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規模指的是什麼
工程規模即指施工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建設項目中施工的單項工程的設計能力 (或計劃投資) 之和。包括在報告期以前已經開工跨入本年繼續施工的單項工程和在報告期內新開工的單項工程的全部設計能力。
施工規模等於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能力減去本年尚未開工的單項工程的設計能力和以前年度已建成投產的單項工程的能力 (本年投產的單項工程的能力仍應包括在當年施工規模內)。 施工規模與建設規模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例如,某地區建一火電廠,計劃建機組3台,每台設計能力為10萬千瓦,如報告期只有1台機組開工,則報告期施工規模為10萬千瓦裝機容量,而建設規模為30萬千瓦裝機容量。為了便於不同種類建設項目的比較、匯總,施工規模也可用價值指標 (投資完成額) 表示。
即用一定時期內建設項目中施工的單項工程計劃投資的總和來表示。在建設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有的單項工程已經建成投產,有的還未開工,因此施工規模在數量上一般是小於建設規模。施工規模指標是分析基本建設戰線、施工戰線長短以及計算建設周期的依據。
(1)工業建設規模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大型工程一般都構成一個非常復雜的大系統,這個系統不僅內部結構復雜,而且外部聯系廣泛,常具有如下特徵:
1、工程系統是由多個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的子系統(子工程)有機結合的整體。要使系統效益全面發揮,必須全部完成各子工程和相應的配套工程,有時甚至還涉及到系統外一些工程。
2、工程建設可能產生的許多後果,影響深遠重大,稍有疏忽,就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但這些後果、影響往往又是可以預測和估價的。
3、由於工程規模龐大,一般來說工程結構復雜,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相對來說效益也比較大。但另一方面,工程對政治、社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也很大,這一方面與小型工程相比有質的變化,工程系統往往不只是一個自然的物理系統,而是一個物理系統和事理系統的綜合體。
4、由於工程規模龐大、結構復雜、涉及面廣、影響深遠,所以,與小型工程相比,工程建設風險大,而且非常集中,這使決策的難度和壓力大大增加。
B. 項目建設規模是指什麼
項目建設規模指的是項目的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建築功能、投資總額等。
在項目施工中,規劃項目建設規模的方法如下:
應選擇合理的建設規模,以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但規模擴大所產生效益不是無限的,它受到技術進步、管理水平、項目經濟技術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制約。項目規模合理化的制約因素有:市場因素,是項目規模確定中需考慮的首要因素,市場因素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市場需求狀況、市場供應狀況、市場價格分析和市場風險分析;技術因素;環境因素。建設規模方案比選的方法包括盈虧平衡產量分析法、平均成本法、生產能力平衡法、以及按照政府或行業規定確定的方法。
C. 什麼是建築規模,建築面積,用地面積,用地規模,基地面積。給有什麼區別非常感謝
建設規模一般是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規定的全部設計生產能力、效益或投資總規模, 亦稱生產規模。詳細來說,主要是包含工程概況的相關數據,比如:建築面積、層數、層 高、結構類型、使用用途、佔地面積等。
1.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
2.用地面積是指建設項目報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取得用地規劃許可後,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測量確定的建設用地土地面積(准確界限由土地供應圖標明)。
3.城市用地規模是指依據城市人口規模和國家規定的人均建設用地標准而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
4.建築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接觸地面的自然層建築外牆或結構外圍垂直投影面積。
基地面積就是用地面積。
(3)工業建設規模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建設規模亦稱「投資規模」。國家為形成新的固定資產而花費的資金總額。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文件規定的全部設計能力或效益。如工業企業的全部生產能力、鐵路和公路的總長度等。1981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劃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其主要內容是:
(1) 凡屬基本建設,不管其資金來源如何,都要按隸屬關系,由各級計委綜合平衡後,在核定的基本建設規模之內,納入各級基本建設計劃;
(2) 全國建設總規模由國務院確定。各省、市、自治區的建設規模,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各自財力平衡的可能擬訂並報送國家計委,由國家計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詳細來說,主要是包含工程概況的相關數據,比如:建築面積、層數、層高、結構類型、使用用途、佔地面積等。
D. 生產規模指的是什麼
生產規模是指作為生產單位所擁有或佔有的固定投入的數量,它包括土地、勞動力、機械與設備的數量等。固定投入的數量多,生產規模就大,反之則越小。
企業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條件和外部市場供求狀況,確定一個合適的生產規模經營,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本生產規模內容之一。不同的生產規模產生不同的收益。每一種生產規模都存在著一個相應的規摸收益問題。生產規模在變化,規模收益也在變化。
生產規模是指一定量生產要素,規模的擴大,規模報酬出現遞減,所以要保持適度規模,這就是適度規模經營理論。所謂適度規模經濟, 又稱經營協調相一致,保持生產規模成本與產出相一致和相協調的完美結合點,總之生產規模就是投入與產出要成正比,符合收益一致原則。
生產規模分為工業企業規模、項目生產規模兩種
1、工業企業規模
工業企業規模是指工業勞動力、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及工業產品在一個工業企業內的集中程度。通常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三種不同規模。衡量和區分工業企業規模大小的指標通常有職工人數、固定資產價值、生產設備數量和生產面積以及綜合生產能力等。
2、項目生產規模
項目生產規模指擬建項目的新增生產能力。工業生產性建設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產品的市場需求,項目產品市場佔有率,生產產品的原材料與能源供應、協作配套條件、規模經濟等。通過對建設項目產品產量目標與生產費用的變化關系的分析。
確定擬建項目的最小規模和最大規模界限及其設備的負荷率,從而規劃出擬建項目的經濟規模優選區域,再根據項目本身的性質、特點,並結合考慮其他有關因素,如原材料和能源供應,運輸及協作配套條件等,最終確定項目的既合理又經濟的生產規模。
E. 合同中建設規模怎麼填寫
1,合同中建設規模可以填寫佔地面積,建築面積,投資總額。
2,詳細來說,主要是包含工程概況的相關數據,比如:建築面積、層數、層高、結構類型、使用用途、佔地面積等。
建設規模亦稱「投資規模」。國家為形成新的固定資產而花費的資金總額。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文件規定的全部設計能力或效益。如工業企業的全部生產能力、鐵路和公路的總長度等。1981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劃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其主要內容是:(1) 凡屬基本建設,不管其資金來源如何,都要按隸屬關系,由各級計委綜合平衡後,在核定的基本建設規模之內,納入各級基本建設計劃;(2) 全國建設總規模由國務院確定。各省、市、自治區的建設規模,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各自財力平衡的可能擬訂並報送國家計委,由國家計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建設項目按建設規模分類是把項目劃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建設項目,而工業建設項目可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項目,非工業建設項目可分為大中型和小型項目。它是按項目的建設總規模或計劃總投資為准劃分的,即原則上應按上級批準的計劃任務書或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規模或總投資為依據,沒有正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或初步設計的,可按國家或省、市、自治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表中所列的總規模或總投資為依據。上述條件均不具備的,可按本年計劃施工的建設總規模或總投資為依據。
參考鏈接:網路-建築規模
F. 企業生產規模是什麼意思
一、工業企業規模是指工業勞動力、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及工業產品在一個工業企業內的集中程度。
因企業技術水平和資金、勞動力密集度不同,有3種劃分標准:
1、企業產品生產能力;
2、固定資產價值;
3、勞動力人數。
二、不同規模的企業在經濟中的作用亦不相同。
1、大型企業產量大、技術高、生產集中,是工業生產的骨幹企業,在經濟中起主導作用。
2、中小型企業投資少、建設周期短、見效快,便於實現生產專業化,且適應市場變化能力較強,生產易接近原料地和市場,生產經營靈活。
三、不同行業的企業規模大小的劃分,隨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其劃分標准也相應變化。
1、工業布局中對企業規模的研究,應考慮不同行業企業的規模經濟性;
2、現有企業狀況(規模結構、生產狀況、經濟效益、分布等);資源、勞動力、資金等條件和市場需求。
(6)工業建設規模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企業規模是指按有關標准和規定劃分的企業規模。企業規模一般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1、第一類為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共三個行業門類;
2、第二類為建築業;
3、第三類為批發和零售業;
4、第四類為交通運輸、郵政業(不包含倉儲業);
5、第五類為住宿和餐飲業。
《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以三個指標作為劃分標志,即企業的「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其主要原因是:
1、「從業人員數」作為企業的劃型指標,具有簡單、明了的特點,也與世界主要國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國際可比性。
2、「銷售額」可以客觀反映企業的經營規模和市場競爭能力,也是我國現行統計指標中數據比較完整的指標,容易操作。
3、「資產總額」可以從資源佔用和生產要素的層面上反映企業規模。因此,採用這三個指標進行劃型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G. 什麼是建築規模
建築規模(建設規模)亦稱「投資規模」。
國家為形成新的固定資產而花費的資金總額。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文件規定的全部設計能力或效益。如工業企業的全部生產能力、鐵路和公路的總長度等。
1981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基本建設計劃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若干規定》,其主要內容是:
(1) 、凡屬基本建設,不管其資金來源如何,都要按隸屬關系,由各級計委綜合平衡後,在核定的基本建設規模之內,納入各級基本建設計劃;
(2) 、全國建設總規模由國務院確定。各省、市、自治區的建設規模,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各自財力平衡的可能擬訂並報送國家計委,由國家計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7)工業建設規模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大量性建築,這類建築如一居住建築、中小學校、小型商店、診所、食堂等。特點:數量多,相似性大。
大型性建築,大型性建築是指多層和高層公共建築和大廳型公共建築。這類建築一般是單獨設計的。它們的功能要求高、結構和構造復雜、外觀突出個性、單方造價高、用料以鋼材、料石、混凝土及高檔裝飾材料為主。
如大城市火車站、機場候機廳、大型體育館場、大型影劇場、大型展覽館等建築。其特點:數量少,單體面積大,個性強。
H. 什麼叫建設規模
建設規模一般是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規定的全部設計生產能力、效益或投資總規模,亦稱生產規模。
詳細來說,主要是包含工程概況的相關數據,比如:建築面積、層數、層高、結構類型、使用用途、佔地面積等。
生產規模反映了勞動力、勞動手段和勞動對象等生產力要素在投資項目中的集中程度。其銜量標志有「生產能力」、「職工人數」及「固定資產原值」等。對於以手工勞動為主,機械化水平較低的行業,一般用「職工人數」衡量;對於機械化、自動化水平較高的行業,可用「固定資產原值」表示。
建設規模
拓展資料
建設規模劃分:
1 一般房屋建築工程
a、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築工程;建築物層數: 大型 >28層; 中型6--28層 ;小型≤6層
建築物高度; 大型 >100m ;中型25-100m ;小型≤25m
單跨跨度;大型>36m ;中型15-36m ;小型≤15m
單體建築面積;大型 >30000m2 ;中型5000-30000m2 ;小型≤5000m2
b、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工程; 建築群建築面積;大型>12萬m2 ;中型 1--12萬m2 ;小型≤1 萬m2 。
c、其他一般房屋建築工程;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10000萬元 ;中型500-10000 萬元;小型≤500 萬元
2 高聳構築物工程
a、冷卻塔及附屬工程 ;淋水面積; 大型>3500m2;中型 2000-3500m2 ;小型≤2000m2
b、高聳構築物工程; 高度;大型 >120m ;中型 25-120m ;小型≤25m
c、其他高聳構築物工程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10000萬元 ;中型500-10000 萬元;小型≤500 萬元
3 地基與基礎工程 a、房屋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 ;建築物層數 ;大型>25層 ;中型6--25層 ;小型≤6層
b、構築物地基與基礎工程 ;構築物高度 ;大型>100m ;中型25-100m ;小型≤25m
c、基坑圍護工程 ;基坑深度 ;大型>11m ;中型4--11m ;小型≤4m
d、軟弱地基處理工程 ;地基處理深度 ;大型>15m ;中型2--15m ;小型≤2 m
e、其他地基與基礎工程;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 >1000萬元 ;中型100-1000萬元 ;小型≤100 萬元
4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量挖方或填方工程 ;大型 >60萬m3 ;中型15-60萬m3 ;小型≤15 萬m3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4000萬元 ;中型300-4000萬元 ;小型≤300 萬元
5 鋼結構工程 a、鋼結構建築物或構築物工程(包括輕鋼結構工程);鋼結構跨度 ;大型>33m ;中型10-33m ;小型≤10m ;
總重量 ;大型>1200噸 ;中型100-1200噸 ;小型≤100 噸
單體建築面積 ;大型 >24000m2 ;中型6000-24000 m2;小型≤6000 m2
b、網架結構的製作安裝工程 ;網架工程邊長 ;大型>80 m;中型10-80m ;小型≤10m
總重量 ;大型>350噸;中型 5-350噸 ;小型≤5噸 ;
單體建築面積 ;大型>6000m2 ;中型200-6000m2 ;小型≤200m2
c、其他鋼結構工程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4000萬元 ;中型300-4000萬元 ;小型≤300萬元
6建築防水工程 各類房屋建築防水工程;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200萬元 ;中型50-200 萬元;小型≤50萬元
7 防腐保溫工程 各類防腐保溫工程;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400萬元 ;中型50-200萬元 ;小型≤50 萬元
8 附著升降腳手架 各類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設計、製作、安裝工程;高度 ;大型>80 m ;中型25-80 m ;小型≤25 m
9金屬門窗工程 鋁合金、塑鋼等金屬門窗工程 建築物層數;大型 >28層 ;中型 6-28層 ;小型≤6 層 ; 建築物高度 ;大型>80m ;中型 20-80m ;小型≤20m ; 單體建築面積 ;大型 >8000m2 ;中型1000-8000m2 ;小型≤1000 m2
單項工程合同額; 大型>500萬元 ;中型100-500 萬元;小型≤100 萬元
10 預應力工程 各類房屋建築預應力工程 ;跨度 ; 大型>36m ;中型15-36m ;小型≤15 m
單項工程合同額 ; 大型>800萬元 ;中型100-800萬元 ;小型≤100 萬元
I. 什麼是工業建築民用建築公共建築
1.工業建築:指供人民從事各類生產活動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包括工業廠房:可分為通用工業廠房和特殊工業廠房。工業建築在18世紀後期最先出現於英國,後來在美國以及歐洲一些國家,也興建了各種工業建築。蘇聯在20世紀20~30年代,開始進行大規模工業建設。中國在50年代開始大量建造各種類型的工業建築。
2.民用建築是指非生產性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是由若干個大小不等的室內空間組合而成的;而其空間的形成,則又需要各種各樣實體來組合,而這些實體稱為建築構配件。
民用建築由基礎、牆或柱、樓底層、樓梯、屋頂、門窗等構配件組成,如住宅、寫字樓、幼兒園、學校、食堂、影劇院、醫院、旅館、展覽館、商店和體育場館等。
3.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
公共建築包含辦公建築(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 商業建築(如商場、金融建築等),旅遊建築(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築(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築等),通信建築(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築(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冷藏庫等)以及其他(派出所、倉庫、拘留所)等。
建築物的用途分類及特點
1、 民用建築:供人們生活、居住、從事各種文化福利活動的房屋。按其用途不同,有以下兩類:
(1)居住建築: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賓館、招待所。
(2)公共建築:供人們從事社會性公共活動的建築和各種福利設施的建築物,如各類學校、圖書館、影劇院等。
2、 工業建築:供人們從事各類工業生產活動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總稱。通常將這些生產用的建築物稱為工業廠房。包括車間、變電站、鍋爐房、倉庫等。
綜上所述:「公用建築」相對於「居住建築」,兩者同屬於「民用建築」;「工業建築」相對於「民用建築」。因此,公共建築包括工業建築之說是錯誤的。
建築要點:
1、水平交通布置要點:
應直截了當,防曲折多變,與各部分空間有密切聯系,宜有較好的採光和照明。例如走道。
2、垂直交通布置要點:
位置與數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應靠近交通樞紐,布置均勻並有主次,與使用人流數量相適應。
3、交通樞紐布置要點:
使用方便,空間得體,結構合理,裝修適當,經濟有效。應兼顧使用功能和空間意境的創造。
在公共建築設計中,考慮到人流的集散、方向的轉換、空間的過渡以及與過道、樓梯等空間的銜接,需要安排門廳、過廳等形式的空間,起到交通樞紐與空間過渡的作用。
門廳出入口部分的設計,主要依據兩方面的要求:一是使用方面的要求,二是空間處理方面的要求。
J. 建築面積和建設規模的概念有什麼不同
概念上的不同如下:
1、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2、建設規模亦稱「投資規模」。主要是包含工程概況的相關數據,比如:建築面積、層數、層高、結構類型、使用用途、佔地面積等。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1、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2、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於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 、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4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5 、場館看台下的建築空間,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
6 、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