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業園區保安崗位職責
門崗安保員職責
1、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范,體現園區形象。
2、做好進行入園區人員、車輛的引導工作。
3、確保園區出入口無違停車輛。
4、做好園區臨時車輛出入登記,特別關注車輛進入園區時的基本車況,並做好記錄。晚23:00以後對進出園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盤查、登記。
5、嚴禁未經許可的收購、推銷、小販等人員進入園區。
6、認真檢查運出園區的裝修材料、商品和其他物品,並憑《出門條》放行。
7、嚴禁危險品或違禁品進入園區。
8、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巡邏崗安保員職責
1、負責轄區內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車輛引導工作。
2、按責任路線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求及時記錄並匯報。
3、及時盤查
安保員職責
1、負責園區內的秩序維護、防盜、防火、車輛及人員引導等工作。
2、負責園區內各類公共設施的完好。
3、嚴格按各項工作流程與工作標准工作,維護園區整體形象。
4、保證轄區內車輛停放有序、路道通暢。
5、防止園區內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火災、交通事故發生。
6、認真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任務。
『貳』 工業園門禁管理制度
保安執勤及門禁管理制度
[未分類] 2008/09/16 21:29 1 目的
為維護工廠秩序和保障安全,使保安執勤及門禁管理有所依循,特製定本制度。
2 范圍
廠區內的秩序,安全查驗與防衛,人員、車輛、物品進出的控制。
3 名詞定義
無。
4 權責
4.1 保安隊長: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廠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廠紀廠規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4.2 保安員: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匯報。
5 作業程序
5.1 班制
5.1.1 依公司實際需要,分白班及晚班兩班,白班工作時間為07:00----19:00,晚班工作時間為19:00----次日07:00。
5.2 執勤崗位及崗位職責
5.2.1 依公司實際需要,目前設大門崗,視情況安排相應的保安值班。
5.2.2 大門崗位職責《大門保安工作職責》另附。
5.2.3 值班保安應將當班時間內之重要事件、異常事件等記錄於值班日誌。
5.3 形象要求
5.3.1 保安人員必須做到:精神飽滿、紀律嚴明、禮貌熱情、反應迅速、保障有力。
5.3.2 執勤時保安禮儀、禮節標准參照《保安禮儀規范》(另附)。
5.3.3 著裝要求:一律著保安制服,皮鞋、帽、武裝帶,鈕扣要整理好,上衣衣擺束入褲腰內,配戴工作證於胸前。
5.4 上下班交接
5.4.1 交接時間:提前五分鍾到位,刷卡,上崗交接。
5.4.2 交接內容
5.4.2.1 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證件;
5.4.2.2 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5.4.2.3 明確來訪人員訪問的情況;
5.4.2.4 上級規定或指示的事項;
5.4.2.5 對講機、警棍、充電器、手電筒等物品及其使用的狀態,所有交接物品應在交接時當面清點、檢查,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正常投入使用;
5.4.2.6 其餘未完成的工作。
5.5 查勤
5.5.1 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范之行為。
5.5.2 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記錄本上,查勤可參考以下內容:
5.5.2.1 保安儀容儀表;
5.5.2.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5.5.2.3 物件簽收事宜;
5.5.2.4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5.2.5 異常事件的處理
5.6 巡邏
5.6.1 保安及保安隊長的巡邏可參考以下內容:
5.6.1.1 員工著裝穿戴及廠牌佩戴情況;
5.6.1.2 員工上、下班打卡情況;
5.6.1.3 員工上班時遵守勞動紀律、飯堂、宿舍相關規定的情況;
5.6.1.4 消防設施是否移動、損壞、失效,應急設備是否完好;
5.6.1.5 消防通道是否順暢;
5.6.1.6 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或有無人員在進行危險性作業;
5.6.1.7 水電設施是否正常,用水用電是否有浪費;
5.6.1.8 重要場所的門窗、物品情況;
5.6.1.9 異常人員在車間及辦公室的滯留情況;
5.6.1.10 工廠周圍有無異常。
5.6.2 保安巡邏應填寫相應的《保安巡邏日報》,提交保安隊長審核。巡邏時需在相應的地點簽到。
5.6.3 白班由保安隊長及保安巡查,白班不少於4次,晚班巡查不少於6次。
5.7 緊急事故處理
5.7.1 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暴力沖突、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搶劫、偷盜等事件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相關領導處理。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5.7.2 火災、台風、暴風雨等災害,應以預防為主,若未能及時預防,事發時應立即通知保安及保安隊長,並組織人力保護公司財產,同時需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5.7.3 遇員工傷亡、急病時應立即通知總務部人員及司機,安排車輛送往醫院或撥打120尋求救護。
5.8 門禁管制
5.8.1 本廠員工出入管理
5.8.1.1 本廠員工進出廠門時,廠牌佩戴於左胸前或掛於胸前,不得隨意亂掛或轉借他人使用。
5.8.1.2 上班時間,屬於上班人員因有事需外出時,須填寫《人員/物品放行條》,經主管級以上上級核准,交給值班保安作為放行的依據,大門保安於放行條上簽注出廠時間;待外出人員歸廠時,再簽注歸廠時間。放行條應及時上交考勤單位核對考勤,如有異常與該員工所屬部門聯系。
5.8.1.3 對解僱、辭工的人員,大門保安核對其《人員/物品放行條》並負責檢查其所有物品,無誤後予以放行並在放行條上簽字。離職員工物品出廠時應在下班時間。
5.8.1.4 人員進出公司大門均需在相應的卡鍾刷卡。
5.8.2 非本廠人員出入管理
5.8.2.1 外單位因事到本廠洽公的人員,經大門保安與接洽人聯系,許可後,保安在《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登錄進廠時間、來訪人員姓名、工作單位、接洽人姓名、部門,並驗明其有效證件後,發給洽公人員「來訪證」,待洽公完畢後,洽公人員需退還「來訪證」。如有丟失,應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並予登記備查。
5.8.2.2 對來廠的貴賓、參觀人員,相關邀請者或聯系人視情況先通知大門保安,來廠時間、人數、來賓車輛、參觀地點、所接待方式,保安發給「貴賓證」,並做好登記。待參觀完畢後,應收回「貴賓證」。
5.8.2.3 私人探訪人員於下班時間來廠探訪,須由被探訪人書面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入。在大門保安處押有效證件,接待人員需到廠門口接待,並於《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上簽名。值班保安發給「探訪證」。若無須在廠留宿,則須在當天23:00前離開。
5.8.2.4 對於來我公司應聘的人員,應聘人員需在《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上登記,由保安發給「見工證」。若需進入車間或辦公室,應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相關人員帶領。
5.8.2.5 外廠人員進出公司大門均需在規定門禁卡鍾刷卡。
5.8.3車間及辦公室門禁管制
5.8.3.1 員工上班進入車間時,要穿好工衣、工鞋、戴好廠證,對新進員工暫沒有發放工衣、廠證時,憑有效試工卡進入車間。
5.8.3.2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進出車間必須按規定刷(打)卡。
5.8.3.3 下班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車間或辦公室。
5.8.3.4 員工上下班時間嚴禁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下雨天所帶的雨具應放在指定雨具桶內,員工下班時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車間,包括內部文件、紙箱、膠帶、公司報廢品等。一旦發現此類現象,屬員工偷竊行為,予以開除處理。
5.8.3.5 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後,不得利用業余時間在公司辦公室利用電話、計算機其它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
5.8.3.6 非經核准加班的辦公室人員在晚24:00後不得再滯留辦公室,保安巡查時應勸離辦公室。
5.8.3.7 下班後辦公室人員全部離開時,保安應及時對辦公室大門上鎖。
5.8.4外來車輛出入管理
5.8.4.1 外來車輛進廠時,保安應引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保安應視情況登記隨車物品。出廠時應對車輛進行物品檢查。若有物品需放行,保安需根據《人員/物品放行條》與實物進行核對,准確放行。保安應將相關信息填寫於《外來車輛出入登記表》上。
5.8.4.2 無關易燃、易爆物品、違禁物品不得帶入廠區內。
5.8.5本廠的車輛出入管理
5.8.5.1 本廠車輛外出時,保安應在《公司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登記駕駛人的姓名、所用的車號、出廠人員、出廠時間、出廠時里程數、回廠時間、回廠時里程數等相關內容,並檢查是否有物品、物品放行手續是否齊全、物品是否相符,具體參閱《車輛管理制度》。
5.8.5.2 本廠員工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進廠時,摩托車應放慢速度,靠車行道行駛,自行車進入大門時,應下車推車進入廠區。在廠區內不得騎自行車,須按廠里規定區域停放。
5.8.6物品放行管制
5.8.6.1 本廠員工私有物品需出廠時,當事人須填寫《人員/物品放行條》,經本宿舍長證明簽字,宿舍管理員核實,總務主管核准後,大門保安依放行條進行檢查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
5.8.6.2 離職員工物品放行時需程序同5.8.6.1。
5.8.6.3 凡公司物品需外出時,必須有《人員/物品放行條》,保安檢查無誤後放行。物品放行的許可權如下:
5.8.6.3.1 20包以下塑膠原料由生管部經理核准放行;
5.8.6.3.2 20包以上塑膠原料由生管部經理及總經理核准放行;
5.8.6.3.3 其餘生產性物料由生管部經理核准放行;
5.8.6.3.4 機器設備由生管部經理及總經理核准放行;
5.8.6.3.5 模具外出加工、維修由工模部主管核准放行;
5.8.6.3.6 其餘物品一律由總經理核准放行
5.8.6.4 放行的物品若數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單,則需准確列明;若物品數量各種較多,無法一一列明,則至少需註明件數、重量等。
『叄』 園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制定目的與意義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園區的管理,保持良好工作環境,維護職工和顧客的合法權益,保證人員、財產的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加強園區管理的目的:一是使員工出入園區更加方便,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二是為顧客來訪合理方便,自動記錄出入情況;三是提高管理的效率,門禁管理自動錄入員工出勤記錄;四是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園區,影響園區的管理;五是保證公司和顧客的秘密以及財產的安全。逐步實現園區管理的自動化、信息化和現代化。
第三條 在園區來往的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園區的管理。
第二章 信息卡管理
第五條 信息卡分為工作證、訪客證。
第六條 工作證發放范圍:在園區工作的人員。其功能是:
(一) 工作證及園區內身份確認功能;
(二) 園區內支付結算功能;
(三) 門禁功能,自動出入確認功能;
(四) 個人誠信和工作信息存儲功能;
(五)考勤功能,門禁錄入員工進出記錄作為考勤依據;
(六)停車場使用確認功能;
(七)其他園區內確認功能。
第七條 工作證由綜合管理部發放,具有唯一性,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復制。
第八條 工作證的管理。在園區工作的人員上班時間必須隨身佩戴工作證。
第九條 工作證遺失,由個人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長核批後即時補發,並交納工本費10元。員工調離園區,應主動交回人力資源部,由綜合管理部注銷;如不交回,不得辦理調離手續。
第十條 訪客證的功能只限於臨時來訪人員出入使用。
第十一條 訪客證的發放由接待人員根據來訪者的有效證件,商請接待部門同意後發放。為方便部門接待,每個部門配置二張無固定使用期限的訪客證。
第三章 出入管理
第十二條 人員和持訪客證的客戶通過門禁系統時,須一人一卡,依次通行。
第十三條 臨時來訪聯系工作的,由保安與接待部門聯系,如同意接待,則在保安室辦理登記,由保安按規定發給訪客證,持訪客證通行,離開時必需將此證交回保安室。
第十四條 來檢查工作、考察或參加會議的領導或團體人員,由接待部門接送。
第十五條 監控系統自動記錄通行情況,禁止代人刷卡或強行通過。
第四章 停車管理
第十六條 園區停車僅限職工和來訪聯系工作的車輛停放。
第十七條 園區職工憑工作證停放;來訪客人憑訪客證停放。
第十八條 駕駛人員必須按標識、標線將車輛停放到位。凡在車庫停車有下列情形的視為違規:
1、未按規定車位停車或逆向停車的;
2、超出停車線外,影響其他車位的;
3、在告示禁止停車區停車的;
4、在停車區內亂扔垃圾的。
第十九條 在園區規定的行車道低速行駛,禁止超速行駛。
第五章 安全及消防管理
第二十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園區的安全保衛及消防管理,消防設施必須保持完好。各部門、租賃單位及人員應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安全規定,如發現有消防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綜合治理部,並採取臨時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應保持消防通道及消防前室的暢通,綜合管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及消防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責成相關部門整改。拒不整改者,綜合管理部必須採取強制措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及監控室由綜合管理部管理,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第六章 物資運輸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園區公共部位裝修、維修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安排。
第二十四條 從倉庫運出物資或設備,需有所屬部門出據的物資或設備搬運單,保安人員憑出門手續放行。
第二十五條 長期向園區提供飲用水、花草植物等服務的客戶,必須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否則,保安人員可以拒絕其進入園區。
第七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就餐(含自帶餐)一律在園區職工餐廳,不得在辦公室就餐。 第二十七條 遇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時,保安人員可不經過批准打開臨時通道。
第二十八條 對所有來訪的客人,接待人員都要禮貌、熱情接待,並及時與有關接待部門聯系,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同時,把好入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園區。
第二十九條 非辦公區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人員,在園區通報曝光,記入員工檔案,每次罰款50元,由綜合管理部通知人力資源部從其工資中直接扣除;如屬於外部人員,則通知其部門領導,對其進行罰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園區正常管理,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來賓,誠懇解釋,進行勸阻,嚴重的通知顧客單位處理。對造成損失的,依法照價賠償。
『肆』 求一份工廠保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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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準則與態度
(一)工作準則
1.服從領導—不折不扣地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調配;
2.嚴於職守—堅守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或睡崗;
3.正直誠實—對上級領導、同事和客戶要以誠相待,不得陽奉陰違;
4.團結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要互相配合,同心協力地解決困難。
5.勤勉高效—發揚勤奮踏實的精神,優質高效地完成所擔負的工作;
(二)工作態度
1.禮貌—這是員工對客戶、供應商和同事最基本的態度,在任何時刻均應使用禮貌用語,「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
2.樂觀—以樂觀的態度接等客戶;
3.友善—「微笑」是體現友善最適當的表達方式,因此以微笑來迎接客戶及與同事相處;
4.熱情—盡可能為同事和客戶提供方便,熱情服務;
5.耐心—對客戶的要求應認真、耐心地聆聽,並盡量在不違背本公司規定的前提下辦理;
6.平等—視同仁地對待所有客戶,不能有貧富之分、厚此薄彼;
二.儀容儀表修養
(一)著 裝
1.保安員冬、夏裝按公司保安統一服裝著裝,冬季保安員上崗時,統一紮領帶。
2.上崗著裝保持干凈整潔,扣好紐扣,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正。
3.制服外衣衣袖、及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飾品,制服外不得顯露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衣袋內不得裝過大厚物品。
(二)儀容儀表
1.精神振作、姿態端正,不準留長發、大鬢角,蓄發不得露於帽檐外,帽牆下央頭發不得超過1.5cm。
2.著裝整潔,帽子戴正,結正領帶,扣好紐扣,不得敞開外衣,捲袖挽褲腿、內衣不得外露,手機、鎖匙扣。
3.物品不得露於衣服處,衣服口袋不得裝較大物品,武裝帶要扎緊。
4.執勤時要佩戴好工作證和執勤器具。
(三)舉止修養
1.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穩健。
2.用語文明,談話自然。
3.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弓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將手插入衣袋內,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
4.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腳。
5.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6.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人上衣物。
7.不得將任何物品夾於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三.保安員獎懲細則
(一)獎勵
1.抓獲盜竊(贓物價值2000元以內)嫌疑人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200元;抓獲盜竊(贓物價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200-300元。
2.凡破獲重特大案件(如盜竊業主汽車、生產設備、公司大宗產品)及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分子的,根據所查獲物資的總額,給予重獎。
3.抓獲「黃、賭、毒」嫌疑分子送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50-100元。
4.抓獲非法製造、佩帶管制刀具、槍械爆炸品嫌疑人,送交公安機關,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元。
5.及時排除險情/災情,避免發生傷亡事故,保障了公司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
6.提供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工業區內刑事案件的,經確認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
7.在執勤中認真做好防火、防破壞工作,能及時發現制止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且成績顯著的,分別給予表揚及獎勵50-100元。
8.面對窮心惡極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樹立保安人員光輝形象的根據與犯罪嫌疑人斗爭情況、凶險程度,呈報公司給予獎勵。
9.對拾金不昧的保安員,根據所拾遺失物的價值及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10.保安隊長、組長在執勤過程中,檢查到保安員違章違紀作出罰款處理的,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罰款數額的1/2、1/3作為獎勵。
11.除上述獎勵外,在與犯罪嫌疑人搏鬥中因公負傷的,公司負責全部醫葯、醫療費,並給予適當的營養補助費。
12.保安員個人內務整理評比優秀的獎勵20~50元。
(二)處罰
1執勤時不按規定著裝,不戴帽子,不戴上崗證等警容風紀不整,一次扣2分,二次加倍,經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辭退。
2值班時看書報、雜志、會客,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二次加倍,屢教不必者,予以辭退處理。
3值班時打瞌睡、睡覺、精神不振,一次扣10分,半年累計三次予以辭退。
4末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末做好交接班手續,每次扣5分。
5外出請假。末經批准私自外出或在上留宿,每次扣10分,容留外來人員留宿每次扣15分。
6無故不參加學習、訓練、會議等集體活動,每次扣5分。
7執勤、學習、訓練、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每分鍾扣2分,早退一次扣10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8愛護公共財物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或值班間公物如有遺失,扣5-50分。
9不履行崗位責任,無故脫崗,、私自串崗,每次扣5-20分,月累計三次予以辭退。
10提倡團結隊友,互相愛護。保安員內部發生打架斗毆視情節輕重每人扣20分或予以辭退。
11辱罵、刁難客戶、供應商、同事,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並扣5-15分;造成公司及本部門聲譽、形象受損,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直至辭退。
12應急報到要求3分鍾趕到指定位置,無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時間,每次扣5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13執勤中遇犯罪分子襲擊和暴力反抗時,畏縮不前或臨陣離場的作辭退處理。
14對責任區內因巡查防範失控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大小每次對當班崗位值班員扣5-10分;損失嚴重、情節惡劣的加倍處罰以至辭退。
15責任區內發生打架、斗歐等治安案件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又沒有及時匯報造成工作貽誤的,每次罰當班值班員10分。
16保安員業務學習、軍事訓練考核不合格,每次扣10分。補考不合格、試用期內不合格辭退處理。
17保安員集體宿舍當天值日人員未做好值日的,每次扣5分。
18上崗前酗酒貽誤值班執勤的每次扣10分;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辭退。
19隱瞞和虛報情況,欺騙領導,視情節輕重,分別扣5-10分。
20保安員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組織重大活動安全防範期間有違章違紀、失職,以及保安班(組)長自身在平時生活、工作中的違紀參照相應條款加倍扣分。
21以上在執勤當班時間內及責任區內的違章違紀,負直接管理責任的督察班長、分隊長、組長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扣數額的1/2及1/3作為監管不力或管理失職予以處罰。
22保安員業務學習不認真聽講、影響其他隊員聽課的每次扣5分。
23保安員違反《保安員內務管理標准作業規程》視情節輕重,分別扣5-10分。負直接管理責任的督察班長、分隊長、分別參照保安員違章違紀扣分的1/2作為監管不力或管理失職予以處罰。
24保安員不服從督察人員檢查,辱罵、威脅督察員的經核實後視情節輕重扣10-20分或辭退處理。
(三)辭退
保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堅決予以辭退:
1違法亂紀受過公安機關處罰的;
2以權謀私、敲詐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貪污行為的;
3利用工作之便,監守自盜的;
4值班時間喝酒的;
5多次違反保安員各項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6目無組織紀律、不服從管理、不聽從指揮、辱罵頂撞領導的;
四.保安員交接班管理
(一)職責
1當值保安隊長/組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檢查工作。
2當值保安隊長/組長負責所管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工作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不準自行下崗。
2交接班時,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值班器械、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待清楚,並做值班記錄,交接班雙方簽字,以備後查。
3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並做好記錄及時匯報,接班班組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
4出現下列情況不準接班
A)上班情況未交代清楚,工具、裝備、錢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損壞尚未分清責任,工作區域周邊設施不完整;
B)上崗人員未到崗接班,下崗人員不準下崗(下班);
8發現各項記錄、登記本上有亂塗亂寫現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潔的不予交接;
9在交接過程中,發生事件時,應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五.保安員值班管理
1恪盡職守、堅守崗位。在執勤中,不準閑聊、打鬧、干私活、看書報;不準抽煙、酗酒、打瞌睡;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串崗。
2儀表端正、文明執勤。嚴格按規定著裝上崗,並做到著裝整潔、儀表端正大方,用語文明、服務熱情、周到。
3遵守法紀、不圖私利。保安員在擔負執勤、治安維護工作時,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部門的規章制度。不圖私利,不收受賄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縱壞人。
4認真執勤、確保安全。保安員在執勤工作中,要認真仔細觀察,不放過任何疑點,確保責任區內的安全。
5嚴格落實巡視檢查頻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積極配合班、隊里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6值班時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況,不得群聚。
六.保安員依法管理
(一)法律知識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須通過現行的科學技術手段與管理手段,依靠各種先進設備與工具,防止和終止任何危及或影響公司財物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財物不受損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比如火警、偷盜、水管破裂、滋擾以及雜訊等,還有如自然災害、人為事故、流氓活動以及各種破壞活動的預防與阻止。
2.正當防衛的定義: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損害的行為。
3.正當防衛的條件:
1)必須是對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
2)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實施;
3)防衛的目的必須正當;
4)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實行;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必要限度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為,又不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4.防衛過當的定義: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5.防衛過當的法律責任: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6.緊急避險:就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他人人身或財產的行為。
7.緊急避險的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8.因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失的,如果險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為人採取的措施又無不當,則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補償,可以責令受益人適當補償。可見,緊急避險因具有合理性、正義性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關鍵在於要控制損害的程度。
(二)保安員許可權
1.對治安、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但無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扣的權力。
2.發生在公司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公司內。
4.出入公司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規定進行驗證、驗物,但無人身檢查權。
5.公司內進行安全防範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6.執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防衛過當。
7.非法攜帶槍支、彈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並報告安保部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10.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制止,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無權受理或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和勞動爭議。
11.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公安機關或保安部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三)訊茂保安九不準
1.不準超越法定職權從事搜查他人住所、扣、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等行為。
2.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
3.不準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4.不準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5.不準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
6.不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七.常見問題的處理方法
1.保安員辨別盤查可疑人
1) 勤時要集中精力,注意觀察。
2) 觀察對方行為是否詭秘,是否藏有凶器。
3) 盤問時對方神色是否慌張,答話是否流利。
4) 檢查證件是否偽造,證件是否有疑點。
5) 衣著是否整潔、有無血跡、泥點,是否打赤腳,是否有傷。
6) 所攜帶的物品是否與身份相符。
7) 檢查對方時最好兩人以上,與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對方突然襲擊。
2.保安員執勤時與對方發生糾紛處理
1) 由於按規定執勤,對無理取鬧的,首先要保持冷靜。
2) 對方態度蠻橫、不講理的,執勤保安要剋制,避免和對方發生沖突、防止矛盾激化。
3) 耐心解釋,使對方明白不是在刁難,爭取對方理解。
4) 對方不聽勸阻,胡攪蠻纏,甚至惡言傷人或動手打人的,要及時通知上級,制止予盾激化,不得與對方打架,並將肇事者抓獲扭送公安機關。
3.對個人的攜帶物品出入管區的管理
1) 對員工、客戶及業務人員所攜帶的提包、箱、公司物品等物資,要求主動出示公司簽發的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 認真檢查物單是否相符,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相符後方予放行。
4.車輛出貨物資管理
1) 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求駕駛員自覺出示公司簽發的業主(廠家)出貨物資放行條或購物發票。
2) 認真檢查單據是否過期,單據是否偽造,確認物單相符,方可放行。
3) 對沒有公司出貨物資放行條或物單不符的個人或車輛,值班保安員應先登記其個人或駕駛員的有效證件。
4) 請個人或駕駛員回單位重新公司出貨物資放行條。
5.門窗被撬
1) 及時通知隊友和上級,對發案地點進行包圍布控,以防犯罪分子逃離。
2) 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及時向上級報告。
3) 對重大可疑被竊現場,對可疑人員可採取暗中監視或設法約束住,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6.糾紛處理
1) 上前勸止,並向上級報告。
2) 詳細詢問雙方,弄清情況,向雙方當事人詢問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經過,並了解在場其他人員,分清是非。
3) 認為矛盾不大,說服教育,疏導調解,如果矛盾較大,要報告上級。
7.勞資糾紛/上訪告狀/罷工的處理
1) 迅速報告上級領導。
2) 通知組織人員及時趕往現場制止,避免矛盾激化。
3) 了解事態原因,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勸散圍觀者。
8.對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馮入目標的處置辦法
1) 進行勸阻或攔阻,讓其離開保安目標區域。
2) 及時通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由他們領回,或採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 如有危害保安目標或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時可將其強制送到工區。
9.台風暴雨、水浸的處理
Ⅰ)台風暴雨來臨之前
1) 關好窗戶,搬離放在陽台上的花盆、雜物。
2) 檢查各天台、樓頂、地面排水溝,發現堵塞,及時通知總務組、清潔工予以疏通。
3) 搬離或固定地面、天台、樓頂易被台風吹走的吹倒的物品。
4) 通知保安員備好雨具和移動燈具。
5) 手機處開機狀態。
Ⅱ)台風暴雨襲擊時
1) 通知所有保安員注意安全,巡邏保安員不要站在樓宇下;如需要戶外作業時戴好頭盔。
2) 提醒過往的員工注意安全,勿在戶外逗留。
3) 對一些要掉落的不安全的物品,必要時用繩子拉開警戒線。
4) 嚴密監視,嚴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10.緊急避險的處理
1)緊急避險行為,是以損害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全與其相關的另一較大的合法權益。
2)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三項:
a保護合法權益;b現在面臨的危險;
c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施行緊急避險,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八. 消防安全知識
(一)消防
保安人員「一知、三能、三會」
一知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消防結合」;
三能是:「能檢查發現隱患,能宣傳防火知識,能撲救初起火災」。
三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維修保養器材及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自救,會報警。
義務消防隊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本單位的消防法規制度,參加業務訓練演習。
2)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
3)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4)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撲救。
5)熟悉本崗位的設備(物質)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6)維護保養滅火器材和設備、設施。
7)及時報警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火場主消防員的作用
根據實際需要將義務消防隊分成若干小組配合公安消防隊:
1) 滅火組:義務消防核心力量,擔任協同公安作戰滅火,破拆撲打飛火等任務;
2) 搶救組:協同公安搶救人員,疏散重要物資。
3) 供水組:供水任務包括消防車供水,維護水帶等;
4) 後勤組:負責護理救治傷員,供應戰斗物資、器材和飲食等;
5) 警戒組:擔負安全警戒任務,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
(二)火險隱患
1)火險隱患:是指生產、生活過程中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2)電路火災最基本的原因是: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電火花和電弧。
3)日光燈起火:主要是鎮流器,如果散熱條件不好或與燈管配套不合理,其內部溫度逐漸增高,線圈絕緣溫度遭到破壞,造成區間短路,產生高溫或因接觸不良發生火花,造成周圍可燃物燃燒起火。
(三)燃燒的原理
1)燃燒的必要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
a.可燃物按物理狀態分為:氣體、液體、固體三種。
b.助燃劑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在分子結構中含有有氧元素、鹵素、無機酸根及過氧化物等。
2)著火源:明火、高溫物體、化學熱能、電熱能、機械熱能、生物能、光能、核能等
3)著火源溫度:火柴焰:500-600;機械火星:1200;煤爐火焰:1000;煙囪飛火:600;碳與水反應:600-700;氣體燈焰:1600-2100;酒精燈焰:1180;煤油燈焰:700-900;植物油燈焰:500-700;蠟燭焰:640-940;焊割火星:2000-3000;汽車排氣管火星:600-800。
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甲級1.20小時,乙級0.9小時。
4)著火:可燃物質與空氣共存條件下,當達到某一溫度時與著火源接觸,即引起燃燒,並在火源離開後仍能繼續燃燒,這種持續燃燒叫著火。
5)燃氣:可燃物質開始持續燃燒所需的最低溫度,叫燃點或著火點。
(四)滅火器及滅火方法
1)滅火器
a.化學泡沫滅火器:這類滅火劑充裝是硫酸鋁和碳酸氫鈉水浴液,使用時,兩種水溶液混合引起化學反應而產生泡沫,並在具壓力下噴射滅火。
一般為6.9kg的手提式,或推式40、65、90。主要是油類火災撲救,6kg/40秒-6米;9kg/60秒;40kg/120秒。
b.二氧化碳:充裝的是液化的二氧化碳氣體,滅火時瓶中的二氧化碳與大氣接觸迅速化為二氧化碳氣體,從而減少空氣中的含氧量,將火窒息而撲滅。
該滅火器主要用於精密儀器、儀表、寫字樓、樓案館、初起電氣火災。3kg/8秒;5-7kg/9-12秒,距離1.5-2m..
c.乾粉滅火器
常用的有二種,即:BC,碳酸氫鈉乾粉;ABC磷酸銨鹽乾粉。該滅火器主要用於初起電氣火災、可燃氣體、可燃液體,及固體火災等。2kg/8秒,4kg/9秒,35kg/20秒。
2)火的燃燒階段:初起、發展、猛烈、熄滅。
3)滅火方法
a.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到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溫度隆至燃點以下。最好的冷卻法(劑)是水。
b.隔離法:是半燃燒物與可燃物隔離或疏散。主要是固體,液體及氣體。
c.窒息法:是採取適措施,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或用惰性氣體稀釋空氣中的含氧量,使燃燒物質缺乏或缺絕氧氣而息滅。如濕棉被,濕麻袋,石棉被,砂土,泡沫,水蒸氣,二氧化碳,鎬蓋滅火法等。
b.抑製法: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中止鏈反應而使燃燒停止。如1211,1301等鹵休燒系列。注意的是,一是要有足夠的量進入燃燒區域,同時還必須有足夠的冷卻降溫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要求:a)及時報警,組織撲救;b)集中滅火力量,控制火勢蔓延。c)消滅飛火(下風一定要防範);d)疏散物資,建立空間地帶;e)注意安全(滅火人員);f)積極搶救被困人員。
5)原則:a)先控制後消滅;b)救人重於救火;c)先重點後一般。
6).使用乾粉或1211滅火器撲救帶電火災應保持一定距離。
25.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甲級1.20小時,乙級0.9小時。
(五)疏散自救方法
1)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自己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物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瞭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火場。
2) 保持鎮靜,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護,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跑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 不入險地,不貪財物:不要因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 簡易防護,掩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濕毛巾或濕毯子匍匐搞撤離。
5) 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盡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台、窗檯、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滑下樓脫險。
6) 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打開背火的窗門,用濕毛巾,濕布條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濕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 傳遞信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周圍困時盡量在陽台、窗口(白天在窗口可用鮮艷的衣物晃動,是上可手電筒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生聲音求教。
8) 火已及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不效。
9) 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每層起火後可迅速利用身邊繩索、床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濕後,從窗戶或陽台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准備好逃生氣墊或四層以下才考慮採取這一方式。還應注意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打開大雨傘跳下。
(六)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1)崗位值班、倉管及其相關人員發現火警、火災的處理
發現火警,聽到警鈴或發現樓層、煙霧時:
a)及時通知工區處,部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確認;
b)利用周圍的消防器材,配合度消防員將火源撲滅。
發現火災:看到樓層著火或有火焰竄出窗外時:
a)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報警時應講清著火的具體樓層、門牌號碼、有無重大危險源、什麼物質著火、報警人姓名及其報警電話號碼),同時通知公司領導並安排相關人員去路口接消防車;
b)利用身邊的消防應急器材及時趕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c)做好火場安全秩序維護,保護好火災現場。
2)發現停放車輛著火
a)及時用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石棉毯將著火車輛火源撲滅。
b)向領導匯報,並通知車主前往相關部門處理。
c)發現車輛漏油或油箱著火及時用沙土或乾粉、泡沫滅火器將火源撲滅,並迅速撤離現場,同時遠距離現場監控。
3).值班人員火災、火警處理
a)值班人員在發現火警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保安員或領導)趕到現場(報警點)確認,如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排除;
b)如發現明火應立即用樓層的的消防設施器材將初起火源撲滅,並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情況。
4)火災事故處理
a)當火災得到確認並迅速蔓延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打119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公司領導,並安排專人去路口迎接消防車;
b)與此同時通知值班電工切斷著火層、電源、氣源將電梯迫降至首層,開啟消防泵和應急發電機,啟動排煙系統,確保消防給水正常。
謝崗保安公司
2011年4月13日
-------------------------------------峰天雪地,原創作品。
『伍』 工廠的保安具體要干那些工作
保安這詞從字面上直譯就是保證平安,保護別人和財務的安全;除了在廠子里保護財務安全,還要保護職工在廠的安全 。
『陸』 深圳保安哪裡有工業區
寶安航城工業區
龍華富士康工業園區
沙井工業區
等等
『柒』 工廠保安的工作是什麼
一、制度目的:規范公司的保安管理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保安
三、制度內容:
1、 保安的主要工作范圍:
1.1、 全廠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宣傳、消防知識培訓、消防定期演習、消防定期檢查、消防事件處理、消防設備檢查。
1.2、 全廠的安全防範:機器、設備、車輛、材料等的防盜、防破壞,各級領導及員工的人身安全,各種內盜、外盜、聯合盜的防範。
1.3、 在廠長、總經理的直接指揮下,應對各種突發事件。
1.4、 日常訓練、出入登記、過磅監督以及相關廠規、廠紀的監督與處罰。
1.5、 每星期一、三、五體能訓練,二、四、六安全理論學習,每次體能訓練和學習時間不得低於30分鍾。
1.6、 其他諸如生產協助、臨時勤務等。
2、 保安上班時間的形象要求:
2.1、 著裝整潔、規范。上衣衣扣不得隨意解開,夏裝上衣必須按要求插入褲中。
2.2、 上班時間必須穿黑色皮鞋。
2.3、 總經理、廠長出入廠門,值班室保安必須在值班室門口排列整齊,敬禮歡迎或放行。
2.4、 對來訪客戶或客人要禮貌用語、言簡意賅、不亢不卑。
3、 保安人員編制及排班:
3.1、 所有保安必須在廠內食宿,需要外出在外留宿者必須先行請假。
3.2、 公司保安隊設隊長一名,副隊長一名,保安員若干名。
3.3、 保安員受保安隊長領導,保安隊長不在時,由副隊長代行隊長職責,保安隊長直接對廠長匯報工作。
3.4、
保安上班採用三班輪值制,每班8個小時,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7:00,每班至少2人,接班人員須提前15分鍾與上一班進行交接。
3.5、 倒班每10天一次,倒班次序為早轉晚,中轉早,晚轉中。
3.6、 保安隊長要隨時檢查、監督保安員的工作和廠內外安全防範情況。
4、 保安員必須嚴格遵守廠規廠紀,並嚴格按照廠規廠紀的要求對違反廠規廠紀的員工在授權范圍內執行處罰。
4.1、
考勤監督:保安員必須在早上7:30~8:00,12:00~12:30,13:00~13:30,17:30~18:00對員工考勤進行監督,對幫他人代打卡者、考勤作弊者進行處罰。
4.2、 就餐監督:保安員必須在就餐時間對公司員工就餐情況進行監督,配合食堂對浪費食物者進行處罰。
4.3、 行為監督:對廠區內不符合廠規廠紀的行為進行處罰。
4.4、 車間辦公室監督:對車間、辦公室內不符合廠規廠紀的行為進行處罰。
5、
出入登記:公司對出入工廠的人、車、物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所有出入人、車、物的時間由保安員據實填寫。任何拒絕登記的,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出入。
5.1、
人員登記:任何出入工廠大門的人員,包括本公司員工都必須自覺履行出入登記手續。本公司員工出入大門只須簽名,同時將廠牌壓在保安值班室。外來人員須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 車輛及貨物登記:出入工廠大門的車輛,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車輛的車牌號由保安員據實填寫。
5.2.1、
外部小車或客車:須由車輛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隨車人員數量、姓名(根據情況)等。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2、
外部貨車:須由車輛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隨車人員數量和姓名(根據情況)、隨車貨物名稱和數量等。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3、 內部小車或客車:由保安員車填寫隨車人員數量、姓名(根據情況)等。
5.2.4、 內部貨車:由保安員車填寫隨車人員數量和姓名、隨車貨物名稱和數量等。
5.3、 《出入登記》分兩本,分為單日登記、雙日登記,每日《出入登記》必須在次日8:30前交廠長處,同時將前日《出入登記》領走。
6、
突發情況緊急集合:在公司出現緊急情況時,由廠長吹號執行緊急集合,所有保安和組長及組長以上幹部必須在10分鍾內在工廠停車場緊急集合,保安員須維持好秩序,由廠長確定後續事宜。
7、
每日的放行條、處罰單必須在次日8:30前交廠長處。保安隊長每周一早上12:00前將上周工作總結交給廠長,每月一號早上12:00前將上月工作總結交給廠長。
8、 定時巡邏:保安員須每隔30分鍾在車間周圍、車間內部、辦公室、工廠周圍進行巡邏和巡查,對可疑情況和處罰情況進行記錄。
『捌』 這是深圳保安區哪個工業區
龍華和沙井的工業區相對來說,比其他地方要多,要集中一些。當然,寶安其他地方如,公明,福永等等也有很多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