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潍坊技师学院怎么样
你就给五分啊!我说实话吧,我就是那儿的学生啊。汽修班的 两年的高级工。这个学校啊 那叫一个乱啊,是猪圈。宿舍晚上不熄灯 我都是十二点睡觉,那帮人渣子 不让睡啊!!那个学校不按时熄灯啊 他们偏不 那叫一个乱啊 放假前天我在操场上睡的....鬼哭狼嚎..宿舍里。说白了你要是来拿文凭 绝对合适 因为你不用学习!象征性的学几节课就行!包过。实习车间总共五辆车 奔驰 奥迪 金杯海狮 奔驰是三十年代的吧!跟夏利一个样 !!这学校就是毕业时间短两年!它们中专起点的两年 我的中专证实他们卖给我的 600一张,潍坊商校的......
2. 我9月份结婚,想用6辆奥迪A6,和一辆奔驰当婚车,是济南到潍坊青州是多少钱啊!请知道的朋友告诉我。
我不是你们那个地区的不知道价格 但是 七辆车不太好。。。 8辆就好点了 或者 你用这些车的钱 可以 第一辆打头的用白色奔驰S系或者宝马7系 后面跟帕萨特就挺好
3. 西汉监察制度的特点
西汉监察制度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汉武帝对地方实行的刺史出巡制。 <B>监郡御史的做法不灵验</B> 西汉对地方的监察最初沿用秦朝的做法。汉惠帝在位时,一度在部分地区恢复了监郡御史制度。监郡御史两年一任,要求他们每年的10月到朝廷奏事,12月再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去。后来又扩大范围,在中央所辖各郡都设置了监察御史。但这些御史的任务比较杂,在秦朝时的监察效果就不理想。比如当年刘邦做泗水亭长时(泗水亭在江苏沛县,秦以十里为亭,亭是最基层的组织),已有许多不轨行为。他在押送壮丁去骊山为秦始皇修墓的途中擅自放人,然后躲进芒砀山(在江苏砀山县东一带),聚集了100多人,并与县里的文书萧何以及管监狱的曹参等人互相串联,刘邦就是在这里起家造反,最终成就帝王之业的。泗水监的名字叫平,他对这么严重的政治动向竟然无动于衷,没有举报,这不是失职渎职吗?西汉初年的监察御史也同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于是,汉文帝时就派丞相史出巡地方,但丞相史的监察只是临时性的,很难整体改变对地方监察不力的局面。 <B>天下分为十三部</B> 情况的根本变化发生在汉武帝时期。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撤销了在各郡设置的监察御史,4年之后又下诏将全国分为十三部(习惯上也称州)即13个监察区,分别是: (1) 冀州(约在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及河南北端) (2) 幽州(约在今辽宁大部分地区,河北、内蒙古、吉林一部分及朝鲜半岛北部大部分地区) (3) 并州(约在今山西大部分地区及河北、内蒙古一部分地区) (4) 兖州(约在今山东西南及河南东部地区) (5) 徐州(约在今江苏长江以北和山东东南部地区) (6) 青州(约在今山东大部分地区及河北一部分地区) (7) 扬州(约在今安徽淮河和江苏长江以南及江西、浙江、福建等地。不是今天江苏省的扬州) (8) 荆州(约在今湖北、湖南及河南、贵州、广东、广西一部分地区) (9) 豫州(约在今河南东部、安徽北部及江苏的部分地区) (10) 益州(约在今四川、贵州、云南大部分地区及湖北西北部等地区) (11) 凉州(约在今甘肃、宁夏、青海等地区及陕西、内蒙古一部分地区) (12) 交趾(约在今广东、广西大部分地区和越南北部、中部) (13) 朔方(约在今宁夏银川至壶口的黄河流域地区) <B>刺史可由御史推荐</B> 十三部刺史归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府管辖,由御史中丞具体领导。刺史的产生,可由御史推荐,皇帝任命。当时有个绣衣御史名字叫暴胜之,为人就像他的姓一样很残暴,他督促地方官镇农民起义,十分卖力气。他每到一地,那里的守令就得急忙围剿造反的农民,大开杀戒。沿路的州、郡听说他要来了,没有不害怕的。有一次,暴胜之到了勃海(今河北沧州等地),听说当地有个知名人士叫不疑(,音juàn,姓;不疑,名),就把他请了出来。不疑衣冠楚楚,样子很庄严,叫人望而起敬,暴胜之见了,也一改往日的威风,装成一副恭顺的模样。不疑告诉他:“做官的人不能太厉害,太厉害了,人们无法忍受,自己长不了;但也不能软弱,太软弱了,没有威望,也不行。要是能在威严中加一点恩德,在恩德中带一些威严,就好了。”实际上是劝他要学会软硬兼施。暴胜之觉得很有道理,就照此去做了,结果人们就说:“姓暴的不残暴了。”而不疑呢,由于暴胜之的推荐,汉武帝让他做了青州刺史。 <B>“六条问事”抓住了监督的重点</B> 汉武帝给刺史规定了明确的监察职责,叫“六条问事”,具体内容是: 第一条,豪强恶霸侵占田地,以强凌弱; 第二条,二千石的郡守对抗中央,欺压百姓; 第三条,二千石的郡守贪赃违法,乱杀无辜; 第四条,二千石的郡守任人唯亲,不举贤能; 第五条,二千石的郡守依仗权势,乱拉关系; 第六条,二千石的郡守勾结豪强,不奉政令。 六条中除第一条外,其余五条都是针对二千石郡守的。着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六条外还有不成文的一条,就是考察国王有罪状便奏闻。不法的国王因此受到惩罚。”不把监察国王的内容载入明文中,是因为这个问题已不显得十分迫切了。前面说过,汉初在地方上实行的是郡国并行的双轨制。平息七国之乱后,诸侯国的实力已被削弱。汉武帝登基后,还是先拿诸侯国“开刀”。他规定国王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在国中分侯,这样一来从诸侯国中分出几个小侯国,使诸侯国的直属领地不断地缩小。后来又借故夺了106个王侯的爵位,并且禁止诸侯国的官吏在朝中任职,防止他们插手中央事务。经过一系列的整顿,使诸侯国大伤元气,已构不成对中央政府的严重威胁。于是,汉武帝又腾出手来整治州郡。二千石的郡守是一郡之首,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安邦先安首,督吏先督王,“六条问事”主要就是冲着这批“高级干部”来的。解决这个层面的问题,也是抓重点,比如他们是否能认真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是不是滥用刑法、欺凌百姓等等。 <B>刺史的工作方式是流动的</B> 刺史的秩级仅为六百石,只相当于中下级的县令。那时的县比现在的范围广,县令以及刺史相当于今天的地厅级干部。刺史每年8月起巡察自己部内的郡国,年底回中央报告工作,只有监察权,没有处置权。据史书记载,刺史出巡时“乘传周流”。乘传,指乘坐公家驿站的马车,即送信的邮车。这种邮车是什么样的?出土文物中还没见着,但我想应与一般的邮车有别,或者说是装饰过的邮车。当时食禄二千石的官吏,所乘车的车厢两边屏障都涂成红色。屏障的质地是席子或皮革。六百石的官吏,所乘车的车厢左边涂成红色。涂左边不涂右边,是因为古人尚左。刺史秩级六百石所乘的车子至少是这种规格的。别看这么简陋,在当时可就是“奥迪”车了。他们每到一处,那里的郡守或国王都要派专人到边界上去迎候,如果刺史乘坐普通的邮车,那多寒碜。周流,就是在自己的监察地盘上到处转。比如冀州刺史的监察区有10个郡和诸侯国,冀州刺史就在这10个郡国之间巡行,进行监督检查。刺史的任期为9年,如果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到时候可以直接升为二千石的郡守,而其他六百石的官员就很难有这样的机会。 <B>分级负责 归口办理</B> 对刺史的工作有严格的要求,比如不允许他们管“六条问事”以外的事,不允许他们监察二千石以下的官吏。《汉书·朱博传》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朱博初做冀州刺史时,到他的监察区去工作,在一个县里遇到一大群上访的官员和老百姓,足足有四五百人,把县衙的院子都挤满了。朱博的随从官员试探着劝他就在这个县里留下来,处理完上访人的事再出发。这名随从官员说完就用眼睛瞧着朱博,看他如何反应。朱博心里明白,他命手下人赶快驱车往前走,但上访的人围住了朱博的车马。朱博只好下车,通过随从官员明确地告诉上访人:“本刺史不负责监察县丞、县尉这一级的官吏。如果反映他们的问题,请到郡里去;如果反映二千石郡守的问题,也不能在这里接访,请到本刺史的办公地点去;如果是老百姓申冤以及遭盗窃之类的事,可以找有关人员去反映。”说完,就登上车执意地向前走,几百名上访者只好散去。朱博所说的县丞、县尉一级官员的问题,属于郡一级分管。当时在郡这一级设置督邮,负责对县级官员的监察。督邮的工作方法与刺史类似,同样是采取巡视的形式,就像现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派出巡视组到省里,省里再派出巡视组到地市级去一样。不同级别的干部由不同的监察官进行监督,体现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B>刺史出巡也是一种“异体监督”</B> 刺史定点出巡,汉武帝的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秦代的监郡御史不是纯粹的监察官,很多时候扮演的是行政官员的角色,西汉的刺史只负责监察,定位准确。秦代的监郡御史没有明确的工作章程,西汉的刺史要严格遵循“六条问事”。更为重要的是,刺史工作的特点是流动式的,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割断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战国时期在秦国实行变法的商鞅,曾从官吏之间的利害关系入手,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大意如下:虽然官员众多,但他们担任同类的职务,站在同一个立场上,让他们彼此监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利害关系一致,容易互相包庇。比如让马夫监督马夫,就行不通,他们利益一致,会互相串通,不会彼此监督。假如马儿能够说话,那么马夫就无法掩藏其过错了,因为马儿与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官员与官员之间的利害关系是相同的,只有让他们互为联系而利益又相矛盾,才是帝王巩固统治的保障。 商鞅所举的马儿与马夫的例子非常形象、深刻。按照他的说法,只有确立职务相联系而利益相异的钳制关系,才能使监督真正发挥作用。这种理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异体监督”。现代西方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采用的是“三权分立”的方法。我们绝不搞西方的民主政治,“异体监督”也不仅仅指“三权分立”那一套。实际上“流动的方式——割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马儿说话”,这个公式所表现的,也是一种“异体监督”。所谓异体,可以理解为不同的利益共同体。我们今天巡视工作体现的,就是这一原理。这里,“马儿说话”是关键。怎么能让马儿开口呢?机制就是割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而割断这一层关系的途径是采用流动的方式。这是监督中一条铁的法则,这个法则的发明者竟是生活在2300多年前的古人,商鞅也真是够伟大的。 <B>监督实践中奉行的是法家理论</B> 商鞅创立了铁的监督法则,汉武帝是这一理论的第一位实践者。或许有人会问,汉武帝不是主张“独尊儒术”吗,他怎么会实行法家的一套主张呢?不错,汉武帝是崇尚儒学的,他16岁继位那年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下诏书网罗天下人才,并在朝廷设考场,亲自出题、阅卷,进行考查,结果相中了一位叫董仲舒的着名儒生。董仲舒也不含糊,趁机向汉武帝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最终被采纳。当时在京城长安设立了太学,专门讲授儒家经典,非儒学的诸子百家一概被罢斥。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汉武帝是哪家学说有利就用哪一家,采用多的还是法家,儒家学说只是名义上的指导思想。所以后世有人评论汉武帝,说他“虽好儒,好其名而不知其实,慕其华而废其质”,有人甚至说他是叶公好龙。汉宣帝的一句话就曾道破了天机,他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霸道为法家,王道为儒家。汉武帝对地方官的监察方式就是奉行法家思想的产物。 <B>没有一个长效的保证机制</B> 汉武帝设计并推行得好好的刺史制度,到了西汉后期开始走样。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也就是汉武帝死后的79年,丞相翟方进和大司空何武上奏,请求将刺史改为州牧,理由是按照祖宗的家法应该以贵治贱,不能以卑督尊。刺史只有六百石,监察二千石的高级领导干部不合规矩。成帝只好下诏,把刺史改名为州牧,增秩二千石,与郡守平起平坐。3年后,丞相朱博上书力争说:“当年设十三部刺史,职级低但赏赐重,这样可以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废除刺史、改设州牧后,激励机制没有了,收不到监察的效果,应该恢复刺史制度。”于是又将州牧更为刺史。但几年后,再次将刺史改为州牧。不要以为这样一来提高了刺史的地位,这是两种观念在进行较量。翟方进等人认为监察制度应同其他制度一样,不得违反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必须遵守以贵治贱的原则。朱博认为怎样设置监察官,衡量的标准应该看是否有利于监察的效果。较量的结果,是等级派占了上风。刺史改为州牧后,原来的监察官开始向行政官员转化,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混为一谈,利害关系由相异变为相同,“让马儿说话”的制度被破坏了。汉武帝在生前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监察方法,但却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保证它的长效机制。斯人已去,其政也息,这是那个时代无法避免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