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業廠房轉讓需要交哪些稅是多少
工業廠房屬於不動產,一般納稅人轉讓廠房,增值稅稅率9%;小規模納稅人5%;
還有以下稅種:
增值稅為基數計征的城建稅7%、教育附加3%、地方附加2%;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1.2%;
印花稅萬分之五;
土地增值稅按照增值率,依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計征;
所得稅按照所得額計征。
Ⅱ 營改增後出售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稅收有哪些
法律分析:營改增後,出售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稅收主要有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另轉讓收益要並入企業所得,一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Ⅲ 工業土地交易稅徵收標准
法律分析:工業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也就是說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年應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每平方米年稅額標准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5~30元;
2.中等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2~24元;
3.小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6~12元。
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工業土地面積為計稅標准,按規定的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對擁有工業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收回的房地產。
Ⅳ 廠房過戶需要交哪些稅
一、工業廠房過戶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哪些
出讓方:
1、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法定的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當然,若稅務機關發現以上數據不夠真實,會要求對轉讓價格或扣除費用進行評估。
4、企業所得稅: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受讓方:
1、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稅依據,按一定的稅率(每個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繳納。
拓展資料: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
買賣: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 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 均單下的部分,按
(三)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買方繳納;
二、過戶手續
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 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領證是指: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
三、過戶稅費演算法
賣方稅:1、個人所得稅:(評估價-原價)*20%。
2、增值稅:(評估價-原價)*5.5%。
3、土地增值稅:(評估價-原價)*30%至60%。(註:此點稅率為四級累進,按差價越大稅率越高,稅率分別是30%、40%、50%、60%)
買方稅:1、契稅:評估價*3%。
雙方稅:各一仟左右。
Ⅳ 工業廠房過戶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工業廠房的出售人需要交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
購買人需要交納契稅和印花稅。
Ⅵ 工業用地要交哪些稅
工業用地要交的稅有以下幾點:
1、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5、教育費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水利基金;
8、工會籌備金(成立一年後繳納);
9、殘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後繳納);
10、城市維護建設稅。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Ⅶ 廠房出售的賣房需要交什麼稅
一、賣廠房需要交什麼稅
1、營業稅:出售廠房的公司需繳納營業稅(5%),各地區的標准可能有所不同。計算方法:營業稅=銷售價格×5%。
營業稅一般由賣方按照成交金額的5%左右繳納,在申請或戶之前憑交易中心二樓窗口開具的繳稅通知單到公司所屬稅務所繳納,稅務局會出具納稅憑證。
2、土地增值稅(根據增值額):一般按土地增值金額的30%--60%繳納,具體按照評估廠房的成本價和成交價之間的差額部分作為計稅數額,稅務局在評估報告出具後核稅前會派員到公司核實、查閱相關原始建房發票、固定資產記帳等情況。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3、評估費:買賣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由具有A級資質的房產評估公司評估,最好是本地的有資質的評估公司,簽署購房意向書後立即確定並評估。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按照成交價的萬分之五各自繳納。
Ⅷ 工業出讓土地過戶需要交納什麼稅費
一、 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購買掛牌出讓的土地是否還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這是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規定。
隨著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規范,目前土地出讓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儲備中心徵用土地,經過前期開發,然後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給土地使用人。
因此,財稅〔2006〕186號文件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目前,地方土地儲備中心徵用耕地後,對應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儲備中心繳納,作為土地開發成本費用的一部分,體現在招拍掛的價格當中;另一種方式是由受讓土地者繳納耕地佔用稅。
對後一種情形,需要進一步明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政策適用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的有關規定,未利用的土地出讓前,應當完成必要的前期開發,經過前期開發的土地,才能依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組織出讓。
因此,通過招拍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