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廠房拆遷賠償
法律分析:對廠房進行拆遷時涉及到的補償包括拆遷資產補償、拆遷費用補償、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等,不同地區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還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補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㈡ 廠房拆遷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廠房拆遷補償標準是:1、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2、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3、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㈢ 企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企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包括替代土地的價差損失;經營損失,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即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搬遷費用;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㈣ 企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有哪些
企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包括替代土地的價差損失;經營損失,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即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搬遷費用;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等。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㈤ 廠房拆遷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1、對拆遷資產的補償,包括對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
2、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的補償;
3、裝修費用的補償;
4、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㈥ 拆遷工業用地的企業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般包括:1、土地使用權補償,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2、廠房重置成新價,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3、停產停業損失費,包括預期利益損失 、違約的損失、財務成本等;4、裝修附屬物按照重置費計算;5、機器,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6、搬遷費用,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㈦ 廠房拆遷怎麼賠償
法律實踐中,企業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一是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二是拆遷費用補償;三是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補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㈧ 工業企業土地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工業企業的補償標准主要有土地賠償,即通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或者劃撥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並納入土地使用權補償的范圍。工廠重置為新價格工廠重置為新價格是工廠重置後重建的成本。移動機械設備補償搬遷費。搬遷費是指能夠搬遷的所有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搬遷費用補償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這些規定當然適用企業拆遷。
㈨ 企業廠房拆遷賠償一般有哪些內容
在法律實踐中,企業廠房拆遷賠償項目主要有:房產價值賠償;設備設施賠償;停產停業賠償;搬遷獎勵賠償。1、房產價值賠償方面主要由房產和土地使用性質決定。企業房產用途一般是工業廠房和倉庫,但也有部分住宅和辦公房,具體以房產證登記為准;土地使用性質也一般是工業用地。所以房產價值基本比較固定,對此彈性空間不大。基本以拆遷部門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價值為參考值。2、設備設施賠償方面爭議最大。主要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一是政府拆遷政策和一般操作規程對此項目是適當賠償,而不是充分賠償;二是沒有中介機構能夠進行專業評估,無法出具評估報告;三是被拆遷方無法提供大量詳細的損失資料。所以雖然現在已有拆遷單位委託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此項目評估,但評估價值與企業實際損失差距較大。3、停產停業賠償方面在國內處理上有不同標准。有些省份補償標準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沒有賠償。屬於可以協商部分。4、搬遷獎勵賠償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190元左右。無形資產的賠償爭議是最大的,一般在實踐操作中比較困難。理論上是存在的,但舉證和認可有比較大的難度,基本上是通過上述四項的充分賠償來補充。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㈩ 現在企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是什麼
工廠拆遷補償標準是以實際損失為依據依法支付替代工廠土地的價差損失、經營損失、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即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搬遷費用、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