不能当真,但对顾客也要有起码的尊重和诚信。而在此事件中,有着“高大上”形象的奔驰4S店,却逼得作为“文化人”的女车主不得不坐在车上“哭诉维权”,依靠意外“走红”来倒逼问题的解决,完全暴露出奔驰方面对顾客的傲慢与欺瞒。
二是店大欺众。4月1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无论怎样,我们都为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无论怎样”言外之意是他们自认倒霉,表达了委屈、无奈的“受害者”情绪,而“合理的基础上”言外之意是女车主提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不打算全然接受。这种无耻无畏的姿态,分明是在羞辱广大网友的智商。
其次,监管部门“散漫”。从总体上看,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事的介入,还是比较及时有力的,值得肯定,但无疑又是舆论倒逼的结果。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包括当事车主在内,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广大消费者反映的车辆问题逐一核实,相关查处情况将及时公布。
同类问题早已长期普遍存在,绝不是个性问题,而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共性问题。可是,监管部门只是由于出了这么一个新闻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整顿,难道不是“后知后觉”“自由散漫”吗?这跟此前有关部门因为“权健集团”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保健行业进行整顿一样,都不过是“不出事不重视”的套路罢了。
再次,专业打假人被“怠慢”。某些行业潜规则、黑规则逐渐成为明规则,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还与专业打击人长期被打压有关。既然一些企业店大欺客,制假售假,监管部门又管不过来,靠消费者个人维权更是极其困难,为什么不支持专业打假人呢?这些年总有人不遗余力地抹黑专业打假人,把他们污名化为“专业假打人”,塑造成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