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汽车属于动产,因为汽车移动后,其价值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移动后,其价值是否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所以汽车是动产。但由于汽车的价值比较高,所以享受了动产登记的待遇。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与不动产相对。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中国的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亦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规则,即以有效的债权合同为基础,并结合交付和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动产善意取得不是基于无效合同,第三人强行“原始取得”所有权。
第三人的善意也不能补正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而是使得原所有权人的追及权受到限制。善意取得是根据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对财产的“双重占有公信力”而发生的。
⑵ 汽车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汽车属于动产。
因为汽车和轮船,飞机一样都属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不但是个人所有的静态意义上的财产,且涉及到公共安全,不同于其他动产。但是由于转让等都需要登记,履行相当于不动产的手续,因此有些场合就视作不动产处理。
我国对汽车和轮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类似,但汽车、轮船不能说是按“不动产”对待。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为:
一、定义不同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2、耐久性不同
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的,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好损,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一般都是寿命长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⑶ 汽车属于不动产还是动产
动产,但是汽车的产权转移需要类似不动产的程序,相对一般的动产而言更加严格。
⑷ 汽车是不动产吗
汽车不属于不动产。以下是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
2、耐久性不同,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耗损,耐久性也具有有限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四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⑸ 汽车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汽车属于动产,因为汽车移动后,其价值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移动后,其价值是否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所以汽车是动产。但由于汽车的价值比较高,所以享受了动产登记的待遇。
1、移动性。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⑹ 商店属于不动产还是动产
不动产中主要是建筑物,还包括了耕地、草原、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也包括道路、通讯、电力、天然气等基础设施,还包括住房、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与不动产相对。比如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各种工厂的机器设备,大家身上穿的衣服、带的手机等都是动产的范围。
《民法通则》第66条:土地及其定着物;不动产之出产物,尚未分离者,为该不动产之部份。即其包括了土地和其上在建或已完成之建筑物。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4条:指土地、土地定着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房屋指成屋、预售屋及其可移转之权利。
《不动产证劵化条例》第4条:指土地、建筑改良物、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码头、停车场与其他具经济价值之土地定着物及所依附之设施,但以该设施与土地及其定着物分离即无法单独创造价值,土地及其定着物之价值亦因而减损者为限。不动产相关权利:指地上权及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权利。
⑺ 车辆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车辆是动产。
因为汽车和轮船,飞机一样都属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不但是个人所有的静态意义上的财产,且涉及到公共安全,不同于其他动产。但是由于转让等都需要登记,履行相当于不动产的手续,因此有些场合就视作不动产处理。 对汽车和轮船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类似,但汽车、轮船不能说是按不动产对待。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为:
1、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
2、耐久性不同,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的,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好损,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不动产一般都是寿命长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⑻ 汽车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一、汽车属于动产。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在于移动后,其价值是否会受到影响或者贬值,所以汽车属于动产。
二、动产与不动产的定义:
1、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与不动产相对。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
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3、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三、法律角度:
1、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2、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