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工業企業。企業季度所得稅是如何計提的
企業所得稅是安季度繳納的,分兩種繳納形式,核定徵收和查賬徵收,如果你企業是核定徵收的那麼無論你賬面是否虧損都應計提繳納所得稅,如果是查賬徵收賬面虧損實際上是不用繳納所得稅的,但是有的地方管理不一樣虧損了也得交點,否則稅官員不讓你審核通過。望理解
Ⅱ 一年四個季度是怎麼畫分的
氣候問題:由於地球是斜著身子繞太陽轉,所以,地球上有些地區終年太陽很高;有些地區一年中太陽總在天邊轉;也有一些地區,有時是受到太陽的直射,有時又受到太陽斜射,也就是說,這些地區在各個季節中接受到的太陽光熱是不一樣的。根據各地區接受太陽光熱的不同,地球上就劃分為熱帶,南、北溫帶,南、北寒帶;而溫帶中還出現了四季氣候的變化。雖然在天文上,世界各地都有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節氣,但是實際上並不是所有地區一年之中都可以劃分四季的。寒帶地區終年嚴寒,從無酷暑;熱帶地區則全年炎熱,沒有春秋,更沒有冬季;只有溫帶地區才能劃分出春夏秋冬四季。當太陽直射點在北半球的時候,北半球的溫帶地區進入夏天,而南半球的溫帶地區卻開始了它的冬季;太陽直射點在南半球的時候,南半球的溫帶地區到了夏天,而北半球溫帶地區卻正好是嚴寒的冬季;太陽直射赤道附近地區的時候,南北半球的溫帶地區則分別是春季和秋季。我國的大部分地區位於北溫帶和亞熱帶北部,正是冬冷夏熱、四季分明的地區。
那麼,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樣劃分的呢?
劃分四季的方法有很多種:
我國古代是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開始。
在我國出版的日歷上,公元紀年的日期旁邊,還標著一種農歷,這種歷法也叫夏歷,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歷」。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歷的月份來劃分四季:農歷一月到三月是春季,四月到六月是夏季,七月至九月是秋季,十月到十二月是冬季。孩子們都盼著過「年」,這個「年」就是指農歷正月初一;這一天既是一年的頭一天,也是農歷季節劃分上春季的開始,所以叫春節。
在天文上,是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作為四季的開始。
氣象上,通常以陽歷的3月到5月為春季,6月到8月為夏季,9月到11月為秋季,12月到第二年的2月為冬季。
如果認真地想一想,我們就會發現,上面這些劃分四季的方法,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不論什麼地方,都是分別在同一天進入同一個季節,這就和各地區的實際氣候狀況有了很大差距。譬如,按照上面的劃分標准,3月份就應是春季。這時節,長江以南燕飛草長、桃紅柳綠,確實春意正濃;黑龍江省卻依然是寒風刺骨、冰天雪地;而海南島又已經是可以穿單衣服的夏熱天氣。
季節變化和人民生活、工農業生產都有著密切的關系,能不能制定一種符合自然界景象變化的四季劃分標准呢?
為了盡可能真實地反映一個地區季節變化的物候情況,氣象部門是用五天平均氣溫的高低(簡稱候平均氣溫)作為劃分四季的指標:平均氣溫均定在10℃以下,比較寒冷的時期,稱為冬季;平均氣溫穩定在22℃以上,人們可以穿單衣的季節,稱為夏季;平均氣溫在10℃~22℃之間,不冷不熱的季節就是春季和秋季。這樣的劃分方法和我國氣候的實際情況,尤其是我國東部地區自然景物的變化,還是比較符合的。例如,3月下旬或3月底,北京地區平均氣溫升到10℃左右,進入春季,這時桃杏花開、柳芽吐綠,確實是一派春況;11月下旬,江蘇、浙江一帶,梧桐落葉、景物蕭瑟,平均氣溫也正好10℃左右,開始進入冬季。用這個指標比較我國各地四季的有無和長短,就能夠清楚地看到各地季節變化上的差異
Ⅲ 工業增加值單季同比增速和工業增加值累計同比增速有什麼區別
區別主要在於:當季是本季度內工業增加值的數據,而累計是有一個基期的概念,就是從這個基期開始的累計起來的工業增加值,所以圖表肯定不一樣了。
具體的計算公式是:
單季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速=當季工業增加值/去年此季度工業增加值,記住是去年的相同季度!如果說同比增速下降了,那意味著本期比上期的增長速度,相對於上期比上上期的增長速度要下降了。
累計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速,舉例「今年累計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速」=今年初至今累計工業增加值/去年初到去年現在時間點的累計增加值。
希望可以幫到你,然後給多點分:)
Ⅳ 工業企業如何報稅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另外,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Ⅳ 機械加工生產管理:在全年計劃任務明確的前提下,如何制定年、季度、月、周、日的計劃。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為您查詢到相關資料供您參考:生產計劃的編制要求
Ⅵ 季報的填法
以下以北京市為例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於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新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地稅局根據實際情況對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格式及編報說明進行了補充。(具體文件:國稅函〔2008〕44號和京地稅企[2008]37號)。原來的舊表: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查賬徵收企業填寫)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核定徵收企業填寫)同時廢止。
新的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涉及四個表: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以下簡稱A類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以下簡稱B類表]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扣繳報告表[以下簡稱扣繳表]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 [以下簡稱分配表]
注意:我所企業在季度申報時只會涉及到A類表或者B類表。
只有跨省市設立了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實行匯總納稅的總機構企業才涉及到分配表。分配表適用范圍:在中國境內跨省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並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節」匯總納稅辦法的居民企業填報。 而扣繳表主要針對非居民企業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時涉及,地稅不負責此表,如果有企業接觸到相關業務,請到國稅局咨詢辦理相關事宜。
A類表的適用對象: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納稅人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的非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
B類表的適用對象:適用的是核定徵收(包括定率徵收和定額徵收)的納稅人。
A類表:A類表和原來的季度預繳表有幾個變化非常大的點,主要是:取消了季度中的納稅調整增加和納稅調整減少行,取消了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行。
表頭部分:
稅款所屬期間:和以前的季度預繳表一樣,分為4個季度:
第一季度:相應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季度:1月1日至6月30日,注意不能是4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三季度:1月1日至9月30日
第四季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相應地 表中的累計金額也應該是1至3,1至6,1至9,1至12月的金額。
地稅計算機代碼:手工輸入8位數的地稅計算機代碼
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名稱由系統自動帶出。
表頭右側部分:納稅人需要對匯總納稅、總機構、分支機構、獨立納稅項目進行選擇。獨立納稅企業選擇「獨立納稅」:打開表格後系統顯示默認的是「獨立納稅」,但是需要納稅人拿滑鼠再點一下「獨立納稅」。
在中國境內跨省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並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節」匯總納稅辦法的居民企業選擇「匯總納稅—總機構」,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選擇「匯總納稅—分支機構」,除上述以外的納稅人選擇「獨立納稅」。 具體意思舉例說明:某企業為總機構,注冊地址在北京,它在河北有一個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並對分支機構實行匯總納稅,這時在北京的總機構就應該選擇匯總納稅---總機構,河北的分支機構選擇匯總納稅中的分支機構;但是如果反過來,總機構在外地,分支機構在北京,則:在北京的分支機構選擇選擇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外地的總機構在當地報送。 如果不是跨省市,也即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企業均在北京,那麼:北京市規定,非法人分支機構季度申報時不需要填報任何錶格,只需要總機構選擇匯總納稅---總機構即可。
表中部分:
由於北京只執行據實預繳徵收方式,所以本表第10-16行數據項目全部屏蔽。表中的本期金額列也為屏蔽。
當表頭納稅方法選項定義為獨立納稅時,系統僅開放本表第2-9行,第10至22行屏蔽。
當表頭納稅方法選項定義為匯總納稅-總機構時開放本表第2-9、18-20行,其餘行次屏蔽。第18-20行按下列數據關系由系統自動計算填列。
當表頭納稅方法選項定義為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時開放本表第21、22行,其餘行次屏蔽。
? 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收入。收入的來源與內容具體講有:
(1)銷售貨物收入;
(2)提供勞務收入;
(3)轉讓財產收入;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8)接受捐贈收入: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
(9)其他收入:
注意其豐富的內容其他收入的表現形式
1)企業資產溢余收入
2)逾期未退包裝物沒收的押金
3)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
4)企業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賬款
5)債務重組收入
6)補貼收入
7)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8)違約金收入
9)匯兌收益
第3行「營業成本」:也是會計口徑。
第4行「利潤總額」:同樣是會計制度中核算的利潤數。
第5行「稅率」:統一為25%。注意:不論納稅人享受何種優惠,此行只能填報25%。納稅人享受的有關減免稅優惠在本表第7行中反映。
第6行 「應納所得稅額」 :=第4行椎?行,且第6行≥0。 需要注意:本表第4行「利潤總額如果是負數,則第6行行填「0」。提示:新表中所有的邏輯行均由納稅人填寫完相關行次後系統自動帶出邏輯值。
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第7行應小於等於第6行。注意:這里指的是減免所得稅額,而不是減免稅所得額,所以企業享受到的稅收優惠都需要以算出的具體稅款額來列示在此行。展開:
(1)過渡期稅收優惠:我局沒有。
(2)小型企業優惠:減按20%的稅率。這是新稅法中變化很大的一個內容。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條例中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進行了明確: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注意:在年度匯算時稅務機關會根據納稅人的最終申報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企業進行審核,有關辦法會在年底時出台)
所以:納稅人進行季度申報時,只有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可選填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稅率(即減按20%稅率預繳)。 此行計算方法:當本表第4行「利潤總額」大於0並且小於等於30萬元時,「減免所得稅額」=累計利潤總額祝?5%-20%),也即將企業實際享受到的減免優惠稅額填列在此處。若第4行「利潤總額」小於或等於0時,此行為0。
(3)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條例》第九十三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有明確規定,(相關企業可以會後查一下新稅法、條例),符合條件的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填報口徑:總局下發《關於預繳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7號)文件明確:2008年1月1日前取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證書的企業,無論在園區內、外,在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前,暫按2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
(4)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
? 明確:新法、條例明確的優惠政策,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未明確具體的管理辦法前,納稅人季度申報時,此行暫不計算填寫。
? 納稅人2008年1月1日以前經地稅機關審批享受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目前尚未執行到期的,在沒有新文件明確所享受的減免稅政策停止執行,納稅人季度申報時不可以計算填寫此行,即納稅人季度申報時不可以在此行填列此方面的優惠內容。(我所沒有)根據【07】39號文件季報時不反應原來已經審批的減免數額,只有在年度終了後的匯算清繳時才進行調整。
? 注意:新季度申報表取消了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行次,如果納稅人季度申報時有利潤,而以前年度有虧損,那麼在季度預繳申報時不再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只有在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才能用本年度實現的應稅所得額去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所以,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文件精神, 在季度預繳申報表填報中只涉及下列兩個減免稅事項:
? 1.選擇了低稅率: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納稅人由於選擇20%的稅率而與25%的稅率之間造成的稅款差額;高新技術企業先暫按25%填寫,在此行暫不反映;
? 2.直接享受到的減免稅:有農林牧漁,基礎設施建設,環保節能節水(我所沒有)
? 第8行「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填報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注意:此行數據不包括企業在預繳的稅款補繳(退)上年稅款、查補的稅款。(例如在08年4月份進行季度申報時此行數據不能包含07年第四季度交在08年初的稅款,和07年度匯算時屬於07年度的稅款金額;查補出的以前年度的稅款數額也不能包含在內;08年7月份季度申報時此行填寫4月份預繳的稅款數額)。總之:納稅人在此行只填報在本年度所屬申報期實際已經上繳的稅款。
舉例:用當期實現的累計利潤即第4行直接去乘以25%,得到第6行應納所得稅額。第7行:如果未享受20%的優惠,則此處為0,若享受到20%優惠,則填列20%與25%的差額乘以利潤總額計算出的數額。舉例:某企業1季度實現累計利潤20萬元,則20萬元*25%=5萬元為第六行數,7行為20*(25%-20%)=1萬元,8行為0,9行等於4萬元;第二季度1月1日—6月30日取得累計利潤35萬元,則35萬元*25%=8.75萬(6行),7行為0,8行為4萬元,9行=6行減7行減8行=4.75萬;第三季度取得累計利潤25萬元,則25萬*25%=6.25萬元(6行),7行=25*(25%-20%)=1.25萬元,8行=4萬+4.75萬=8.75萬,9行=6行-7行-8行=6.25-1.25-8.75=-3.75萬元。第四季度類推。年度終了後再匯算清繳。
B類表:
適用范圍:本表為按照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月(季)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使用,包括依法被稅務機關指定的扣繳義務人。即核定徵收企業季度申報時使用B類表。(執行核定徵收的企業名單和純益率均沒有變化)
表頭部分:同A類表
表中項目:凡是實行應稅所得率徵收的納稅人,只需填報本表第1至3行,第11至15行。 B表中的第4行至第10行為屏蔽行。
? 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第14行「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填報口徑與A類表第7行、第8行相同。(注意:核定徵收納稅人也同樣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20%的優惠稅率)
注意:企業打開申報界面後,如果已經是核定徵收的企業,則顯示的就直接是B類表,否則顯示的是A類表。
填報注意的有關事項:
*從2008年一季度開始使用新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也即從4月1日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開始使用以上表格。
*申報方法:A表和B表支持網上在線填寫並申報,表的具體位置和以前一樣:TAX861---納稅申報---網上納稅服務---網上納稅申報---企業綜合申報---出現告知界面,點擊有稅申報或無稅申報---申報資料明細錄入下有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錄入後直接保存提交即可。
*報送時間: A類表和B類表,和以前一樣,於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15日之前在網上申報,並列印下來保留,至次年年度匯算結束後將紙質資料一次報送稅務機關。
*填報要求:申報表填寫一式兩份,納稅人留存一份,主管稅務所一份。(於次年與其他報表一並報送)。
*歸納:
獨立納稅企業:只需要每季度按要求填報A類表
總機構和非獨立的分支機構均在北京的:在市地稅局局與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具體措施未出台前,暫按以下口徑掌握:只由總機構每季度填報A類表。
總機構在北京,非獨分支在外地的:總機構填寫A類表和分配表,(分配表的取得方法:是從TAX861的下載中心下載,而且沒有電子申報,只需要每個季度終了後的10內將兩個表同時報送紙質資料到主管稅務所,然後總機構將蓋有受理專用章的分配表復印件交給外地的分支機構)
總機構在外地,非獨分支在北京的:非獨立的分支機構應於每季度終了後的15日內在網上填報A類表,同時要在15日內將紙質A類表及總機構在外地申報後蓋有主管稅務機構受理專用章的分配表(復印件)一並報送稅務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填報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方式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的非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
二、本表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納稅人填寫的「稅款所屬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
企業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填寫的「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季度的最後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中的納稅人全稱。
三、各列的填報
1、「據實預繳」的納稅人第2行-第9行:填報「本期金額」列,數據為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填報「累計金額」列,數據為納稅人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季度(或月份)最後一日的累計數。納稅人當期應補(退)所得稅額為「累計金額」列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的數據。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第16行:填報表內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額」列,數據為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
四、各行的填報
本表結構分為兩部分:
1、第一部分為第1行至第16行,納稅人根據自身的預繳申報方式分別填報,包括非居民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實行據實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至9行;實行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1至14行;實行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6行。
2、第二部分為第17行至第22行,由實行匯總納稅的總機構在填報第一部分的基礎上填報第18至20行;分支機構填報第20至22行。
五、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收入填報。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成本(費用)填報。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
4、第5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5、第6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出的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包括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8、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本次應補(退)預繳所得稅額。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時,填0, 「本期金額」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不包括納稅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依據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按季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12、第14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確定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依據稅務機關認定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的應繳納所得稅額。
14、第18行「總機構應分攤的所得稅額」:按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2)第14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所得稅額」按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按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2) 第14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分支機構本行填報總機構申報的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表》中確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當期總機構申報表中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
一、本表為按照核定徵收管理辦法(包括核定應稅所得率和核定稅額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月(季)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使用,包括依法被稅務機關指定的扣繳義務人。其中: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按收入總額核定、按成本費用核定、按經費支出換算分別填寫。
二、本表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納稅人填報的「稅款所屬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所屬季(月)度最後一日。
企業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填報的「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屬月(季)度的最後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中的納稅人全稱。
三、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1、第1行 「收入總額」:按照收入總額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報此行。填寫本年度累計取得的各項收入金額。
2、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3、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1行「收入總額」×第2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4、第4行 「成本費用總額」:按照成本費用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報此行。填寫本年度累計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金額。
5、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6、第6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4行 「成本費用總額」÷(1-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第5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7、第7行「經費支出總額」:按照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方式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填報此行。填報累計發生的各項經費支出金額。
8、第8行「經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填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9、第9行「換算的收入額」: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換算的收入額=第7行「經費支出總額」÷(1-第8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
10、第10行「應納稅所得額」: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第8行「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第9行「換算的收入額」。
11、第11行 「稅率」:填寫《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
12、第12行「應納所得稅額」
(1)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填報計算結果:
按照收入總額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3行「應納稅所得額」 ×第11行「稅率」
按照成本費用核定應稅所得率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應納稅所得額」 ×第11行「稅率」
按照經費支出換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第10行「應納稅所得額」 ×第11行「稅率」
(2)實行核定稅額徵收的納稅人,填報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
13、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第13行≤第12行。
14、第14行「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當年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額。
15、第15行「應補(退)所得稅額」 :填報計算結果。計算公式:應補(退)所得稅額=第12行「應納所得稅額」-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第14行「已預繳的所得稅額」;當第15行≤0時,本行填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扣繳報告表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扣繳義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
實施條例的規定,對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繳所得稅稅款的報告。
1、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扣繳義務人應當於簽訂合同或協議後二十日內將合同或協議副本,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辦理有關扣繳手續。
三、簽訂合同或協議後,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支付款額如有變動,應於變動後十日內,將變動情況書面報告稅務機構。
四、扣繳義務人不能按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出申請,經當地稅務機構批准,可以適當延長期。
五、扣繳人義務人不按規定期限將已扣稅款繳入國庫以及不履行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將分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本表填寫要用中、外兩種文字填寫。
七、本表各欄填寫如下:
1、扣繳義務人識別號: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由主管稅務機構所確定的扣繳義務人的稅務編碼。
2、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實際支付外國企業款項的單位和個人名稱。
3、納稅人識別號:填寫非居民企業在其居民國的納稅識別代碼。
4、所得項目:填寫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他所得。
Ⅶ 為什麼工業生產總值比國民生產總值高呢分別是什麼意思喲
為什麼工業生產總值比國民生產總值高呢?
(1)因為工農業總產值反映的是一年內生產的工農業產品的全部價值。在價值計算上是按全值計算的,其中包括原材料、燃料等物化勞動轉移的價值,和活勞動所創造出來的價值(勞動報酬、利潤、稅金、利息等純收益)。
(2)1、 當月產品產量×產品銷售單價
2、 當月主營業務收入+庫存商品期末余額—庫存商品期初余額
1、第一個公式中銷售單價是不含稅單價,因為增值稅本身並不代表收入。
2、第二個公式中,如果庫存商品按照成本價核算,兩個公式算出來的結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當月銷售收入=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單價
庫存商品期末余額=庫存商品期末數量×當月商品成本
庫存商品期初余額=庫存商品起初數量×當月商品成本
即: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單價+庫存商品期末數量×當月商品成本-庫存商品起初數量×當月商品成本
=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單價+(庫存商品期末數量-庫存商品期初數量)×當月銷售成本
=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單價+(當月產量-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成本
=當月銷售數量×(當月銷售單價-當月銷售成本)+當月產量×當月銷售成本
這樣由於銷售單價與銷售成本之間存在差異而造成兩個公式會有不同的結果。
國民生產總值gross national proct(簡稱gnp) 是指一個國家(地區)所有常住機構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終成果。一個國家常住機構單位從事生產活動所創造的增加值(國內生產總值)在初次分配過程中主要分配給這個國家的常住機構單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勞動者報酬和財產收入等形式分配給該國的非常住機構單位。同時,國外生產單位所創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勞動者報酬和財產收入等形式分配給該國的常住機構單位。從而產生了國民生產總值概念,它等於國內生產總值加上來自國外的勞動報酬和財產收入減去支付給國外的勞動者報酬和財產收入。 GNP是與所謂的國民原則聯系在一起的。
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ct,簡稱GDP)國內生產總值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季度或一年),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中所生產出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常被公認為衡量國家經濟狀況的最佳指標。它不但可反映一個國家的經濟表現,更可以反映一國的國力與財富。一般來說,國內生產總值共有四個不同的組成部分,其中包括消費、私人投資、政府支出和凈出口額。用公式表示為:GDP = CA + I + CB + X 式中:CA為消費、I為私人投資、 CB為政府支出、X為凈出口額1。
(1)工業總產值是以貨幣表現的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工業產品總量。根據計算工業總產值的價格不同,工業總產值又分為現價工業總產值和不變價工業總產值,不變價工業總產值是指在計算不同時期工業總產值時,對同一產品採用同一時期或同一時點的工業產品出廠價格作為不變價,又稱w定價格。採用不變價計算工業總產值,主要是用以消除價格變動的影響。
(2)工業總產值是工業統計中最基礎、最重要的一項指標,總產值指標出現錯誤將影響工業增加值、增加值率、工業產銷率等綜合指數計算的准確性,因此應重視產值的計算。由於多數企業是由財務人員兼職統計工作,在實際計算中容易出現以下幾種不正確做法:(1)用產品銷售收入或生產成本代替工業總產值;(2)不遵循生產的原則(產品不是本企業生產的);(3)企業對用自備原材料生產和用訂貨者來料加工,這兩種不同情況下如何計算工業總產值不加以區分;(4)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製品差額漏統;(5)工業總產值出現負數。究其原因,多數是因為對工業總產值的概念、計算原則及計算方法不夠了解造成的,現就這方面的問題談一些基礎知識,希望能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
(3)工業總產值的定義工業總產值是以貨幣表現的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工業產品總量。根據計算工業總產值的價格不同,工業總產值又分為現價工業總產值和不變價工業總產值,不變價工業總產值是指在計算不同時期工業總產值時,對同一產品採用同一時期或同一時點的工業產品出廠價格作為不變價,又稱W定價格。採用不變價計算工業總產值,主要是用以消除價格變動的影響。採用的是1990年不變價。現價工業總產值指在計算工業總產值時,採用企業報告期內的產品實際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價格)。
(4)在本企業內不再進行加工,經檢驗、包裝入庫(規定不需包裝的產品除外)的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自製半成品、在產品期末初差額價值。
工業總產值構成
工業總產值包括:本期生產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自製半成品及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
1.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是指企業本期生產,並在報告期內不需再進行加工,經檢驗合格、包裝入庫的全部工業成品和對外銷售的半成品的價值總和。本期生產成品價值不包括用訂貨者來料加工的成品和對外銷售的半成品。本期生產成品價值的計算公式:本期生產成品價值=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數量,本期不含銷項稅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凡報告期內產品銷售價格有變動,或同一種產品在同一時期有幾種銷售價格的,應分別按不同價格計算總產值。若一個生產周期完成時,還不能確定按哪一種價格銷售,可按報告期實際平均銷售價格計算。實際銷售價格是指產品銷售時的實際出廠價格。另外,工業總產值中有些項目,如自製設備、提供給本企業基本建設和生產福利部門的產品和工業性作業等,沒有出廠"價格,可按實際成本價或加工費計算。
2.對外加工費收入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對外承接的工業品加工(包括用訂貨者來料加工的產品)的加工費收入,和對外承接的工業性作業所取得的加工費收入。計入工業總產值的對外加工費收人應不含銷項稅,可根據"產品銷售牧人"科目的相關資料取得。
3.自製半成品及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是指企業報告期自製半成品、在製品期末減期初的差額價值。該指標核算與各企業的會計核算口徑一致,未設半成品科目的企業可不計這部分價值,產品產量統計和中間投入的計算也應與之保持同口徑。
Ⅷ 財報中的Q1第一季度是哪幾個月
財報中的Q1第一季度是指的1-3月。
Q1是「Quarter 1st」的縮寫,就是指一季度的意思,一般財務報表中Q1就是指1-3月。
一年可以分為四個季度,每個季度歷時3個月:第一季度:1月-3月第二季度:4月-6月 第三季度:7月-9月
第四季度:10月-12月
也有按照季節劃分的:
第一季度:3-5月(春季) 第二季度:6-8月(夏季) 第三季度:9-11月(秋季) 第四季度:12-2月(冬季)
特殊的報表有醫院報表季度:
一季度:12月21日—3月31日 二季度: 3月21日—6月30日 三季度: 6月21日—9月30日 四季度:9月21日—12月21日
企業里季度的表示:
一季度: Q1(quarter 1st) 二季度: Q2(quarter 2nd) 三季度: Q3(quarter 3rd) 四季度: Q4(quarter 4th)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或預算單位一定時期資金、利潤狀況的會計報表。我國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編報要求,均由統一的會計制度作出規定,要求企業定期編報。目前,國營工業企業在報告期末應分別編報資金平衡表、專用基金及專用撥款表,基建借款及專項借款表等資金報表,以及利潤表、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等利潤報表; 國營商業企業要報送資金平衡表、經營情況表及專用資金錶等。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或財務狀況變動表、附表和附註。財務報表是財務報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報告、管理分析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列入財務報告或年度報告的資料。
財務報表的作用:
財務報表是財務報告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具有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全面系統地揭示企業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利於經營管理人員了解本單位各項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調整經營方向,制定措施改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為經濟預測和決策提供依據。
2、有利於國家經濟管理部門了解國民經濟的運行狀況。通過對各單位提供的財務報表資料進行匯總和分析,了解和掌握各行業、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以便宏觀調控經濟運行,優化資源配置,保證國民經濟穩定持續發展。
3、有利於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有關各方掌握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進而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投資收益、發展前景等,為他們投資、貸款和貿易提供決策依據。
4、有利於滿足財政、稅務、工商、審計等部門監督企業經營管理。通過財務報表可以檢查、監督各企業是否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有無偷稅漏稅的行為。
Ⅸ 工業每季度購電要求
摘要 未選擇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也未與我公司簽訂代理購電相關合同的工商業用戶,遵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我公司代理購電,執行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由我公司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戶,可在每季度最後15日前選擇下一季度起直接參與市場交易。
Ⅹ 第一季度勞動生產率和第一季度月平均勞動生產率的區別
第一季度勞動生產率的計算方法就是第一季度總產值除以工人總數;第一季度月平均勞動生產率要在第一季度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除以3才是每月的工人的平均勞動生產率,月平均的意思就是每個月的,因此要在季度的層面上除以3。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生產率(Labour proctivity)是指勞動者在一定時期內創造的勞動成果與其相適應的勞動消耗量的比值。勞動生產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勞動在單位時間內生產某種產品的數量來表示,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越多,勞動生產率就越高;也可以用生產單位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表示,生產單位產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越少,勞動生產率就越高。具體勞動生產使用價值的能力或效率。勞動生產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勞動在單位時間內生產某種產品的數量來表示,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越多,勞動生產率就越高,反之,則越低;也可以用生產單位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表示: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越少,勞動生產率就越高,反之,則越低。全員勞動生產率指根據產品的價值量指標計算的平均每一個從業人員在單位時間內的產品生產量。是考核企業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是企業生產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職工技術熟練程度和勞動積極性的綜合表現。我國的全員勞動生產率是將工業企業的工業增加值除以同一時期全部從業人員的平均人數來計算的。計算公式為:全員勞動生產率=工業增加值/全部從業人員平均人數。
勞動生產率按其計算的范圍可分為: (1)個別勞動生產率。包括個人勞動生產率和企業勞動生產率。前者按個別勞動者的勞動耗費來計算;後者按個別企業的勞動耗費來計算。 (2)社會勞動生產率。是以全社會為單位來計算單位產品所耗費的社會平均必要勞動量。社會勞動生產率是衡量全社會范圍內生產先進和落後的根本尺度。
個別勞動生產率高於社會勞動生產率,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量就低於社會必要勞動量;反之,則高於社會必要勞動量。勞動生產率同單位時間內所生產的產品量成正比,即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生產的產品量越多;而同單位產品所包含的勞動量成反比,即勞動生產率越低,單位產品包含的勞動量越大。