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车辆保险中,什么是投保人,被投保人,索赔权益人。
投保人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申请和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一般为车辆拥有者或赔款申请人。索赔权益人:即第一受益人,如约定了索赔权益人,则保险赔款将归索赔权益人所有。在车辆保险中一般很少出现约定索赔权益人,主要是贷款车辆会约定某某银行为索赔权益人。
法律分析
投保人是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是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就是为汽车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团体或个人。一般是汽车的所有者或者是汽车的使用 者。投保人不一定是车主本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汽车保险中,被保险人一般指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 司。在汽车保险中,保险人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车险投保人是指办理车辆保险、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车险的投保人必须是车主。但是被保险人不一定是车主,被保险人是指受合同保障的人,可以是车主也可以是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如果车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则需要提前向保险公司说明,避免出现理赔受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B. 被保险人写车主还是开车的
两者其中一个都可以写,有很多情况,车辆使用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如老公的车老婆在开,朋友的车自己在开,买的二手车却没办理过户等等。这些情况下,在投保的时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写车辆实际使用人,然后车主写行驶证上的人,与车的关系写使用。这样车辆年审的时候也能通得过的。
车险被保险人不一定是车主,根据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这一条可以看出,法院主张保险随车不随人。而且投保时被保险人与行车证车主就是分离的,既然保险公司当时认可,就不会在理赔时拒赔。
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
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
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就比较经济。
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
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
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被1646篇案例引用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C. 汽车保险中的投保人一般该填谁有什么规定吗
汽车保险投保人大多数是车主本人或者是经常驾车人员,一般情况下车主本人投保会比较好。当然在投保要求上对于保险投保人并没有任何规定,一旦出现出险,只要投保人到场就可以,并没有什么其他硬性规定。
汽车保险和其他一些保险性质有所不同,在汽车保险合同上认为汽车保险保障的是投保人以及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有了这一款投保人,写谁就是一种无所谓的事情。
三、个人认为投保人写车辆经常性驾驶人比较好。
我认为车辆在投保时写车辆经常性驾驶人比较好。因为车辆在投保后保障的是驾驶人第一权益,所以由驾驶人来进行投保,在后续行车过程中出现任何行车事故或者交通事故都可以第一时间由驾驶人进行处理,驾驶人会对自己所投保的保险险种和保险公司比较熟悉,处理起来更方便快捷。
D. 车主名字是父亲的,保险可以写儿子吗
车是自己名下的,现在给父亲开让父亲自己买车险,被保人写父亲自己名字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可以。但需要经车主同意,投保时需要车主的身份证证件。 1.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 2.如果其他人为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车主,投保时也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资料。(这种情况就是人们常说的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在理赔的时候,钱是理赔给保单上的被保险人。 备注:一般使用第二种情况会存在于父母给子女买车,但车主写的是父母的名字,为了便于出险理赔方便,可以把保单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以写为子女名字。以个人的名字买了一部车,父亲又以他自己的名字给这部车交了强险或者买了保险,无论以谁的名字上保险都可以,但关键是理赔受益是上保险的人,并在理赔中出示有效证件,而并不是说这部车在的名下就可以办理赔。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是不同的人。车辆所有者填写父亲的名字,而投保人填写自己的,到时候发生赔付会赔付到自己的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 车保险被保险人必须是车主吗
在投保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要求投保人必须是车主,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是非车主,但是这三人之间需要有一定关系。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候会注明车主是谁,在理赔的时候需要的是被保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车主和投保人、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顺利办理理赔手续的。
拓展资料:
购买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