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廠房計容面積計算規則我看不少人都說高度大於8米,計容面積要建築面積乘以2,這個有依據么,
摘要 用地面積:用地面積它是指供你建工廠的全部用地面積。容積率=總建築面積/規劃總用地面積,至於2倍是當地關於控制容積率是制定的相關規定,根據當地規定執行,是算建築面積2倍(並且直指單層大於8米的那部分)。建築層高的超過一定的高度實施容積率可以按照兩層面積計入,例如:工業建築的建築高度超過8米,建築面積按照一層計算,但是計容面積可以按照兩層的面積計算
⑵ 工業廠房層高超過幾米建築面積乘二
國土資發[2008]24號關於發布實施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有明確規定,超過8米廠房按2層計算。
工業廠房按其建築結構型式可分為單層工業建築和多層工業建築。多層廠房絕大多數見於輕工、電子、儀表、通信、醫葯等行業,此類廠房樓層一般不是很高,其照明設計與常見的科研實驗樓等相似,多採用熒光燈照明方案。
1、投資強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額。計算公式: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
其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
2、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的,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項目用地范圍內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或分攤土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公式: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當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時,可以採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代替。
⑶ 工業廠房計容面積計算規則我看不少人都說高度大於8米,計容面積要建築面積乘以2,這個有依據么,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7
⑷ 廠房建築高度超8.0m,容積率按2倍算,哪裡有條文!
根據 國土資發〔2004〕232號,《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的通知》,其中控制指標應用說明中,關於容積率的指標解釋中指出:「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工業項目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准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准廠房。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
1、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規定;
2、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規定;
3、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4、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5、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4)工業廠房高8米如何賠償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指標:
1、投資強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額。計算公式: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其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
2、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的,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項目用地范圍內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或分攤土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公式: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當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時,可以採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代替。
4、建築系數:項目用地范圍內各種建築物、用於生產和直接為生產服務的構築物佔地面積總和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公式:建築系數=(建築物佔地面積+構築物佔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5、綠地率:綠地率是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計算公式:綠地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綠地率所指綠地面積包括廠區內公共綠地、建(構)築物周邊綠地等。
⑸ 江蘇省是否有規定工業廠房建築高度超過8米按兩倍計算建築面積
這個你可能有所誤會。根據 國土資發〔2004〕232號《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控制指標(試行)>的通知》 ,其中附件1部分(控制指標應用說明) 中,關於容積率的指標解釋中指出:「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指的是只有在計算容積率時候 建築面積加倍計算,並不算入建築面積這一項。只對容積率有效
⑹ 工業廠房計容面積計算規則我看不少人都說高度大於8米,計容面積要建築面積乘以2,這個有依據么,
摘要 你好,您的問題我以看到,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
⑺ 工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是什麼
在企業拆遷中,對中小企業來講一般能獲得六部分補償項目。補償標准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
你所佔用的土地要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那麼土地使用權應該怎麼補償呢?有這么幾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關的土地所衍生出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這可能是通過拍賣、一次性買斷等方式取得的。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經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或者說通過劃撥取得,這都是納入土地使用權賠償范圍。但是租賃權現在還劃定在債權的范圍內,沒有劃歸物權的形式,所以租賃權是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的。
二、廠房重置成新價
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後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於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牆的要求,但是用於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麼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費
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停產停業損失應該滿足哪些補償呢?
(1)預期利益損失,一年可產生的預期利潤是一百萬,拆遷造成經營中斷,造成三年的停產停業損失,這樣有可能要賠償三年的損失。
(2)違約的損失,企業和客戶簽訂了一百萬的合同,由於拆遷不能按時供貨,一百萬的違約成本是五萬塊,要補償企業的違約損失。
(3)財務成本,向銀行貸款一百萬,每年付財務成本利息,現在由於經營斷了,財務成本是累計增加的,所以財務成本也要納入停產停業損失中。
這些是可能遭受的損失。還有很多人會問道的人員安置遣散費,我們要糾正一下,人員安置遣散費只出現在國營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當中,一般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沒有,基本含在停產停業損失之列了。
四、裝修附屬物
對現有建築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動的,是按照重置費來算。實踐中一個水泵、變壓器、機器設備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范圍內。
五、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六、搬遷費用
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⑻ 高度大於8米的廠房建築面積如何計算
摘要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按照相關規定,層高超過3.6m的多層工業廠房、公共建築,每3.6m高摺合一層,余數超過1.8m為一層,1.8m以內捨去不計。
⑼ 工業廠房單層層高超8米,建築面積怎麼測算
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並應符合工業廠房建築面積《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規定:
1 、 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2 、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9)工業廠房高8米如何賠償擴展閱讀:
工業廠房建築面積計算: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2、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3、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的迴廊部分,層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
5、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m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及斜面結構屋頂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挑樓、全封閉的陽台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7、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房屋間永久性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應出入口,層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保護牆)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1、有柱或有圍護結構的門廊、門斗,按其柱或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2、玻璃幕牆等作為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3、屬永久性建築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4、依坡地建築的房屋,利用吊腳做架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5、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