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现在购买电动汽车,各个地方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各地政策都不一样。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商业化初期的确是需要政府补贴,除了对车企的补贴之外,各地政府也开出“特权政策”比如免牌照费、免摇号、不限行等,来帮助新能源的推广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城市
补贴力度
上海
纯电动乘用车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3万
纯电动客车30-50万元;插电式客车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闵行区: 2万元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1.5万元/辆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享受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资金支持
深圳
购车补贴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3.5-6万元;插电式乘用车3.5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插电式乘用车1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1-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比例1:1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补助。
厦门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
株洲
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
长沙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湘潭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广东
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佛山
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
东莞
省+市财政补助1:1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建设费用(不含土地费用)30%的市级补助,平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桩。
青岛
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国家标准1:1补助。其它新能源汽车按国家标准1:0.2补助,不退坡
充电设施补贴:经市联席办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设备投资额30%补助
潍坊
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充电设施补贴:2014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临沂
私家车、出租车、商贸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城市公交车(约130万元/台);城乡公交车(约60万元/台);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5万元/台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主要奖给供电公司,用于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参照焦庄充电站的政策,临沂城区充电站征地,由市财政每亩补贴5万元。
山西
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补贴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甘肃
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对进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2.1-3.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车长补贴18-3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1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30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南京市。
苏州
2014、2014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扬州市。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宁波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20%补助
绍兴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金华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充电设施补贴: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政补助。
深圳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
给予使用环节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或持授权书)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给予补贴5.58万元。
重庆
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充电设施补贴:按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南昌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补贴4.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赣州
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芜湖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
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泸州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
成都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套补贴。
新乡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昆明
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补贴。
保定
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石家庄
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补贴;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长春
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贵州
按中央与地方财政1:0.5的比例给予补助。
沈阳
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
B. 买电动汽车有补贴吗
截至2021年,国家对于电动汽车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补助6万元/辆。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1、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2、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3、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申报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C. 电动汽车补贴政策2021
电动汽车补贴政策2021具体如下:
1、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补贴前售价不超过30万元的纯电动汽车享受补贴,续航里程大于等于300km且小于400km的车型补贴1.3万元,续航里程大于等于400km的车型补贴1.8万,对比2020年分别降低了3200元和4500元;
2、插电混动车型依然以NEDC工况续航大于等于50km或者WLTC工况续航大于等于43km为标准,2020年退坡20%为0.68万元,对比2020年的0.85万元,降低了1700元;
3、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补贴维持不变,125-140Wh/kg按照0.8倍补贴,140-160Wh/kg按照0.9倍补贴,160Wh/kg以上按照1倍补贴;
4、2021年将测试循环由现行的NEDC变成了WLTC,但WLTC测试标准目前还未正式对外公布;
5、与2020年补贴标准从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不同,《通知》明确2021年补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设过渡期。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其中释放了几个核心点,不仅仅对市场、车企未来的发展产生影响,还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十条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D. 新能源汽车是如何补贴的,主要指纯电动公交车大巴的补贴
新能源汽车是根据国家+地方政策进行补贴的,纯电动公交车大巴的补贴按照标准执行对于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80万元不等。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E. 如果现在购买纯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要补贴,新政策在2022年底之前购买新能源汽车都还有补贴。新能源汽车分纯电动和油电混动两种,现时政策补贴仅对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动新能源汽车不在补贴范围之内。2022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但是补贴幅度较2021年退坡30%。同时,相关部门确认,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2022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万元。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元。
F. 多地推新能源汽车买车、充电送补贴
现在社会为响应节能减排的国家的号召下,新能源汽车具有清洁、环保等零排放优点,现在很多地区年内包括上海、深圳、广州、海南等多地发布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成熟和市场化的推进,应逐步推出补贴政策;加大对充电换电等基础设施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相关能源、工业互联网、信息科技、智能制造等方面技术的融合,这也是广大人民能更好的降低成本和能获得更好的体验,相信在未来出行,新能源能逐渐取代燃油车,使我们有一个更美更蓝的天空(绿水常在,青山常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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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买电动面包车国家补贴多少钱
截至2021年,国家对于电动汽车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补助6万元/辆。
根据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规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1、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2、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3、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H. 现在买电动汽车国家有什么补贴
截至2021年,国家对于电动汽车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千瓦以及最高补助6万元/辆。
根据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规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1、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2、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3、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2、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3、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I.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是什么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享受补贴。昆明市财政局和昆明市发改委上个月联合下发的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凡昆明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公告要求且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及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对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局在该产品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0.5给予补助自去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今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