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奔驰汽车又一次被召回到底是何原因
因为有些车子出了些问题。奔驰,德国百年汽车品牌,汽车文明的先驱者与引领者,被认为是最成功的高档汽车品牌之一,其登峰造极的技术水平、精湛过硬的质量标准、推陈出新的创新能力、以及一系列经典轿跑车款式令人称道。
奔驰汽车公司并不是由本茨先生一人创办的,它是两大汽车巨人的合作,他们就是汽车发明的鼻祖卡尔·弗里德里希·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1926年这两大汽车公司合并为一家形成了戴姆勒·奔驰公司。此时戴姆勒早已去逝。而卡尔·本茨也已经是82岁高龄了。然而造化弄人这两位汽车发明巨匠不知什么原因,虽然两人分别在仅距80km的两座小城内,却从未见过一次面。成为汽车史上的一大憾事。但他们的继承人不负众望,使两位伟人所开创的事业得以发扬光大,使奔驰汽车公司成为了世界上第一流的汽车公司。
⑵ 西安奔驰车事件怎么回事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眼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女车主及其家属均表示“很满意”,并准备“喝酒吃肉”庆祝。我以为,此事并不值得“拍手称快”,相反,应该“拍案称慢”才是。
首先,奔驰方面“傲慢”。一是店大欺客。“顾客是上帝”固然不能当真,但对顾客也要有起码的尊重和诚信。而在此事件中,有着“高大上”形象的奔驰4S店,却逼得作为“文化人”的女车主不得不坐在车上“哭诉维权”,依靠意外“走红”来倒逼问题的解决,完全暴露出奔驰方面对顾客的傲慢与欺瞒。
二是店大欺众。4月1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无论怎样,我们都为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无论怎样”言外之意是他们自认倒霉,表达了委屈、无奈的“受害者”情绪,而“合理的基础上”言外之意是女车主提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不打算全然接受。这种无耻无畏的姿态,分明是在羞辱广大网友的智商。
其次,监管部门“散漫”。从总体上看,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事的介入,还是比较及时有力的,值得肯定,但无疑又是舆论倒逼的结果。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包括当事车主在内,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广大消费者反映的车辆问题逐一核实,相关查处情况将及时公布。
同类问题早已长期普遍存在,绝不是个性问题,而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共性问题。可是,监管部门只是由于出了这么一个新闻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整顿,难道不是“后知后觉”“自由散漫”吗?这跟此前有关部门因为“权健集团”事件,才想起要对整个保健行业进行整顿一样,都不过是“不出事不重视”的套路罢了。
再次,专业打假人被“怠慢”。某些行业潜规则、黑规则逐渐成为明规则,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还与专业打击人长期被打压有关。既然一些企业店大欺客,制假售假,监管部门又管不过来,靠消费者个人维权更是极其困难,为什么不支持专业打假人呢?这些年总有人不遗余力地抹黑专业打假人,把他们污名化为“专业假打人”,塑造成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小人。
⑶ 奔驰的漏油事件对它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在4月11日的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后,奔驰官方微博似乎就失去后续消息了。车叔查阅了一下,发现官微在4月13日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内容大意为事件正在调查,将会尽快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并且不断优化客户体验。
4月11日的奔驰漏油事件总共有暴露出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汽车出现重大故障,经销商在前期仅表示更换发动机。这对消费者来说,很难接受,毕竟刚买到的新车就要换发动机,任谁也不会同意。另一个则是行业内早已存在的金融问题,贷款服务费过高,而且不透明。这两个问题在此次奔驰发布的公告中,可以说是解决了。第一,汽车主要总成或零件损坏需要更换的,消费者可以直接选择换新车。第二,购车的各个收费项目将会公开透明,在经销商各自的网站上公示,消费者可以选择和拒绝。
⑷ 西安奔驰女车主真的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调查了吗
王倩(化名)坐上奔驰引擎盖哭诉维权至今近4个月。日前,她身陷“被立案调查”传言。5月24日,王倩通过红星新闻首度回应此事。她说,自己目前尚未接到警方通知。
红星新闻随后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传王倩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事被立案,并不属实。该权威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该案目前仍在受理阶段,尚未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⑸ 奔驰女的问题现在怎么样了
和解了,换新车,给vIp,给钱补过生日
⑹ 西安奔驰漏油事件涉及的质量特性有哪些
摘要 1.产品(配件)质量、材质或工艺不佳;结构设计存在问题。
⑺ 奔驰利之星被罚款100万,消费者维权是不是更容易了
西安奔驰利之星事件,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尘埃落定。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利之星存在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违法行为,对奔驰利之星罚款共100万元。
说实在的,消费者想得到的,就是公平合理,不被对方算计,谁吃饱了撑的,愿意为买辆车而大费周折呢?
奔驰利之星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度,也引起了很多有相似经历人的共鸣。相信应该会让大部分4S店引以为戒了,能主动规范好自己的服务了。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完善。消费者的维权之路,还是任重道远啊!
⑻ 西安一奔驰车主辱骂并威胁防疫人员,他们之间的冲突是如何发生的
仲某和唐某欲驾车进入某小区内,但因为没有相关疫情防控的手续不能进入,仲某和唐某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的劝阻,并辱骂并威胁防疫人员。西安市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仲某、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这部分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破坏疫情防控的人员,都应该从严从重进行处理。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如果不利用法律的手段,有力的制止这些违法行为,对于今后这防疫工作会带来更大的困难。在今后的疫情防控检查点,应设立110流动岗哨,24小时随时待命,对疫情防控检查点进行巡逻检查,对于类似事件可以做到第一时间出警处理。各疫情检查点也应该配备相关的录像和录音设备,以便收集证据。
⑼ 为什么有人说奔驰事件的结果是最后奔驰公关成功的离间了舆论
“奔驰汽车维权事件”剧情反转,固然与奔驰汽车以及销售公司的“危机公关”有一点的关系;但是主要还是维权事件的本身,是否经得起事实真相的考验。
这一次“奔驰维权事件”,带给网络社会很多教训。一是在事实真相还没有完全清楚的背景下,就轻易给事件定性;二是情绪化的言论,无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三是“撒泼式维权”,不值得大众社会呼应,此乃有悖于法制精神。
前期奔驰新车漏油事件起因:是一位自称女硕士的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花费66万元购买了一台奔驰新车。结果提车后刚刚行驶一公里就发现新车漏油,本可以做退换货处理的新车,在当地4S店再三推脱下最后只能做换发动机处理,硕士女车主无法忍受如此屈辱悲愤下,坐到4S店展车上哭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