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哪个部门管理汽车销售行业
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例,属于市商务局管辖。
其职责范围较广泛,主要围绕经贸活动、外商投资等领域展开工作,其内设科室也比较多,主要有行政审批、综合法规、招商和对外投资等科室。
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1)新汽车价格审批是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信息和商务天气预报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储备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计划;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的落实;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掌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动态,并向市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
Ⅱ 生产一个汽车新品牌需要到那些部门审批
工商、税务等常规部门都好办;关键是见汽车厂要报当地发改委审批,他们层层上报,这个审批很难,近两年不是引进品牌,基本不批自主的组装厂了。
Ⅲ 购车补助贴到哪个部门申请
买车时拿身份证,接车后,到交警队去落户,然后拿着身份证,户口,行车证,车辆照片,车辆发票,车辆大票子,和户口对应的信用社存折(一律复印1份),到你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贴打入你的账户。
购车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了环保减排而推出的补贴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拉动了消费,带动企业生产,是一项完全惠民的优惠政策。
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节能车型的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助。据了解,此优惠政策在购车时即可随车发放,方式是融入到车价里,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少收3000元现金。
节能补贴是指对在指定的整备质量下符合燃油消耗量标准的部分车型可享受3000元国家补贴,而新一轮节能补贴政策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相比上一轮,新政对享受节能补贴的车型要求更高
其中车辆综合百公里油耗门槛已经从6.9L调整到5.9L,并且推广车辆在污染物排放上必须达到“国V
Ⅳ 深圳汽车更新指标几个部门审核
深圳汽车更新指标4个部门审核。深圳汽车更新只是需要三个部门到4个部门审核,第1个部门车管所,第2个部门,4S店第3个部门,交警大队,4S店渠道提供车辆相关手续,车管所输入电脑备案,交警部门也是要备案,这几个部门缺一不可。
深圳牌照更新指标需要
更新指标、指的是在限购前名下已经有深圳牌的车主,那么他自动拥有这个更新指标,无需再参加摇号和竞价。首先你得有小汽车的车牌照,如果你是深圳本地户籍凭身份证直接更新指标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是本地户籍,但是有居住证且是有效期内的,也可以凭这个更新指标。
Ⅳ 汽车行业由政府哪个部门管理
汽车行业属于一般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上没有专门管理部门,对于它的经营活动有工商部门管理,对于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由消协管理。对于它的售后服务等一切涉及到汽车厂的行为则有汽车厂来监督管理。
成立汽车生产企业要发改委批准,申请汽车产品公告归工信部管理。工厂需通过环保部门认证。销售过程归工商局管。汽车上牌归公安部管。生产销售税务由国税和地统分别管理。另外还有安全生产和质量也由对口的部门管理。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Ⅵ 汽车销售归哪个部门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是指承担不同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