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刚买来的新车就出现了故障应该如何维权
第一步,还是要先和4S店协商来进行处理的。4S店如果能完全按照规定处理,那问题还算简单,不过总有一些不合规范的4S店,店大欺客,对我们问题不予解决,并且一拖再拖,那我们还可以找消协、市场监管局来投诉。
如果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只有起诉这一条路了,如果最终胜诉,连诉讼费都可以一并要求4S店承担,前提是你有时间的话。
如果新车出现故障,去4S店进行维修,反复修不好,我们也可以要求退换车。最后一种退换车的情况,是车子碰到疑难杂症了。
三包政策也有规定,如果车子因为同一个质量问题,累计修理了5次,或者是老修不好,修理时长累计超过了35天,也是可以要求退换车的。
⑵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去4S店维权
发现车子质量有问题,首先要直接和4S店联系,毕竟最后面修还是由他们操作的。国家三包政策有明确规定: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其中涵盖了两个概念,一个叫保修期,一个叫质保期。质保期每个厂家都是有自己规定的固定值,什么三年或10万公里等等,这个期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车主是不需要掏钱的,厂家负责修好。保修期时出现的问题,厂家也负责维修,只是钱需要车主掏,一般这种情况,我们也谈不上维权了。三包期限一般是从开具发票日开始算起。有责任的4S店给你登记按部就班维修,那也有不负责任的,人家一大堆借口就是不承认不给你维修。那怎么办呢?
找该品牌厂家维权
你电话打到厂家那边投诉,那边是会反馈到当地的经销商。这样可以通过厂家来向4S店施加压力,有些4S店迫于压力做起事来也会利索点。像4S店这些经销商的利润分成是和用户满意度和投诉率挂钩的,你一个电话投诉他一个电话投诉,这4S店的利润分成可能就被扣光了,关乎利益的事,他们还是比较在乎的。那如果遇到一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厂商或者4S店怎么办呢?
找汽车投诉网站平台
汽车投诉网站平台是最近这些年才兴起的,主要是为建立一个收集、反馈、解决消费者车辆故障与问题,为汽车厂商、经销商(4S店)、车主三者之间提供一个在线沟通和协调的平台。此类的网站目前已经有很多了,为避免打广告,就不再赘述,有需要的朋友网上搜索下就能找到很多。这类的平台有个好处是跟踪服务且不收费,为现在的车主解决很多维权难的问题。即便如此,还是会有部分厂商不当一回事,那这时候怎么办呢?
找315消费者协会维权
315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还是比较有名的,中央台每周质量报告,还有消费主张这些节目。越是疑难杂症,越容易得到曝光,甚至会拿去做案例。而且通过消协联系厂商,厂商多少会引起重视,比个人联系强多了吧。但是消协每天接到的投诉多如牛毛,处理起来可能要花很长时间,这样一来,我们肯定还是等不起的,还是得想想其他办法。
找媒体曝光维权
现在网络发达,人人都是自媒体,发个视频曝光引起大家的共鸣,那维权效应不是一般的好。再牛的厂商也怕舆论啊,搞不好大家一起抵制,那真是得不偿失了。所以一旦曝光面广传播性强,厂商一般会主动联系你并且积极帮你处理。那有些朋友就为难了,虽然网络发达,但是自己发的曝光贴子没有引起大家舆论怎么办呢?
起诉维权
这也是实在没法子了,迫不得已才去走这招。倒不是说起诉就不会赢,而是这时间我们耗不起的,人家背后是一个集团,找个律师和你耗也把你耗没了。但是凡事也不是绝对,如果上面的方法都试过了都不行,那起诉也未尝不可。但是小木还是建议不要走这一步,之所以列出来是供大家在投诉无门时选择斟酌。
其实,最稳妥的还是尽量以沟通协调为主,几种方法都试试,大家这么一折腾,这维权的环境肯定是比一个人单打独斗的强。只要明确责任是对方,我们就应该坚持信念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人多了,维权的路才会越走越宽,市场秩序才会越来越规范。
⑶ 汽车保质期内玻璃有质保吗
汽车玻璃是有质保的,在质量保证期非人为导致的损坏,厂家应当按照三包规定免费更换。如非质量问题而是由4S店导致的损坏,应当由买家和4S店协商解决。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3)汽车质保期内多久起诉扩展阅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经营者和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有关机构等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