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業用地用於商業經營合法嗎
工業用地是否可以用於商業經營合法視情況而定:
1、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2、工業用地用於商業經營,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合法。
我國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場地等用地。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過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業用地可以轉為商業用地,但企業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都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一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第二十一條 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不佔或者盡量少佔農用地。
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
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第二十五條 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於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許可權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㈡ 工業用地可以經營哪些用途
摘要
㈢ 天津市集體工業用地有什麼要求什麼干什麼允許吧
摘要 土地法關於集體工業用地的最新規定,就是准予入市交易,原來的集體工業用地受到不能入市交易的限制。有很多集體工業用地不能盤活。影響了集體經濟的發展,這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解決了集體工業用地交易問題 ,工業用地2021年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一般會按所在地區的耕地年產值標准來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其中耕地是二十五倍 。果園和其他經濟林地是9.5-15倍,非經濟地六倍 。
㈣ 集體工業用地2002年的證怎麼填寫用途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關於您咨詢集體工業用地2002年的證怎麼填寫用途的問題,已為您查找到以下相關信息
㈤ 工業用地可以作為商業用途嗎
工業用地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
具體如下:
1、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經過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業用地可以轉為商業用地。但企業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㈥ 工業用地有哪些用途
工業用地,可以以企業廠房為核心,做一些配套工程:如職工宿舍、企業研發樓(寫字樓),職工活動場地,或者孵化園等。
拓展資料:
購買工業用地需要注意什麼
1、首先是產權的年限問題,工業用地的房子的產權多也就是50年,且用電是屬於商業或工業用電的,要比生活用電的費用高很多,一般生活用電一度5毛多,商業或工業的一度要1塊多錢,長時間的話不劃算。
2、再個就是你買了工業用地性質的房子,辦理房產證也是個問題,畢竟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性質的土地都是含有一定的盈利目的的,所以你後期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繳納的契稅要遠遠高於住宅用地,商業或工業用地契稅至少也得3%-5%,居住用地144平方以下也就是1.5%。
3、雖然工業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的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可以辦出用房的產權證,但和普通住宅產權證書完全兩樣,一旦消費者購買了此類房屋,日後將面臨諸多問題,如:銀行一般不予按揭貸款,無法公證、小孩,使用水、電、煤、暖氣等配套將全部按照工業用房的標准繳納,要比生活用房貴不少。
㈦ 承包村集體工業用地創辦公司可以自建設廠房嗎
承包村集體工業用地創辦公司,是可以自建設廠房的。
集體工業用地,又叫鄉(鎮)村建設用地或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㈧ 工業用地能否用於商業經營嗎
一般是不可以變更用途的
㈨ 工業用地可以用作什麼用途
工業用地,可以以企業廠房為核心,做一些配套工程:如職工宿舍、企業研發樓(寫字樓),職工活動場地,或者孵化園等。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氣。
(一)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
(二)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三)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採掘工業、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製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製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9)集體工業用地可以經營什麼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的地產開發機會,常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的都是各種擦邊球的主意。比如在工業用地上開發整棟銷售的獨棟辦公、或將工業廠房改造為辦公或創意商業(甚至是長租公寓)。這些開發機會,均來自於工業用地普遍存在的利用效率低下的現實困境。
早期出讓的工業用地,地方政府出於招商引資的業績要求,往往會以較低的土地價格,一次性給予投資商較多的工業用地。但往往這些土地的利用效率並不高,很多項目的容積率都用不足、超出了企業的客觀需求。在投資規劃階段,出於分期生產的考慮、土地並未一次性開發完成,結果隨著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無力擴大生產、從而造成了土地的長期閑置。
或許是借鑒了早期對工業用地投資強度的管理經驗,當前的工業用地出讓時,地方政府一般會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項目未來的開發周期、固定資產投資強度、落稅水平及產業引進要求等,如未實現便按照土地出讓金的一定比例收取違約金。
除了針對投資強度、落稅水平、開竣工時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近年來還有多個城市在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上進行了制度創新,賦予了土地出讓人更加靈活的管理手段。
參考資料:網路-工業用地
㈩ 工業用地都可以做什麼項目
只能做工業生產或者工業園區,類似相關的項目,不能做工業以外,超出土地性質的項目內容。
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土地性質決定。工業用地、住宅用地、商業辦公用地等等,因土地性質不同,收儲、拍地、規劃和後續等手續,都會有一定差別。
2、規劃條件。因為不同土地性質,規劃局給出的規劃條件相差很大,且最終規劃審核和報批,都要由原土地性質決定,私自改變用途,是不被允許的。
3、土地價值不同。因為工業地和住宅、商業等性質不同,因此出售、拍賣或者貸款抵押等等差個很大,如果私自改變用途,一樣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