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公賬戶每月扣除600通訊費是什麼費用
對公賬戶每月固定扣除的通訊費有可能是企業固定的電話費或個人綁定企業扣費的手機費用。
通訊費用可以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科目。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B. 支付通訊費網路費業務會計分錄
摘要 支付通訊費和網路費,計入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子科目:通訊費計入辦公費/電話費;寬頻費計入通訊費。例:
C. 老師,員工報銷電話費和單位交電話費,分別都計入什麼科目啊
你好,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通訊費
D. 交通費、通訊費是列入福利費還是工資總額
交通費、通訊費是列入福利費核算。
按標准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獨生子女保健費,公費醫療經費,未參加公費醫療單位的職工醫療費,因工負傷等住院治療,住院療養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病假兩個月以上人員的工資,職工探親旅費,由原單位支付的退職金,退職人員及其隨行家屬路費,職工死亡火葬及費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以及由「預算包干結余」開支的集體福利支出。
新准則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即將職工福利費列入職工薪酬范圍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規定:「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E. 企業發給職工的通訊費,是列入工資全額扣除還是計入福利費計算扣除
企業發給職工的通訊費,該企業應該事先制訂合理標准,平時可以計提,按實(憑發票)報銷。可以不計入工資總額,計入到相關費用,如「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
不知是否理解。
F. 財務部發生的通訊費計入什麼科目
發生的通訊費,一般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的,財務部發生的通訊費不會因為財務部而計入到財務費用里。
屬於財務人員辦公室的
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或通訊費
借:管理費用-通訊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屬於
公司員工
憑票報銷的
計入
職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屬於
生產人員管理層的
計入製造費用-通訊費
借:製造費用-通訊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G. 通訊服務費記入哪個科目
通訊服務費一般記入「管理費用----通訊費」科目。要是銷售部門或生產部門專用的通訊服務費,記入銷售費用或製造費用---通訊費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通訊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H. 請問公司的通訊費,寬頻費,電費,水費,是不是計入管理費用呢那計日什麼二級科目
你是什麼公司的?如果是工業企業的話,水電費是要分配計入成本,通過製造費用科目核算。
如果只是一般企業,那就統統算入管理費用。二級科目設通訊費(寬頻費也是電話費的一部分)和水電費就可以了。
I. 電話費 記入 管理費用-辦公費跟管理費用-通訊費有什麼區別嗎
你好,你所說的電話費記入
管理費用-辦公費跟管理費用-通訊費從根本上來說,並沒有差別。
如果要說有差別的話,主要就是:
1、這兩個明細科目是各公司根據實際狀況開設的。有的公司不一定會設得如此細(直接將通訊費明細計入到辦公費中);
2、辦公費主要指
的是:企業管理部門人員辦公所耗用的費用,如:辦公用紙、筆、復印費等;
3、通訊費主要指的是:企業人員的通訊電話、網路方面的支出。(一般企業各月發生的電話費較多的情況下,才會設置此明細,有的企業用「電話費」明細科目代替)
J. 生產人員每月報銷的固定金額的通訊費、交通費 如何入賬
一、會計處理
生產人員每月發放的固定金額的通訊費、交通費,應當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的一部分,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如果貴公司只是單一產品,可以直接計入「生產成本」科目。即: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如果憑發票報銷固定金額的通訊費、交通費,我認為,還是設置「製造費用」科目,月末,全部歸集到「生產成本」科目妥當些。借記「製造費用」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企便函(2009)033號文件規定:
二、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採用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方式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行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