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工業廠房的耐用年限問題~
一般的工業廠房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重要建築是100年。
根據照片反映的情況你這個廠房肯定不屬於重要建築。
根據照片看像是50年的使用年限。
另外建議查看原來結構設計圖紙上面的使用年限。
『貳』 工業廠房建築使用年限
鋼結構的25年,砼結構的50年。
『叄』 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級是什麼
設計使用年限,建築學術語,設計使用年限設計規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
規范定義: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要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
建築結構安全等級(專業中簡稱為安全等級、結構安全等級),是為了區別在近似概率論極限狀態設計方法中,針對重要性不同的建築物,採用不同的結構可靠度而提出的。
(3)什麼是工業廠房設計年限擴展閱讀
設計使用年限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GB50068確定:
1、臨時性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2、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
3、普通房屋和構築物,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4、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若建設單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設單位的要求確定。
建築結構安全等級劃分為三個等級(一級:重要的建築物;二級:大量的一般建築物;三級:次要的建築物)。至於重要建築物與次要建築物的劃分,則應根據建築結構的破壞後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經濟損失、產生社會影響等的嚴重程度確定。
『肆』 工業廠房用地年限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伍』 廠房建築國家規定指定年限是多少年
依據國家土地管理方法的有關要求,工業廠房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
『陸』 工業產房,混合、磚木結構生產性用房經濟耐用年限多少年
工業廠房,混合、磚木結構生產性用房設計基準期都是50年。經濟與否 受到設計水平和新建管理水平的影響。
『柒』 為什麼工業廠房等使用年限30年
這只是宏觀指導性的使用年限規定,不是所有工業廠房必須全部按照30年的使用年限來處理。
企業所得稅稅法規定了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是為了防止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收入時,發生交大偏差,防止人為調節收入的幅度過大。
另外,廠房與機器設備也是更新換代較快,這個年限也是綜合實際提出的。
『捌』 什麼是設計年限和使用年限到年限後房屋怎麼處理
建築學術語,設計使用年限設計規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
規范定義: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要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
當結構的使用年限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後,並不是就不能使用了,而是結構失效概率可能較設計預期值增大。
(8)什麼是工業廠房設計年限擴展閱讀:
國家頒布的《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規定 :
3.1.5 住宅結構在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3.3.1 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當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並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對其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作相應處理。重大災害(如火災、風災、地震等)對住宅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或潛在危害。遭遇重大災害後的住宅需要繼續使用時,也應進行鑒定,並做相應處理。
6.1.1 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少於50年,其安全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6.1.4 住宅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作用和環境影響。在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內,住宅結構和結構構件必須滿足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6.1.6 鄰近住宅的永久性邊坡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於受其影響的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