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己家房前是工業用地是多少地段,地段的編號是多少,怎樣查
門前的工業用地,和自家有關系嗎?沒什麼關系吧。地段編號可以去土地局,就是國土資源局查詢,只是沒有關系的人家不會給你查。也可以等該地段用地公示時看看公示牌,那上邊有。
⑵ 如何使用屬性數據查詢用地類型
如果只是想單純統計面積的話,建立一個文件地理資料庫以及要素數據集,設置好要素數據集的坐標系,一般來說是Xian80或者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在ArcCatalog中將矢量數據導入該要素數據集中,矢量數據中如果沒用「用地類型」這一欄位則需要添加這一欄位。並且根據用地類型錄入屬性,比如工業用地可以錄入「1」,居民用地可以錄入「2」等等,做好記錄。
打開ArcMap,添加進去該要素數據集,打開數據的屬性表,你會發現有兩項自動生成的欄位叫SHAPE_Length和SHAPE_Area,這倆一個是周長,一個就是面積,利用剛才錄入的「用地類型」欄位裡面屬性你可以選中相同的用地類型數據,然後右擊SHAPE_Area這欄位,選擇「統計」,就可以計算出相應類型的面積了。
⑶ 如何查詢土地性質農用地還是工業用地
摘要 土地出讓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⑷ 怎麼查一塊土地的使用性質
國土資源局查詢即可。
土地性質的分類:
1、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
3、倉儲用地
4、商業服務業用地
5、旅遊業用地
6、金融保險業用地
7、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8、綠代用地
9、公共建築用地
10、文/休/娛用地
11、機關/宣傳用地
12、科研設計用地
13、教育用地
14、醫衛用地
15、交通用地
16、鐵路用地
17、民用機場用地
18、港口碼頭用地
19、其他交通用地。
⑸ 國土局可以查到國有工業用地出讓合同嗎
可以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監察廳(局),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監察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監察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針對當前國內經濟形勢和工業用地供應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增長、擴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更大程度地發揮土地政策調控作用,現就進一步完善工業用地出讓制度通知如下。
一、明確政策,合理選擇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
工業項目行業門類多,對產業政策、環保標准、產業布局結構和生產技術水平要求高。各地要在堅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工業用地的特點,合理選擇出讓方式,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
(一)各地要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凡屬於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後由政府供應的工業用地,政府收回、收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重新供應的工業用地,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確定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權人。
(二)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土地市場狀況和土地供應潛力等,科學編制土地出讓計劃,明確工業用地的供應規模、功能布局和供應時序,經批準的出讓計劃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地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在土地出讓計劃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於中小企業開發利用,特別是建設多層標准廠房。
(三)為充分了解工業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出讓進度和出讓規模,各地要大力推進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加快制定工業用地預申請政策措施和操作程序。對列入市、縣土地出讓計劃的工業用地,要及時將具備出讓條件地塊的位置、面積、產業要求、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條件(功能分區)等信息向社會發布,接受用地申請。單位和個人對擬出讓的地塊有使用意向,所承諾支付的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條件符合規定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適時組織掛牌或拍賣出讓活動。
(四)各地在工業用地出讓中,應依據供地政策、土地用途、規劃限制等具體因素,選擇適宜的出讓方式。對具有綜合目標或特定社會、公益建設條件,土地用途受嚴格限制、僅有少數單位或個人可能有受讓意向的工業用地,可以採取招標方式,按照綜合條件最佳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也可以設定專項條件,採取掛牌、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
採用上述方式出讓工業用地的,必須嚴格審核把關,在簽定出讓合同前必須按規定時間將供地審批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供地後必須加強監管,改變用地條件的,要收回土地,追究責任。
(五)分期建設的工業項目,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競單位面積地價的方式確定招標拍賣掛牌競得人(中標人),一次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再按照土地使用標准分期供地。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辦理完供地手續。分期建設的工業項目,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興建職工住房。改變土地用途用於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途的,一律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二、嚴格限定協議范圍,規范工業用地協議出讓
各地要規范執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國土資發〔2006〕114號),嚴格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依法不屬於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范圍的工業用地,方可按照《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國土資發〔2006〕114號)規定的程序,辦理協議出讓。
(一)由於城市規劃調整、經濟形勢發生變化、企業轉型等原因,土地使用權人已依法取得的國有劃撥工業用地補辦出讓、國有承租工業用地補辦出讓,符合規劃並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議方式。
(二)政府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搬遷的工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重新安排工業用地。擬安置的工業項目用地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布局和城市規劃功能分區要求,盡可能在確定的工業集中區安排工業用地。
(三)采礦、採石、采砂、鹽田等地面生產和尾礦堆放用地,鼓勵採取租賃,也可協議方式出讓。各地可在不高於法律規定的工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內,結合探礦權、采礦權出讓年限,靈活確定采礦用地租賃和出讓年限。
三、明確約定工業用地出讓各方的權利義務,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一)工業用地出讓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土地的交付時間、建設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出讓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提供土地,督促用地者按期開工建設。受讓人因非主觀原因未按期開工、竣工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項目開竣工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二)工業用地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積率的,經核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人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改變時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與批准改變時原土地使用條件下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的差額補繳出讓金。出讓合同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改變土地用途應收回土地的,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重新出讓。
四、強化執法監察,嚴格執行工業用地出讓制度
(一)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繼續嚴格落實《物權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和《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於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78號)等法律政策,結合當前經濟形勢和土地市場供求狀況,積極研究解決本地區工業用地出讓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工業用地出讓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加大政策指導力度。省級監察機關要把對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監督檢查作為一項日常工作,定期作出安排部署並組織實施,保證執法監察工作的效果。
(二)各級監察機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工業用地出讓和轉讓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對於應當採取出讓而採用劃撥方式或者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而協議出讓工業用地的;對低於國家規定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出讓工業用地的;對工業用地出讓合同簽訂後,擅自批准調整土地用途的;對不符合轉讓條件違規轉讓工業用地的;對不按規定及時准確地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和指定的場所、媒介發布工業用地出讓公告和出讓結果等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認真糾正和查處。特別對領導幹部以任何形式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對領導幹部在工業用地出讓中違規違法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要實行問責。對於一些地方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為名在工業用地出讓中違反供地政策、用地標准和國家產業政策,搭車用地、借機圈地的,要嚴肅處理。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要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工業用地出讓工作,健全完善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將根據各地的工作情況,適時組織聯合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⑹ 如何查土地性質
國土資源局查詢即可。
土地性質的分類:
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旅遊業用地、金融保險業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代用地、公共建築用地、文/休/娛用地、機關/宣傳用地、科研設計用地、教育用地、醫衛用地、交通用地、鐵路用地、民用機場用地、港口碼頭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⑺ 如何查看政府掛牌的工業用地
可以到土地自然資源局的網站去查詢
⑻ 怎麼在網上查土地使用權
現在還不可以在網上查詢土地使用權,只能拿著身份證、委託代理人證明之類到當地國土局才可以查詢。
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並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來使用。國有土地的收益權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一部分由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稅(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形式來實現。是指民事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土地法》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網路-土地法
⑼ 如何查詢土地的類型
土地類型調查概述:包括土地類型調查的任務和意義,土地類型調查的類別以及土地類型調查的步驟等內容.
二 土地類型的野外調查方法:主要內容為路線考察法和綜合剖面分析法.
三 土地類型的識別與劃分:分別介紹了蘇聯景觀學派和英澳學派的研究方法.
四 山地土地類型的研究方法: 由於山地土地分類跟平原土地分類相比有更多的差異性,因此單獨專門列出進行較詳細的討論.
土地類型調查是以土地學科知識為基礎,用遙感和測繪制圖等技術,查清土地資源的類型、數量、質量、空間分布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和發展變化規律的系列過程。
提供基礎資料和科學依據用於綜合農業區劃、土地資源評價、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以及土地資源的科學管理等。
土地資源調查的必要性:1.土地家底不清的狀況急待解決2.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從理論上來講,土地類型強調土地的自然屬性,土地資源類型強調土地的自然和經濟的雙重屬性,強調人類的活動對土地的影響。
從實際上來說,由於自然界幾乎不存在不受人類影響的土地,所以土地類型與土地資源類型沒有本質區別,就如同區別土地與土地資源一樣。
土地類型是土地資源類型研究的基礎。
土地資源類型:土地類型+土地利用,如暖溫帶濕潤山地棕壤林地等。
土地自然類型的分類,它是以土地自然屬性的差異性 為依據,可以根據土地的某一自然屬性或土地的自然 綜合特性進行分類,其目的在於研究土地類型的空間分布規律。
源於自然地理學,也稱景觀形態單元。由於土地各 構成要素的空間變異性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 相互影響,使得在不同地域空間內具有各種不同
的景觀形態特徵和土地性質,將景觀形態特徵和土地性質相對一致的一系列空間單元劃分一種類型組合, 即土地類型。
土地類型強調自然屬性,它與土地利用類型有區別,但劃分土地類型時也要考慮土地利用類型。相同的土地類型應具有大致相同的生產力、農業適宜性、土地保護和改造和提高土地生產力的措施。
土地類型的概念:
狹義的:在土地分級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原則和指標,將相同等級的土地單位按其相似性進行類群歸並的產物。
它清楚地表明了土地類型研究的最基本內容,是土地分級及在此基礎上的土地分類。
廣義的:除對土地進行分類學研究,即除了土地分級及在此基礎上的土地類群歸並外,還包括研究土地類型的結構、動態演替機制等研究內容。
土地類型研究不僅深化了自然地理學綜合研究的意義,而且也為土地評價、土地承載力研究、土地利用規劃等土地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我國人類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就早有土地類型的觀念。
氣候、植被、地形、土壤,水文、動植物以及人類活動的影響等多種構成要素的相互作用,使土地形成了一個具有一定分布及組合規律、綜合性質相對均一的單元地域,這些單元地域稱為土地單元。
土地單元相對均一的含義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每個相對均一的土地單元都有一定的外貌形態特徵,這些外貌特徵一般可從其地貌、植被或土壤類型上反映出來;
每個相對均一的土地單元都有相近似的成因和相近似的屬性,這些屬性主要是指坡度、岩性、水文條件、土壤等自然屬性;
每個相對均一的土地單元,均在一個上下等級的層次關系中佔有一定的位置,與其他土地單元構成一個土地分級系統,即土地類型的劃分系統。
土地資源調查基本任務:
在常規調查方法基礎上,結合運用遙感資料解譯等手段,對土地進行詳盡考察,揭示其規律:土地類型分異的主導因素、形成、分布、結構和動態演替的規律。
意義:
(1)有助於揭示自然界不同層次之間的構成和分異規律
開展土地調查,對組成土地的自然地理要素的特徵及其相互關系進行分析,不僅有利於闡明這些層次較低的系統的特點,而且也有助於揭示這些低級系統怎樣逐步構成高一級系統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從而有利於深化對自然界不同層次之間的構成和分異規律的認識.
(2)土地類型調查是土地信息收集的主要手段、是編輯存儲的基礎。
每一種土地類型都是這類信息的載體,通過對一個地區的土地類型的調查,闡明土地類型系統,可以說給這個地區建立了一個土地資料庫,基於此資料庫,不僅可以隨時編輯和存儲有關土地信息,而且可以對本區或鄰區的同類土地的屬性、利用特點及利用後果等進行預測,這也是土地類型調查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功能.
(3)是土地工作的基礎(土地分類、土地利用方式選擇、評價、規劃、管理等)。
土地類型調查是土地評價的前提.無論對土地的潛力評價還是適宜性評價,均需要在內部性質相對一致的土地地段上進行,即在一定的土地類型內進行.因此,在開展土地評價之前,往往要先進行土地類型的調查與制圖;
土地類型調查還是進行作物布局、土地利用方式選擇和土地規劃等任務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例如作物布局,無論是原有作物布局的調整或者是引進作物的某一新品種,均需要先進行土地類型調查,摸清適宜於某種作物的土地性質及其地域分布狀況.
土地資源調查的類別
1) 一般目的土地類型調查:科學性和自然性
從土地本身的綜合屬性出發,揭示土地的形成、特性、結構和地域分異規律.一般目的的土地類型調查並不偏重於考慮某種具體的土地利用或者開發目的.在調查過程中,主要依據對土地組成要素及其相互關系的綜合分析,恰當地選取反映土地客觀分異的依據和指標,對土地類型加以劃分,並闡明各級土地類型的特徵.大范圍的的小比例尺土地類型調查一般屬於這種性質.
如《中國1:100萬土地類型圖》內容主要反映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和植被等自然要素以及人類對自然環境影響內所形成的、相互制約的自然綜合體.
2) 特殊目的的土地類型調查:應用性
特殊目的的土地類型調查,具有明確和具體的目標.如荒地開發、水土保持、城市或開發區建設、某種作物的栽培、自然保護等等.其特點是,在不違背土地類型劃分原則的前提下,或多或少地要考慮到其服務目標,尤其是在分類的主要依據和指標上,要更多地考慮到與該服務目標有關的內容.例如在黃土高原區,為防治水土流失劃分土地類型時,必須要考慮坡度,並選取控制侵蝕等級的某些坡度界限,作為土地分類中的一項重要指標.
土地資源調查內容:土地資源調查包括對土地類型、數量、質量、權屬、分布及利用現狀等的調查
大體分為土地利用調查土地類型調查土地質量調查土地權屬調查等
土地類型調查主要內容:查清各種土地類型的數量、質量與空間分布狀況;查明一個地區土地類型的分異規律,揭示土地類型的形成、特性、結構與動態演替規律。
調查目的:建立土地資料庫,為土地利用決策服務;為土地評價服務;為土地利用規劃服務;土地科學研究服務;為制定國民經濟發展長遠規劃服務。
土地資源調查的步驟:土地資源調查是一項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具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般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准備工作、外業調繪、內業工作、檢查驗收。
土地資源調查的步驟:土地類型調查的准備工作
1. 明確目標2. 圖件和資料的收集與整理2. 圖件和資料的收集與整理3. 儀器裝備的准備
土地類型的野外調查:一、路線考察法:又稱路線調查,是野外考察階段的重點,也是大比例尺土地類型調查制圖的基本方法.
二、綜合剖面法
指在路線考察過程中,編制土地類型綜合剖面圖,利用此綜合剖面圖,分析土地組成要素及其相互關系,以及不同土地類型之間的空間組合關系,據此擬定土地分類系統,完成土地類型調查與制圖.
尤其適用於山區、地形起伏大,土地類型水平、垂直分異結構復雜區。
⑽ 如何網上查詢土地性質
在農業委員會或者是國土資源局上可以查詢,但是一般情況下沒有申請或者一些證明,普通人不能查詢土地性質。 現在土地使用權證是由縣級國土資源局頒發的,由於許多原因還不能做到上網查詢,因為要投入很大一筆資金,才能建成土地使用權證登記查詢系統。 如果你有了查詢資格,可以按下面三個方法查詢:到當地國土部門土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