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洛陽工業園區的發展空間
巨大的發展空間。園區儲備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園區可以在現有規劃區內提供1-2平方公里的連片土地,而且按照園區二期擴編規劃,可向西、向北在拓展10平方公里左右的面積,為今後的發展預留了巨大的發展空間。而且在土地的集約利用、規劃布局的科學性、產業選擇的合理性方面可以充分借鑒其他開發區的先進經驗,把後發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
⑵ 想向各位請教下關於工業園區建設時的與土地規劃相關的問題·
首先,你這個園區所在的人民政府要將這個園區在城市(鎮)總體規劃中定位,而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作必要調整,如有農用地要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改作建設預留地.再後,要爭取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應該從上下水\電\汽\路等規劃配套方面研究;還要從與失地農民的關系方面研究;再要從園區規劃分區方面研究.
供參考.
⑶ 工業園區買土地流程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證辦理需要以下資料: 土地使用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⑷ 如何加強工業園區企業用地管理
(一)嚴格工業園區規劃審批,強化規劃的龍頭作用
工業園區規劃是統籌工業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總開關。在一定區域合理設置工業園區,是工業經濟發展和集約利用土地的必然要求。工業園區布點、
用地規模等審批權必須上收,至低放在省級政府。園區規劃一經審批,其效力上升為法律強制性,各級黨委、政府務必敬重、遵守,不得逾越紅線。工業項目建設,
無論什麼性質,無論規模大小,原則上都要進入規劃的工業園區,嚴禁亂鋪攤子;對個別佔地面積小,無污染,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不進入工業園區的項
目,地方政府要作出專題論證,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上報用地審批材料。省級以上政府要硬化、細化規劃修改管理措施,增強修改規劃的剛性約束,杜絕
規劃跟著項目走。對採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手段騙取修改規劃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
(二)改進園區用地審批辦法,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批准用地事前審查、事後稽查,
強化審批各環節責任,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建立錯案追究制度、問責制度、通報制度。如果我們都恪守職責,盡責盡力,建立一個良好工業園區用地秩序應該不難。
(三)改革政績考核辦法,建立科學的用人考核制度
上級黨委、政府要深化、量化對下級黨委、政府科學發展觀考核
辦法,要提高幹部任用考核的透明度、公眾參與度、審計力度,要將領導的幹部行為置於群眾監督、行政監督、媒體監督之下,讓善於做表面文章、善於蒙騙上級的
幹部無隙可乘;讓真心為民,腳踏實地的幹部得到重用,惟有如此,群眾才會服氣,事業才會興旺。
(四)徹底理順土地管理體制,強化執法監察隊伍建設
徹底解決改變「兩頭管」的現狀,實行上級行政主管
部門對下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完全意義上的直管,有利於基層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擺脫當前執法監察的被動局面,有利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的全面落實。
(五)建立土地稽查特派員制度,加大對大要案件查處力度
國家審計之所以力度大,震懾力強,一個重要的原因,審計署分片區建立了特派員辦,審計特派辦對一個地區、一個項目的審計,代表的是中央政府,這種辦法可以
有效排除干擾,抵制地方保護主義,捍衛法律的尊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設
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向地方派駐土地督察專員,監督土地執法行為」,國務院發文至今近兩年,這項工作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影響了土地執法工作開展和運用
土地政策加強宏觀調控。
⑸ 我想在工業園裡面申請一塊工業用地,需要哪些東西
前提是申請的工業用地是否已國有建設用地出讓手續,是否已簽訂出讓合同。如果是的話,需在30畝用地中投資強度達到25%以上或按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已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後方可轉讓,出租,抵押。出讓合同第四章,二十一條有表述。
⑹ 工業園區怎麼實施集約節約用地政策
供地前的預審關(劃撥用地)
劃撥用地項目要有發改委或上級主管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在項目批准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參與項目用地的把關,即對項目在什麼地方用地,應該用多少地,用什麼類別的土地,資金投入多少,規劃平面布置等都要進行預審。在預審中要根據項目的大小考慮用地的數量,對用地不合理的部分要核減。要減少大面積的綠化用地、廣場用地和過寬的道路用地,如果在項目的前期就做好了規劃和節約集約用地,在批准用地後,就減少了很多的麻煩,減少了收回多餘用地的法律手續。
分批次供地環節把關
在土地出讓中,有的工業項目一供就是100多畝,實際上在二年內也是難以建成工業廠房和實施的,有的就是想多佔地後轉讓。我認為對面積較大的工業用地,可以按照組團的規劃,分期供給土地,一期建成後,再批准二期三期,一期二期建成後,不再建三期的,剩餘土地收回。這樣會有效地防止企業多圈地和炒工業房地產用地,對節約集約用地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批後監管
土地供給後,要加強後期監管。供地後,快到一年仍未動工建設的,要及時發出通知;一年後未滿二年未動工建設,應收土地閑置費;二年後未建設的依法收回閑置土地。
加快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使土地盡快開發利用
開發區有遺留未解決的土地達1000多畝,有的已長達4年之久,一直不能開發建設,造成了大量的土地閑置,同時也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對這些大面積的土地閑置,應當引起政府和國土部門的高度重視,盡快地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使這些土地盡早地開發和利用。
嚴格計劃指標的管理
對開發區的用地計劃指標,市政府和國土部門一方面要給予特殊的照顧,另一方面又要加強指標的嚴格管理。對上年計劃用地數量和供地情況要進行檢查,用不完計劃指標的,第二年要減少。對計劃指標逐年加強管理,用地數量的指標意識就會建立起來,節約集約用地的理念才會形成。
協同規劃部門共同把關
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規劃的設計和審批,如規劃在容積率、綠化率、道路的設計上,在非生產性項目用地規劃布局上,動工前的設計非常重要。如果我們和規劃聯手把關,對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會起到非常大的效果,如果只是國土部門單一把關,效果不會很理想。
目前,開發區的工業用地規劃審批已經採取了規劃向國土部門提出征詢意見函,共同把關,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制定政策,鼓勵建多層廠房
開發區內的工業項目一般都以單層為多,但也有一些企業,如制衣、電子行業的可以建多層廠房。由於建多層廠房造價高,企業一般都不願建,我們應該制定政策,對建多層廠房的,政府可給予一定的獎勵,鼓勵企業建多層廠房,少佔土地,從而達到節約集約用地的目的。
總之,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是國家生存之本,民族興旺之根基,只有合理、科學節約集約用地,方能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切實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的用地需求。
⑺ 廣東省對支持產業轉移工業園用地有哪些措施
(1)加快編制國土規劃及修編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內容;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強化基本農田保護措施。
(2)合理調劑使用好歷年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結余指標。對目前部分市、縣仍有結余的農用地轉用指標,各地可有償調劑使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有償轉讓計劃指標的價格應不低於當地耕地儲備指標的轉讓價格。耕地儲備指標轉讓價格按《廣東省非農業建設補充耕地管理辦法》(省政府第66號令)規定的耕地開墾費計征標准確定,轉讓雙方不得自行協商價格轉讓。
(3)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對存量建設用地,可採取土地置換(易位)、土地使用權調整(易權)、改變土地用途(易用)等做法進行盤活。在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以及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的情況下,可將已經批准但暫未利用的建設用地墾復並變更為農用地,與另一位置不同、面積相等的農用地或未利用地進行置換使用,被置換的農用地或未利用地變更為建設用地,不佔用年度農用地轉用指標。同時,土地使用權人和土地用途可依法進行調整和改變。
(4)用好、用足支持中心鎮和山區發展的用地政策。產業轉移工業園要充分運用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為促進中心鎮和山區的經濟發展,在用地指標、耕地佔補平衡、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開發整理等方面制訂的優惠政策。對規模大、成效好的產業轉移工業園,省有關部門可在省調配的用地指標中對合作雙方給予適當傾斜,支持其發展。
(5)鼓勵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要貫徹落實《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00號令),鼓勵、支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包括作價出資、入股,與他人合作、聯營等)、轉讓、出租和抵押,確保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享有「同地、同價、同權」等權益。
(6)加大土地整理墾復力度,確保耕地佔補平衡。各地要積極開展對「空心村」、「城中村」、舊廠房、工礦廢棄地等的整理和復墾工作,建設用地整理復墾為農用地或耕地的,經省國土資源廳會省農業廳驗收後,可與原有建設用地置換使用,不納入年度農轉用計劃管理,並可有償轉讓。繼續實行易地開發補充耕地制度,連片開發的面積可降至500畝,以確保耕地佔補平衡。
(7)發揮土地儲備的調控作用,用好土地資產。要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粵府辦〔2003〕34號),產業轉移工業園中的土地儲備由政府調控並進行前期開發、整理。土地儲備運作中要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8)給予產業轉移工業園有關土地稅費政策支持:
①產業轉移工業園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徵收山區農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參照山區建設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優惠政策執行,即從產業轉移工業園徵收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屬省級分成的20%部分,全部留給產業轉移工業園所在的縣(區)按規定用於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就地劃解入當地國庫。各地級以上市留成的10%部分是否留給產業轉移工業園所在的縣(區),由產業轉移工業園所屬的地級以上市自行決定。
②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實施建設用地位置調換時,如果未涉及建設用地數量增加的,可視為沒有新增建設用地,不再徵收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如未涉及耕地數量減少和質量下降的,可視為未佔用耕地,不再徵收耕地開墾費。
⑻ 工業園區用地是否屬於儲備用地
工業園區用地附屬於儲備用地。
⑼ 如何合理利用開發土地資源
生態宜居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匯報四個方面,一是土地的生態意義;二是生態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特點;三是我國生態宜居城市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四我國生態宜居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對策和建議。
一,土地的生態意義。土地在自然哲學思考中被譽為「萬物之母」,是最根本的物質要素,所以跟生態是相關的,是一切生物的生長的最根本的基礎。那麼我們國家地少人多,造成水土資源短缺的狀況使得合理利用土地在我們國傢具有特殊的突出的生態意義。我們國家採取了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我們國家人口眾多,土地相對比較短缺,面積960平方公里,但是我們的國土質量比較低,隔壁、沙漠比較多,所以跟美國相比,人均耕地,草原,比較好的土地遠遠低於美國,也低於印度這些大國,所以土地在我們國家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國家採取了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三個重要問題一要吃飯,二要建設,三要生態環境,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是最關鍵的,所以土地是整個城市發展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二,一些生態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的特點。
第一生態宜居城市土地注意緊湊集約利用。生態城市的概念很多,我個人認為生態城市從幾個方面體現他的內涵,一是人盡其才,人的創造力,各方面的價值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是物盡其用,經濟要循環利用,物質要循環利用,減少排出物對城市環境的影響;三是地盡其利,就涉及到土地的高效合理利用。人和自然協調發展,生態良性循環的城市,這個應該是生態城市也能體現最基本含義的概念。生態城市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包括土地的利用效率,比較緊湊,注意綜合利用,混合利用,居住地靠近工作地和日常生活服務設施所在地,這是國內外生態城市建設中地利用非常重要的方面。可以減少交通流量,減少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可以降低能耗,物耗,生態城市環境的改善有利的條件。緊湊城市開發模式是國外生態城市建設的一種重要模式,主要是指緊湊集約利用土地,在減少資源的佔用與浪費的同時,提高土地功能的混合使用里。緊湊城市思想包括8大方面,一是高密度居住,二是減少對汽車的依賴,第三是城鄉邊界和景觀明顯,第四個混合土地利用,第五生活多樣化,第六身份明晰,第七社會公正,第八日常生活的自我豐富等等。緊湊城市八個方面的特點。
國外許多城市都是以這種開發模式,緊湊的土地開發模式向生態城市的目標邁進。比如美國的克利夫蘭為了將其建設成為一個大湖沿岸的綠色城市,制訂了12項明確的生態城市議題,其中「精明增長」是這些議題中最重要的一項,精明增長是緊湊的增長,核心內容是:用足城市存量空間,減少盲目擴張,加強對現有社區的重建,保護空地以及土地的混合使用,城市建設相對集中,密集組團,生活和就業單元盡量混合,拉近距離,少用汽車,步行上班,上學等等。美國的克利夫蘭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非常注意緊湊型開發利用,是美國比較典型的生態宜居城市。
第二個特點生態宜居城市的土地一般是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土地利用。圍繞交通軸線進行土地開發利用布局,主要圍繞交通的軸線進行土地的利用布局,這樣上下班出行非常方便,購物也非常方便,還有娛樂非常方便,減少人們過渡依賴機動車輛帶來的局限和環境問題,所以生態宜居城市一般來說圍著公共交通線路開發利用,建設商業區,盡量減少對機動車的依賴,這就是宜居城市土地利用的第二個提高。75%的人靠公共汽車出行的,主要是依靠公共汽車出行的的原因是沿著公路軸線,直接到達居住區和辦公區,這就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宜居城市的第二個特點以交通線路為軸線開發。
第三個特點生態宜居城市重視人工系統與自然系統的合作關系,注意經濟、社會及生態環境三個效益的統一。生態城市非常重視人工系統與自然系統的合作關系,他注意這三個效益,不片面的追求經濟利益和高地價和高土地收益,他是經濟社會效益統一的模式,日本千葉市在規劃上高度重視原有的自然地貌,自然的系統,精心規劃城市地區的湖泊、河流、山地森林等,把人工的設施與市民交流活動相關的緊密的結合起來,人工系統和自然系統結合在一起,所以生態環境非常好,適宜人類居住。
第四個特點就是地價與房價比較合理。總結國內外生態宜居城市,地價與房價都是比較適中的,與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特別是房價跟當地人的收入相適應。這是第四個特點。
第五個特點強調社區意識。生態宜居城市的開發利用非常強調社區,以社區為中心的土地利用模式,強調社區的歸屬感,城市的歸屬感,這種模式與公眾參與密切相關,強化了公眾是城市的生產者、建設者、消費者和保護者的重要作用,很多的國外的生產城市在土地開發利用的時候都是以社區為中心,然後強調公眾參與,大家一起來決策,一起來規劃、設計,參與規劃、設計,參與建設和管理。這樣社區的歸屬感非常明顯。
三,我國生態宜居城市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第一個是舊城改造,對增加綠地的片面理解。我們國家現在在生態宜居城市都是面積比較大的,城市綠地增長很多,城市綠地內容涵蓋了綠地的類型,職能、面積、人均面積、寬度等等,許多城市從數量上保障了城市居民對城市綠地的最低需求,但是功能連通性、空間易達性等生態功能重視不夠。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工廠外遷,對城市周圍生態環境的破壞。在生態宜居城市建設中很多工廠特別是內城區的工廠大量外遷,缺乏統一的規劃,很多城市都有工業園區,這些工業園區主要是用來招商的,對外招商的,城市內部的工廠外遷的時候因為技術、規模等問題沒有到工業園區去,在郊區分布,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這是第二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新區開發,佔用大量的成片的農用地,對自然生態的破壞比較嚴重。很多城市都強調新區的開發,還有居住郊區話,辦公郊區化等等佔用大量得成片農用地,如果說一塊佔用影響不是很大,如果大片農用地佔用,增長很高的比例,地下水等等都會受到影響,城市周圍地水系,地表地下水系就會收到很大的沖擊,破壞,土壤、植被都會收到破壞,生物多樣性下降,對城市周邊的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這塊很多城市都沒有注意,特別是大片的土地被徵用對城市的影響是很大的。
第四個土地緊缺與浪費並存,我們國家很多城市土地都是比較緊缺的,但是浪費現象也非常嚴重,許多城市在舊城改造與新區建設中過分追求大廣場,大馬路。大廣場、大馬路雖然說空間上開闊了,但是並不適合人類生活,我們要過馬路也要走很長時間,這是簡單的一個道理,過馬路很不方便。所以大廣場、大馬路不適合中國的特點,不適合中國的國情,對土地浪費很多。第二個土地破碎、邊角地、城中村等等低效用地非常多,邊角地、城中村,這些在城市中非常多,像北京邊角地、城中村非常多,特別是邊角地,拐彎抹角的地方不好利用,另外邊角地生態環境比較差,所以對城市影響比較大,利用效率比較低,生態影響比較大。第三個城鄉結合部違法低效用地,違章建築非常多。這也是我們國家城市土地利用的一大問題,違法低效用地非常多。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對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
第五個問題是土地儲備過分追求經濟利益,導致征地多、房價高,對生態宜居產生不良影響。我們國家土地儲備是從1996年開始的。世界上最早土地儲備國家是荷蘭,是1896年,荷蘭這個國家是沿海的國家土地比較缺乏,首先政府圍海造地,土地歸政府所有,政府再出售,出租,土地儲備政府收購土地,城市發展在向市場拋出土地,這就是土地儲備的過程。我們過程是1996年開始,100年以後,我們國家土地儲備10幾年20年的發展目前問題還是很多,主要是追求經濟利益,政府征地,三通一平,七通一平以後,把地掛牌賣出去,徵用的時候幾萬用一畝,賣出去的時候幾百萬一畝,價錢漲了幾百倍,追求經濟利益,追求城市彈性手術,導致整地多,房價高,宜居城市收到影響,房價高是不宜居的。我們國家過分的強調土地收益。
第六個城鄉土地生態環境的差距比較大。我們現在生產城市建設中注意城區的生產環境的改善,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區的環境變得非常好了,但是很多城市只要往郊區,往外走5公里就會發現周圍的地區生態環境非常差,無論北京還是上海,只要從大城區往外走就會發現農村臟亂差,污水到處流,垃圾隨地放,這個在世界上城鄉生態環境的差距我們國家是最高的,城鄉的差距非常大,主要的原因是城市建設投資比較多,但是要求農村這個方面沒有注意,農村的生態環境差返過來會影響城區生態環境改善,影響城區生態環境的改善。
四,我國生態宜居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對策和建議。
第一個協調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比較重要。土地利用規劃要以城市生態規律為基礎,尊重城市土地的自然特性,不要過分強調它的經濟社會屬性,城市土地的自然屬性要得到尊重,土地利用更要符合城市生態系統運作的相關規律,充分發揮他的自然生態功能還要兼顧社會經濟功能的雙重效益。要根據城市功能的變化,優化用地結構與布局,特別是土地供應商要降低工業用地比例,推進產業進一步向園區集中,增加居住與生態用地比例,根據城市的功能變化,相應的降低工業用地,增加生態用地,增加居住用地,創建宜居城市。
第二要協調地價與房價的關系。我們國家現在地價與房價的關系,房價漲的很快,房價主要受地價的影響,地價高了,房價就水漲船高,我們國家地價、房價的關系是非常明顯,房價太高了,雖然生態環境好,我們買不起房子,我們居住環境差不是宜居的城市。
第三要協調節約與集約用地的關系。生態城市是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要使城市可持續發展必須為長遠發展保留建設用地,必須合理集約利用土地,這是我們國家土地國情所決定的。生態城市要注意城市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與保護,在國外已經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國家更要重視節約利用,土地節約利用要求我們不要搞大面積的綠地,不要搞低密度的建築。
要合理利用地上空間,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地下空間是我們國家生態城市建設重要的一個方面,特別是商業區,公交樞紐地區的地下空間,一定要大力開發,要發展經濟技術,我們國家的積水技術,節材技術都是發展比較快,節地技術要引起重視,怎麼節約用地,採用什麼技術節約用地,節約集約用地可以騰出更多的土地用於做生態環境建設,一定要引起重視,一方面可以減少交通成本,減少出行上下班的物質消耗,可以減少環境污染,另外一方面可以節約土地,可以進行更多的生態環境建設,所以節約土地要地密度,大面積的綠地,不是這個概念。
第四要統籌城鄉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城市土地主要是建城區,主要是建設用地,要在更廣泛的地域范圍內合理安排城市土地利用,安排工廠、辦公、居住,倉儲、文教,衛生、綠化等用地,要從城市與周圍腹地更大范圍合理的利用起來,要進行城鄉土地利用一體化,城鄉生態環境建設一體化,保護城市郊區生態空間,科學劃分允許建設區、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實行生態補償,要從土地轉讓收益裡面給限制建設區,財政的轉移支付。加強耕地與耕地農業保護,大力發展都市生態農業與觀光休閑農業,將耕地與基本農田作為重要生態用地加以保護。這個應該引起重視。我們不是說把農用地轉成建設用地越多越好,我們從糧食安全和生態保護幾個方面考慮基本農田的保護。另外一個控制不顧生態環境的城市周圍非利用地的開發。還有的可以考慮與周邊城市實現生態用地共享,這些城市可以一起考慮建立一個綠色空間,大家一起共建生態文明都市圈。比如說石家莊與周圍的這些城市可以一起共建周圍的生態空間。
第五就是加強生態用地的儲備。我們國家現在土地儲備正在發展,儲備政策正在發展,國外是城市發展速度調控,土地市場調控為依據的,我們國家現在一個是土地市場調控,第二是生態環境的改善,引起注意,把儲備土地的手段作為生態環境改善的重要方面,來保護城市生態環境。我們國家土地儲備不應該只追求土地效益,拍賣高價,應該多儲備土地作為生態宜居城市的重要內容
⑽ 如何加強工業園區企業用地管理
(一)嚴格工業園區規劃審批,強化規劃的龍頭作用
工業園區規劃是統籌工業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總開關。在一定區域合理設置工業園區,是工業經濟發展和集約利用土地的必然要求。工業園區布點、
用地規模等審批權必須上收,至低放在省級政府。園區規劃一經審批,其效力上升為法律強制性,各級黨委、政府務必敬重、遵守,不得逾越紅線。工業項目建設,
無論什麼性質,無論規模大小,原則上都要進入規劃的工業園區,嚴禁亂鋪攤子;對個別佔地面積小,無污染,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不進入工業園區的項
目,地方政府要作出專題論證,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上報用地審批材料。省級以上政府要硬化、細化規劃修改管理措施,增強修改規劃的剛性約束,杜絕
規劃跟著項目走。對採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手段騙取修改規劃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
(二)改進園區用地審批辦法,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批准用地事前審查、事後稽查,
強化審批各環節責任,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建立錯案追究制度、問責制度、通報制度。如果我們都恪守職責,盡責盡力,建立一個良好工業園區用地秩序應該不難。
(三)改革政績考核辦法,建立科學的用人考核制度
上級黨委、政府要深化、量化對下級黨委、政府科學發展觀考核
辦法,要提高幹部任用考核的透明度、公眾參與度、審計力度,要將領導的幹部行為置於群眾監督、行政監督、媒體監督之下,讓善於做表面文章、善於蒙騙上級的
幹部無隙可乘;讓真心為民,腳踏實地的幹部得到重用,惟有如此,群眾才會服氣,事業才會興旺。
(四)徹底理順土地管理體制,強化執法監察隊伍建設
徹底解決改變「兩頭管」的現狀,實行上級行政主管
部門對下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完全意義上的直管,有利於基層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擺脫當前執法監察的被動局面,有利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的全面落實。
(五)建立土地稽查特派員制度,加大對大要案件查處力度
國家審計之所以力度大,震懾力強,一個重要的原因,審計署分片區建立了特派員辦,審計特派辦對一個地區、一個項目的審計,代表的是中央政府,這種辦法可以
有效排除干擾,抵制地方保護主義,捍衛法律的尊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設
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向地方派駐土地督察專員,監督土地執法行為」,國務院發文至今近兩年,這項工作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影響了土地執法工作開展和運用
土地政策加強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