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吨汽车吊车使用年限是多久
16吨汽车吊车属于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是30年。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参考链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B. 汽车吊作业完毕后起重臂是不是必须全部放下来,能不能不收起重臂。
不能,不收起重臂存在隐患容易出事故。
为了安全必须规范操作。
C. 吊车取力器没摘就熄火了第二天车就打不起来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13
D. 吊车取力器没有摘但是没有行走放那了两天有没有事
取力器是控制吊臂降落的一个开关,取力器长时间没有关闭,吊臂如果收回来收合住是没有问题的,另外发动机处于熄火状态,这样液压缸处于收缩状态,液压油也处于回流状态,只要下次启动车辆时开关及时关闭就问题,值得注意的时,下次使用吊臂时最好找个空旷地带重新升起降落这样先空车状态测试一下吊臂再把吊车投入到生产当中稳妥一些
E. 汽车吊的安全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则
(一)汽车吊司机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车独立操作。
(二)司机应熟知汽车吊的机械原理,保养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按规定严格执行。严禁酒后或身体有不适应症时进行操作。
(三)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作业场地是否平整坚实,支腿是否牢固,操作手柄、制动器及其它操件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在确认没有异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在吊钩升降时,必须做到工件在车尾方向起吊,起吊时必须先进行试吊,要避免起吊过高,尽量减少物体在空中停留时间,被吊物起落时速度要缓慢均匀。
(五)作业时,要勤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当起重臂仰角很大时,应先将吊物下放到停放位置,在保持吊索张紧状态下,将起重臂放低、松绳、摘钩。
(六)起重臂抬落回转时必须做到:起吊重物时,不得落臂。在落臂时油门要小,抬臂时油门要大,回转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反转,负重在接近额定重量时,不得在离地面0.5m以上空中回转。
(七)严禁吊重行驶,在行驶时必须将起重臂放在托架上,吊钩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八)工作完毕后,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转弯要慢,下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空档滑行。
汽车吊车辆制动系统
汽车起重机的行驶速度较高,为确保行车安全和充分发挥汽车的动力性,必须设有可靠地车辆制动系统。该机制动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即车轮制动系统和手制动器。
1、Q2-16型汽车起重机的车轮气压制动系统组成如图3-39所示。该系统中是通过制动踏板控制主制动阀,利用压缩空气驱动车轮制动器闭闸。
起重机的车辆制动系统中的主制动阀为单腔式,其构造如图3-40所示。左图为松闸状态,右图为闭闸状态。主制动阀中部相对的两孔口分别通向前桥车轮与中后桥车轮制动气室,下部孔口接储气筒,上部孔口与大相通。
起重机主制动阀的工作过程如下:当踏下制动踏板1是(图3-40右图),推杆2将上活塞11压下,通过弹簧 10推动下活塞9下行。当下活塞杆端部顶住阀门8时,其中心孔即被关闭。再继续下行便将阀门8打开,压缩空气由下部孔口进入,经阀门8到中部孔口充到前后轮制动气室,产生制动作用。当放松制动踏板(图3-40左图),推杆作用在上活塞11上的压力消除,由于膜拜片5下面的压缩空气的压力和回位弹簧的张力作用,将下活塞9向上推回,阀门8在回位弹簧7的作用下关闭,制动气室通到贮气筒的通路被切断,压缩空气不再进入制动空气,而制动空气室的压缩空气经下活塞9的中心孔由制动阀上部孔口排入大气,解除制动状态。
(2)起重机车轮制动器
Q2-16型汽车起重机底盘车轮制动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和通用汽车底盘的车轮制动器相同(见图3-41)。为了调整制动毂与摩擦片的间隙,在制动凸轴上装有调整机构(见图3-42)。在一般情况下通过旋动调整螺钉I使制动臂移动15-20毫米,即为适宜的间隙,当制动摩擦片磨损后,由于间隙过大使制动毂与摩擦片的接触面积减小,致使制动力谈变小。此时 ,可通过调整销7(见图3-41)加以补偿。
2、起重机手制动器
手制动器的功用是,当汽车起重机停要坡道或平路上时,拉紧手制动器,防止汽车下滑或意外移动,还可在车轮制动器失灵时起紧急刹车作用,手制动器的构造如图3-43所示。它安装在分动箱输出轴凸缘上,通过拉杆1进行操纵。制动轮与制动带的正常工作 间隙应保持在0.5-0.7毫米。该间隙的调整是靠调整螺 栓11、调整拉杆12和调整螺栓9来实现的,调整时应保证动轮的周向间隙各处均匀一致,最后才以螺栓11固定。
汽车起重机在行驶状态时,一般不允许使用手制动器。否则,由于过载而使传动系统零件损坏。 底盘电气系统 汽车起重机底盘电气系统是用以承担汽车的起动、照明和信号等工作。系统电器采用单线制接法。额定电压为直流24伏,负极搭铁。电气系统是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部分构成。电源由蓄电池、直流发电机和调节器组成,用电设备包括起动机、照明装置和信装置等,其原理线路如图3-44所示。
F. 汽车吊怎么操作
起重机作业事故主要是因机械问题、人为疏忽及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据统计,在建筑行业历年的事故中,起重伤害占相当大的比例。如何及时发现起重作业中的危险和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起重作业中的伤害事故?中国工程起重机门户顾问专家组认为,我们应在起重作业过程中把握好下列五个要素:
第一要素,人
要审核吊车操作员、检验员、信号员的资格、工作经验及能力是否合适。此外,索具工及信号员也应培训,使他们熟悉吊运的安全措施及联络手势,以求在吊过程中不会产生误会。
第二要素,机
机是指机械部分吊索、吊具等。必须根据国家的标准和行业的要求进行检验及填写有关的表格。
选择合适的吊机。在工作前应按工作环境、吊物的重量、性质来选择合适的吊机,如选择错误可导致严重的事故。
每部吊机及索具都应该有安全负重量的标牌,操作时必须清楚吊机及索具的最高负重,不可超过。
吊钩须有保险弹簧制动装置,要求严格的吊钩设有软金属护垫,以防钢丝绳磨损。
“自动安全负重显示器”是安装在起重机上的设备,当吊物超过或接近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负重额时,便会发出可听到可看见的警告。
按工作性质,选择合适的吊索及吊具。如吊索及吊具有破裂、变形及磨损等现象,必须立刻更换。吊索及吊具必须存放在无潮气,无酸碱及通风的地方。
第三要素,物
1.被吊物件。吊运前应了解被吊物件特性,做好安全措施。
查明物件的重量,不可超过吊机的安全载重量或吊索的载重能力。
如物件是松散的,必须包扎好才可进行吊运。
如物件的边沿是锋利的。应先将锋利部分包上护垫,以免使吊索磨损。
吊运时要考虑物件的重心问题,以免在吊运,物件的重心偏向一边,而导致物件下堕。
2.吊索。
吊索须用正确的方法悬挂在吊机上。
如使用多根吊索,须用圆环等连接,以便物体重量能受到均匀承托。
吊索间的夹角须保持在90度以下,如超出,吊索的耗损会加快及因超重而折断。
使用正确的捆扎方法(俗称“埋码”)。根据物件的大小不同类型而采取合适的捆扎方法。
第四要素,方法
1.吊运的方法。
如果吊运的方法不正确或没有足够安全措施。便会直接造成意外事故。
吊机须驶近被吊物件旁,确保在有效的工作半径范围内取得最大起吊重量进行吊运操作。
吊机在起吊时,必须将平衡脚尽量伸出,车轮离地。
视地面情况而加垫枕木,以确保车轮保持平衡并增加稳定性。
注意枕木的正确放置位置,平衡脚须与枕木成90度角。
吊钩须移至吊物的重心垂直位置上才可起吊,避免用吊臂拖拉或拨动重物。
吊运过程中,不得有其他人在吊物下经过或停留。
吊运时如视线受阻,须有信号员帮助指挥。
2.物件在吊运至货车时,物件的放置方法。
绝不可超载。
考虑货物的摆放安排,使货物平均分布,不令重心偏向一方,以免影响行车时稳定性。
货物的摆放不可阻碍货车司机的视线。
松散的货物必须遮盖好。
布条、绳索及捆绳松开的尾部必须系紧。
载货的高度要留意,以免影响车辆在行车时的稳定性及保证通过运输途中的限高部位(桥洞等)。特别是有强风时,载货过高的车辆特别容易翻倒。
货物装好后,起重吊臂应放回原来静止位置。
详细的车辆载货守则应参照有关的道路交通条例及规则。
第五要素,环境
工作环境的改变也常会造成危害。
如在高架电线附件工作,吊机须也高架电线保持最少7m的安全距离;如在铁塔天线旁工作,必须保持最少9m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汽车吊)应避免在泥坑旁经过或停下工作,因车辆的重量会影响泥坑的结构,松软的泥土也会影响起重机(汽车吊)的稳定性。
吊机的最佳操作地点是在平整、坚实及水平面上操作。
当吊机需在较松软的地面上操作时,负重值应相对减低。
如需在斜坡上工作,须利用平衡脚将汽车调至水平位置才可开始吊运。
留意工作场所的其它危害,如附近洞口、坑道等,以防失误堕下。
G. 吊车作业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小吊车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2、小吊车每班作业前应先做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3、小型吊车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4、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小型吊车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5、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小吊车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6、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7、小型吊车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小吊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8、小吊车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9、小型吊车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小吊车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当小吊车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1、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12、使用电磁铁的小吊车,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13、小型吊车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小吊车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15、小吊车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小吊车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16、小型吊车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小吊车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17、小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1 1-20 35-110 154 220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1.5 2 4 5 6
垂直安全距离(米):1.5 2.5
18、小型吊车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H. 汽车吊25吨报废期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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