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3歲女童為何誤食燒鹼
日前,3歲女童佳佳誤把擦拭廚房油污的燒鹼當作白糖吃下。母親輕輕擦拭,佳佳的嘴皮就全部脫落...口腔黏膜、食道和胃部燒傷,導致佳佳無法進食,餓到半夜啃窗簾。因幼童食管細小,醫生定製了特殊支架,佳佳才恢復進食。讓兒童遠離危險物品!
燒鹼被廣泛應用於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產品製造,同時也被應用於生產紙漿和造紙業,生產肥皂和洗滌劑,化學,清潔,煉油,冶金,食品,生產人造纖維和紡織等工業領域。
⑵ 誤食火鹼怎麼辦
氫氧化鈉是強鹼,誤服了之後不要在吃任何東西,這種強鹼不是一觸即成,而是逐漸造成傷害,也不要認為酸鹼中和就吃強酸性的。那樣會造成二次傷害。一定要第一時間馬上送醫院,告訴醫生食用的是什麼,以免耽誤治療
⑶ 燒鹼(NaOH)燒傷皮膚怎麼處理!小孩口腔誤食用怎麼處理!急求處理!謝謝
剛接觸到,馬上用水稀釋,如果已滲透到皮下組織就馬上去醫院,一定要用大量水沖,因為它一邊腐蝕一邊滲透(或者向內腐蝕),外面的皮膚被腐蝕後就一直往內,直到鹼反應完
⑷ 誤食燒鹼後應該如何急救
氫氧化鈉,又稱苛性鈉或者燒鹼,具有強水溶性,通過鹽水電解生成,在工業領域具有廣泛的用途。如果在誤食燒鹼的情況下,多喝點食醋,能夠迅速中和燒鹼或者喝大量的溫開水也能起到稀釋燒鹼的作用,另外還可以喝適量的蛋清或者是動物油,都能起到一定的抑制組織蛋白結合和脂肪藻化的作用。
三、食用鹼有哪些危害?
食用鹼它最大的缺點就是對食物中維生素B1B2和維生素C都有很強的破壞作用,而且會影響人體對某些礦物元素的吸收和利用,所以長期或者過量使用都可能導致機體微量元素的缺失。
由此可見,燒鹼和食用燒鹼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在誤食燒鹼的情況下,一定要學會自救。雖然食用燒鹼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但是也不可以過量的食用。
⑸ 誤食燒鹼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傷害
燒鹼稱為苛性鈉和苛性鈉,是一種強腐蝕性的強鹼,一般呈片狀或顆粒狀,易溶於水,形成鹼性溶液。常被用作鹼性清潔劑,可溶於乙醇和甘油。而且具有很強的腐蝕性,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口服強鹼後,容易引起胃腸穿孔。吃強鹼可能會引起惡心、嘔吐、嘔血和便血。但誤食強鹼後,一定要避免洗胃和嘔吐,可能會對胃造成傷害。必須先去醫院搶救包括後期治療,並密切關注。
最後也提醒家長注意,平時做衛生的時候,也要多注意這些死角里的殘留物,防止這些東西讓孩子撿起來誤食。並且提前教育孩子,究竟什麼食物能進食,什麼食物萬萬不可以進食。
⑹ 誤喝了鹼水(火鹼)怎麼辦
可以通過喝食醋進行中和,而且鹼易溶於水這樣就可以把鹼排除體內了。
食用鹼呈固體狀態,圓形,色潔白,易溶於水。 食鹼並不是一種常用調味品,它只是一種食品疏鬆劑和肉類嫩化劑,能使干貨原料迅速漲發,軟化纖維,去除發面團的酸味,適當使用可為食品帶來極佳的色、香、味、形,以增進人們的食慾。食鹼大量應用於食品加工上如面條、麵包、饅頭等。
⑺ 誤食了工業強鹼怎麼辦
誤食強酸、強鹼等腐蝕性化學物質中毒,禁止催吐,應先飲入蛋清、牛奶、豆漿或植物油200毫升保護胃粘膜。
誤食汽油、煤油等石油產品。汽油返流的強烈氣味易吸入呼吸道。
口腔或咽喉部糜爛。
催吐的方法:一次飲入600毫升清水,然後用筷子等物刺激咽後壁,造成嘔吐的動作,將胃內食物吐出來,反復進行多次,直到吐出清水為止。
洗胃一般在中毒6小時內進行。如果毒物劑量大、毒性強,即使發現中毒已6小時以上,仍應進行洗胃。
導瀉:服用緩瀉劑,使腸道內的毒物加快排出。如用硫酸鎂等葯。
利尿:中毒後多飲水,促進毒物排泄。不能飲水者採用靜脈輸液的方法。
(四)病情穩定後轉到醫院進一步檢查治療。轉院途中,嚴密觀察中毒病人的神志、面色、呼吸、心率、血壓等病情變化,一旦發生心跳呼吸停止的緊急情況,隨時急救。
⑻ 深圳1歲男童誤食燒鹼造成口腔潰爛,為何這種成分對人體傷害這么大
很多人都不知道燒鹼是幹嘛用的,其實,燒鹼就是一種具有強腐蝕性的強鹼,通常會被用來清洗污垢跟下水道。之前因為秦女士家的下水道經常被堵,之前也沒有疏通,於是就買了燒鹼,但是買來之後還是沒什麼用,於是就放在床底,打掃衛生的時候用一下。經過醫生檢查,孩子的嘴巴跟喉部燒傷潰爛的非常嚴重,甚至都不能呼吸,生命垂危。
期間男童也出現了嘔吐現象,但是也正因為如此,反流出來的強鹼也進到了氣管裡面,所以就會造成孩子的呼吸困難,急促,當天就進了ICU,男童的情況非常不客觀,整個皮膚都已經發黑了,還有呼吸衰竭的現象,於是醫生針對情況,先給孩子用了呼吸機,保障孩子能夠正常呼吸,再對孩子的口腔進行清創跟上葯。現在也不知道男童的情況怎麼樣了,希望他能夠堅強,慢慢地好起來。在此也提醒大家危險物品應該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要不然孩子很容易誤食,如果誤食,那就必須要盡快前往醫院檢查治療。
⑼ 誤喝工業活鹼水怎麼辦啊
到醫院治療。
⑽ 誤食了工業鹼,怎樣急救,會有生命危險嗎
指導意見:
你好,你所說的誤食了工業鹼,怎樣急救,如果量不大,會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